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企业优惠政策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实施新一轮高水平企业技术改造促进新旧动能转换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04日 政策文号:滨政办字〔2018〕110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充分发挥企业技术改造在新旧动能转换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全市企业技术改造向更广领域更高水平发展,实现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实施新一轮高水平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21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部署,紧紧围绕我市“5+5”十强产业发展,以新一轮高水平技术改造为主线,以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为主攻方向,加快推进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以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促进产业智慧化、智慧产业化、跨界融合化、品牌高端化,实现传统产业上水平、新兴产业上规模、基础设施上台阶、行政效能上层次,全面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二、战略目标深入对接落实省、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和实施意见,统筹考虑,综合施策,从2018年到2020年,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对全市主导产业骨干企业实施新一轮的高水平技术改造,持续提高工业数字化、智能化、集约化、绿色化发展水平,不断提高技术改造投资绩效。以企业技术改造带动工业调结构、强创新、提质量、增效益、促融合,着力实现“五个显著提升”:1.质量效益显著提升。到2020年年底,全市规模以上企业户数达到1400户以上,年均增长50户;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万亿元左右,年均增长8%;利税、利润保持同步增长。工业信息化融合指数达到62。2.产业层次显著提升。到2020年年底,传统产业技术装备水平进一步提升,过剩产能有效化解,落后产能有序淘汰,衍生战略性新兴产业能力不断提高。3.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到2020年年底,建设一批高水平的技术创新平台,攻克一批制约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共性技术,转化推广应用一批重大创新成果。4.集约集聚显著提升。到2020年年底,主营业务收入过千亿元的企业集团2户,过五百亿的企业集团3户,过百亿的企业集团20户。培育千亿级产业集群5个;百亿级特色产业集群8个。5.节能水平显著提升。到2020年年底,万元GDP能耗比2015年降低22%,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十三五”节能目标任务。三、重点任务(一)建链补链强链集聚发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一是围绕主导产业建链、补链、强链,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努力提高产业完整度、集中度和关联度。加强部门、协会、专家、企业联合“把脉会诊”,深入开展行业评估分析,找准制约行业发展的最大瓶颈以及与先进相比最突出的“短板”,确定技术改造的方向和重点,按照“有什么强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分行业列出近三年计划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清单,逐年逐项抓好落实,促进产业向“微笑曲线”两端和链条终端、高端延伸。二是优化提升产业区域布局,实现集约集聚集群式发展。依托骨干优势产业和龙头企业,着力打造高端铝、新型化工、粮食加工、家纺纺织、畜牧水产等五大千亿级产业集群。高端铝产业集群,杜绝新增电解铝产能,着力发展精深加工,强化技术支撑,推进智能制造,促进产业升级,形成产品搭配合理、产业结构优化、创新驱动力强、配套协作完备、集群效益明显、闭合循环发展的新格局,打造国家级轻质高强合金新材料产业基地和世界级创新型铝产业集群。新型化工产业集群,按照“北部生态高效、中部提升聚集、南部严格控制”的总体思路,通过创新驱动,着力打造新动能先行示范区,培育一批能够参与国际产业分工、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知名度的大型临港发展的企业集团,形成滨州崭新的炼化一体产品链和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产业布局,全面建成定位高端、特色鲜明、绿色循环的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高端石化基地。粮食加工产业集群,着眼于扩大总量、强化创新、市场引领、打造品牌、绿色发展,推动产业规模化、产品高端化、主食产业化、效益最大化、产业循环化,打造国家级粮食加工产业循环经济示范区,推动粮食加工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家纺纺织产业集群,以加快智能化、绿色化、品牌化、国际化为主攻方向,通过新技术的应用、新产业的培育和新业态的构建,着力发展以棉纺织、化纤和印染为主的“基础产业”、以家纺和产业用为主的“特色产业”和以服装为主的“培育产业”,打造国内运行水平最先进的纺织产业集群。畜牧水产产业集群,依靠科技支撑,增加绿色优质畜牧水产品供给。扩大“粮改饲”面积,壮大标准化养殖规模,创建优质品牌。加快浅海滩涂和沿黄盐碱涝洼地规模化开发,重点发展水产养殖业、健康养殖业和精深加工,建设国家现代优质畜牧业和绿色水产品加工基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畜牧兽医局等部门配合)(二)坚持创新驱动战略,增强发展新动能。统筹谋划科技创新关键点的突破、创新链的延伸、多领域的集成,促进科技创新系统能力整体提升。一是抓好“关键点的突破”。加大研发投入,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每年组织实施百项左右市级以上企业技术创新项目。选准关键点,汇聚资源、协同研发,集中攻克一批关键共性技术,以技术突破带动产业升级。二是做好“创新链的延伸”。打通创新成果产业化的“最后一公里”,推进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依托产业集聚区,建立一批孵化器、中试基地、双创基地,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积极培育争取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打造创新高地,提高产业竞争力。三是搞好“多领域的集成”。加强多方对接,整合多项技术,催生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引导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将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技术与传统技术相结合,在更广领域、更高层次实施集成创新、跨界融合。(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配合)(三)推进工业与信息化深度融合,挖掘发展新潜力。一是深入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和“两化”融合评估。