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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关于印发《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助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 行动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助推全市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才支撑和民生保障职能作用,制定如下行动方案:一、实施人才支撑专项行动(一)加强人才培养1、深入开展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工程,落实《滨州市实施“渤海英才·海纳工程”支持人才创新创业若干规定》,开展“十佳专业技术带头人”、“十佳滨州首席技师”等优秀人才评选工作。(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负责)2、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将新旧动能转换专业知识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范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办公室负责)3、实施“高技能人才提升行动”。重点面向“十强产业”,每年组织100名左右的高技能人才参加“金蓝领”培训,加快培养产业转型升级急需的高技能人才。(职业能力建设科负责)(二)大力引进人才4、实施“外专双百”计划,加快引进一批“十强”产业领域的高层次外国专家和团队。(外国专家局负责)5、打造品牌引才,开展“海纳工程·出彩滨州”和“山东-名校人才直通车”等活动,组织企事业单位到海内外高校和先进地区定向化、专业化引才,精准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和青年高端人才。(人才服务中心牵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配合)(三)推进制度创新6、按照省人社厅部署要求,进一步改革职称评审制度,修订完善职称标准条件,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更加注重工作绩效、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负责)7、完善技术工人平等享受待遇政策,组织实施好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的比照认定。(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负责)8、建立高校岗位设置与“十强”产业发展联动机制,对与“十强”产业对接紧密的省部共建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学科和国家重点实验室依托高等学校、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研攻关任务的高等院校,教师高级岗位可按照省厅相关规定,在《山东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规定比例基础上按不超过10%的比例适当提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负责)9、进一步完善市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扩大事业单位分配自主权,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由事业单位自主分配。积极探索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和年薪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对知识技术密集、高层次人才集中的事业单位,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可给予适当倾斜。积极推进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劳动关系科、工资福利科按分工分别负责)(四)提升人才服务水平10、起草《滨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办法》,设立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配备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一站式”、“保姆式”服务。(人才服务中心负责)二、实施创业助推专项行动(一)激发创新创业活力11、鼓励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允许高校、科研院所设立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吸引有创新创业实践经验的企业家、科技人才兼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负责)12、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落实好创业补贴政策及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就业办公室负责)13、创新开发区人员管理。按照省厅要求,完善全员聘任制制度,打破行政事业企业单位人员身份界限,积极探索灵活的用人机制和分配机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劳动关系科、公务员局按分工分别负责)(二)加强创业平台载体建设14、搭建创新创业平台。围绕全市产业发展规划,加快园区建设,深化与知名院校的科研合作,支持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大学生创业平台等载体建设。(人才工作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就业办公室按分工分别负责)15、定期组织创业大赛,推选一批符合新旧动能转换方向的优秀创业项目。深入推进创业型街道(乡镇)创建活动。(就业办公室负责)三、实施企业护航行动(一)进一步减轻企业社会保险费负担16、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继续按18%执行,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办理社会保险费缓缴、延缴手续,缓缴、延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社会保险科牵头,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配合)17、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执行期限至2019年4月30日。(就业办公室负责)18、工伤保险费率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执行期限至2019年4月30日。工伤保险费率下调期间,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达到合理支付月数范围内,停止下调。(工伤保险科牵头,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配合)(二)实施积极的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19、对“十强”产业企业,将稳岗补贴标准由30%提升到50%;对省认定的100家“十强”产业,将稳岗补贴标准由30%提升到60%,用于职业技能培训;对“十强”产业企业职工,将初级、中级和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提升30%。(就业办公室牵头,职业能力建设科、人事考试中心、信息中心配合)20、除国家规定的81项职业资格目录外,研究制定“十强”产业企业发展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给予技能提升补贴。(就业办公室牵头,职业能力建设科、人事考试中心、信息中心配合)(三)做好去产能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21、破产企业清算资产优先用于清偿职工欠薪、欠缴的社会保险费、支付经济补偿等劳动保障费用,妥善做好去产能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对再就业困难人员,优先安排新增及腾退的公益岗位。(劳动关系科牵头,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就业办公室配合)四、实施优化服务专项行动22、深入开展削权减证、流程再造、精准监管、体制创新、规范用权“五大行动”,依法将部分市级行政权力事项下放或委托县级实施。(政策法规科牵头)23、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12333咨询服务热线”中开通“人才服务专线”,实时受理我市高层次人才服务政策落实问题。(人才工作办公室牵头,信息中心配合)24、积极推动“一次办好”改革,2018年底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50%;2019年底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政策法规科牵头,办公室、信息中心配合,局属有关单位参加,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负责)政策解读|领导解读《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助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行动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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