积极引导骨干龙头企业申报国家、省贯标试点,组织开展“两化”融合评估,通过贯标、评估,引导企业开展自我对标,找差距、补短板,促使企业提升信息化水平,通过实施“智能制造”,引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化工具,实现信息化与研发、制造、销售、管理等各个方面的深度融合,完成从“企业信息化”向“信息化企业”的转型。到2020年,力争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达到10家,“两化”融合评估参评企业超过200家。二是成立“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联盟”。引进国内外工业互联网及智能制造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针对我市制造业存在的短板和问题,实行点对点服务,积极推广产品、技术和模式应用创新方案,促进传统产业新旧动能转换。三是大力实施“企业上云”工程。以滨州工业大数据中心建设和“企业上云”为统领,落实省、市“云服务券”奖补政策,积极培育本地云服务商,协调各云服务商与企业开展上云对接,培育一批区域上云标杆示范企业,组织开展外出参观、试点示范、宣讲对接等示范推广活动,提高企业上云积极性,引导鼓励更多的企业应用上云,力争到2020年全市上云企业突破1000家。(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四)抓好骨干企业改造升级,带动产业提质增效。围绕主导产业,选择一批规模大、带动作用强的企业,强势推动重点企业技术改造,培植一批规模大、实力强的骨干企业。按照“分类培育、一企一策”的原则,采取“行业抓龙头、分级抓骨干”的方法,实施企业技术改造攻坚工程,支持企业发展壮大,加快培育行业排头兵。加快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步伐,引导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采用智能生产装备,提高全流程的数据采集、信息传递、智能分析和决策能力。统筹抓好产业装备水平和设计水平“一硬一软”的两项能力建设。在“硬件”方面,加快淘汰落后设备,积极应用先进高端设备改造传统产业,加快提高装备水平。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开展“互联网+制造”试点示范,推进机器人和智能成套装备在纺织、化工、食品、机械、冶金等领域运用。在“软件”方面,抓好工业设计。积极参加“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和山东工业设计周活动,组织企业参与各类市级工业设计活动,促进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塑造一批工业设计名片。(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科技局等部门配合)(五)着力实施“三品”专项工程,增强核心竞争力。推动滨州品牌建设,加快实施品种创新、品质提升、品牌培育“三品”专项行动。努力创新品种。找准市场需求,摸准市场脉搏,大力开发适销对路新产品,认真落实重点新技术新产品推广目录发布制度,鼓励企业加快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强化品质提升。不断改进生产工艺、产品精细度和质量可靠性,坚持用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全面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加快品牌建设。抓好质量控制与技术评价,加强消费品原料生产、加工、销售等全产业链质量监测,开展企业品牌培育试点示范和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积极争创国家、省示范企业。大力开展标准化创建活动。支持企业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用标准提高本地企业产业竞争力。(市工商局牵头,市质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配合)(六)推动安全环保节能改造,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围绕提升企业安全环保水平,实施针对性的技术改造。一是大力实施安全技术改造。认真落实各级关于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措施,推动高风险企业开展安全技术改造,淘汰一批安全性能低、职业危害严重的工艺、技术和装备,抓好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化工企业自动控制、在线监控技术改造,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二是大力实施环保技术改造。支持企业加快源头减量、减毒、减排等绿色智能装备的改造升级,推进清洁生产。加快实施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提标改造,推动燃煤电厂节能超低排放改造,实现能效环保达标。三是实施“工业绿动力”计划。围绕石化、纺织、冶金等重点行业,实施重点用能设备节能改造。全面推广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绿色照明等节能技术产品,推进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实施动态监控和优化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环保局、市安监局等部门配合)(七)全面实施招商引资战略,增强区域产业竞争力。着力发挥招商引资在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催化剂”作用,坚持引资引智并举,着力引进一批高等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及高端人才、领军人物、创新创业团队,为全市实施创新驱动和技术改造提供智力支撑。重点产业方面,以高端铝、新型化工、粮食加工、家纺纺织、畜牧水产五大千亿级产业集群为依托,引进一批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项目,优化产业结构,实现转型升级,形成集聚效应;重点企业方面,深化与国内外重点企业的沟通交流,建立常态互动联系机制,吸引更多企业来我市投资兴业;重点区域方面,积极对接黄蓝国家战略、环渤海协作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大对世界500强、全国500强及行业领军企业的招商力度,主动赴欧美、日韩及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港澳台等地开展招商活动,吸引内外资以合资合作、独资建厂、参股控股等多种投资方式,实现优势互补,提高招商引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招商局牵头,市商务局、市人才办、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粮食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畜牧兽医局等部门配合)四、激励政策(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政策引导和宏观调控方式,增强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实施“零增地”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对技术改造项目实行审批目录清单管理,对不新增建设用地且在清单以外的技术改造项目,实行企业承诺制度,企业按项目准入标准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项目竣工后由政府相关部门或由企业自行组织验收,通过后一并办理相关项目手续。(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税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气象局、市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配合)(二)加强财政资金扶持。统筹省产业集群资金、市新旧动能转换专项资金,加大对重点技术改造、公共研发平台等项目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技改项目,优先纳入市级各类产业投资基金扶持范围,促进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步伐。(市财政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金融办等部门配合)(三)强化金融信贷服务。创新金融支持方式,每年向银行机构推荐需要融资支持的重点技术改造企业名单和融资需求项目库,通过山东省企业融资服务网络系统进行发布,引导和鼓励银行机构给予信贷倾斜,开辟企业技术改造融资“绿色通道”,简化贷款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优先给予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更多针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信贷新品种。(市金融办牵头,人行滨州市中心支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配合)(四)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广泛开展技术改造税收优惠政策专题宣传,指导和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惠企政策。进一步落实引进技术设备免征关税、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关键原材料和零部件免征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企业购置机器设备抵扣增值税等鼓励企业引进先进技术装备的相关优惠政策。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加快企业设备更新、科技创新。更加有效地落实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合同能源管理减免税、节能节水环保设备投资抵免税、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市财政局牵头,市税务局等部门配合)(五)强化土地政策支持。对符合投资强度、容积率、绿化率等约束性指标的技术改造项目,优先安排用地计划、优先供地。企业利用已有的原出让或划拨的存量工业用地,在符合城市规划和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经批准在原用地范围内进行技术改造、建设多层厂房、实施厂房改造加层而提高容积率的,不再收取土地出让价款。(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规划局等部门配合)(六)强化人才支撑。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意见〉的实施方案》(滨发〔2017〕20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滨办发〔2017〕13号)等文件,深入实施企业家培养“211”工程,加大企业家队伍建设力度,全面提升企业家综合素质。围绕五大千亿级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和八大特色产业升级改造,大力实施“渤海英才·海纳工程”“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择优引进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引领产业发展的高层次人才,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滨发〔2017〕20号文件予以奖补。强化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推动企业设立技师工作站、示范技师工作站,扎实开展传授技艺、技术攻关、技能创新等活动。大力弘扬“工匠精神”,组织开展拔尖技能人才推荐选拔工作,引导全社会尊重技能、崇尚技能、研学技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人才办、市教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推动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纳入经济工作的重点,及时发布技术改造的政策信息,强化政策引导,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出台的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各项政策措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做好全市技术改造组织实施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要按各自职能分工积极予以配合。各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及配套措施,形成一揽子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政策体系,为企业技术改造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二)强化调度分析。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将年度技术改造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区)。加强技术改造投资的监测、分析和政策、信息发布,及时引导企业开展技术改造。突出抓好优质技改项目建设,建立和完善滚动式、动态性的优质技改项目储备库。各县(区)要加强收集企业优质技改项目,将带动力强、关联度大的优质技改项目及时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三)夯实工作基础。深入开展宣传培训,推动政策扎根行业、深入企业,尽可能让企业在发展中得到支持。引导企业更加关注互联网+、消费升级、产城融合、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国家赋予滨州的区域政策等,大力开拓技术改造项目源。简化前期手续,对符合条件且不需要新增建设用地的技术改造项目实行承诺备案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各级各有关各部门要建立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强化要素保障,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竣工一批、达效一批的良性循环,培育工业发展新动能。(四)加强督促检查。市里将重点检查工业技术改造增长幅度、重点项目实施情况等,各县(区)要针对本区域薄弱环节加大督查,确保相关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特别是对获得财政支持的技术改造项目要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对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评估,督促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步伐。对未完成年度重点考核指标且排名靠后的县(区)由市政府领导约谈县(区)政府(管委会)领导,对完成重点考核指标较好的县(区)予以通报表彰。对在新一轮技术改造过程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引导企业对标赶超。充分发挥各级新闻媒体宣传作用,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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