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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滨州市教育系统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推进“一次办好”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文件会议精神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滨办字〔2018〕36号)的部署要求,深化全市教育系统“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更好保障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切实增强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优质教育服务获得感,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深刻领会改革初衷。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服务省、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以教育行政部门为企业和群众办事“一次办好”为改革理念和目标、以权责清单为基础、以流程再造为关键、以“互联网+”为支撑,以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快捷度、满意度为衡量标准,持续推进削权减证、流程再造、精准监管、体制创新、规范用权“五大行动”,推动政务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全力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发展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二)准确把握改革内涵。“一次办好”即“一次办结、群众满意”,主要是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是从“办”的角度对教育行政部门自身提出的目标要求和服务理念。以“应办即办”为原则、“说办就办”为承诺、“一次办结”为目标、“办就办好”为理念,倒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更新观念、转变作风、优化服务、提升效能。工作目标从“办结”提升到“办好”,改革范围从依申请的政务服务扩大至全部行政行为,从深度和广度两方面拓展改革的范畴。企业和群众办“一件事”,在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况下,从提交申请到获取办理结果,全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提供“店小二”“保姆式”服务,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不论“见面不见面”“跑腿不跑腿”“线上线下”都要实现“一次办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行综合行政执法,实行“一个领域一支队伍”执法,避免多层多头重复执法。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一次办好”的理念,主动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具体的政务信息,最大程度、最大范围普及公共服务,全面接受社会监督。二、主要任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地方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教育实际,落实行政审批职能要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科室要向政务大厅集中、审批事项要实现网上办理集中,做到审批事项进驻大厅到位、审批授权窗口到位、电子监察到位的“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要求。1.向社会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以按照各级政府工作部署,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一次办好”事项,向企业和群众承诺合法合规的事项“马上办”、一般事项“网上办”、面向个人的事项“就近办”、复杂事项实行帮办(代办)“一次办”。根据各级政府有关“一次办好”事项的工作部署要求,全面梳理“一次办好”事项,应纳入“一次办好”范围的事项要全部纳入,并按规定时限及时提报公布。2.落实“一次办好”服务标准。按照地方政府工作安排,加强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行动态管理,推动权责清单同“三定”规定有机衔接,适时推进同一事项、同一标准、统一编码。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做好根据山东省地方标准《政务服务工作规范第1部分:行政许可》和“一次办好”地方标准的衔接落实工作。3.健全审批事项对接工作机制。市教育局审批事项已全部入住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综合窗口,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实行“一窗受理”,实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市教育局各行政审批科室要健全完善审批事项对接工作机制,确定专人负责,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前台受理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与指导,及时承办处理后台分发的审批事项,按照规定时限提交证件或反馈办理情况。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地方政府要求,按照“推动治理重心下移、实现服务端口前移、推进全县通办事项”等原则,做好与银行、邮政、村级便民服务点、网上服务站点等资源的结合文章,积极开展“互联网+教育政务服务”的试点探索,创造一批“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全市(县)通办”的经验典型,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4.建立关联事项“一链办理”工作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牵头协调、办理发证的多部门联合审批事项,要在地方政府的领导支持下,把分散在不同部门的事项按链条进行优化整合,将“一事一流程”整合为“多事一流程”。教育行政部门承担的“民办教育机构设立”“一链办理”改革任务要按照要求逐项编制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落实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要求,做好承办的省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完善工作,开展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完成政务服务平台与部门自建系统对接整合,基本实现行政许可事项和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网上服务全覆盖。探索贴心帮办“一次办结”,建立帮办(代办)制度,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对一”贴心帮办(代办)服务。5.建立“一次办好”信息支撑体系。充分利用各级政府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对政务服务事项数据进行“全打通、全归集、全共享、全对接”的有利时机,完善网上统一身份认证体系,明确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印章法律效力。认真梳理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的“一次办好”事项,加强与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大数据中心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办理“一次办好”事项所需其他部门(单位)信息共享的种类、标准、范围、流程等,凡是从其他其他部门(单位)可以共享的信息,原则上不再需要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6.持续开展“减证便民”。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一律取消。确需保留的证明材料,要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严格实行清单管理。对保留的证明,要加强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上一个政务服务环节已收取的申报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交。多渠道多途径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通过预约、轮休等办法,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错时、延时、一对一专办服务和节假日受理、办理通道等服务模式,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耗时长、来回跑等问题。探索对适宜的事项开展智能审批,实现即报即批、即批即得。深度开发各类便民应用,推动更多审批服务事项通过互联网移动端办理。7.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托清本行业、本领域具有相关技术服务资质资格的机构底数,并对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技术性审查和中介服务事项进行监督考核。强化中介服务监管,全面开展中介服务信用评价,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退出机制。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设定的区域性、行业性和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一律取消。严禁限额管理中介服务机构数量,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强制指定或变相指定。教育行政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必须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服务费用一律纳入部门预算。要依托省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网上“中介超市”功能,中介服务机构“零门槛、零限制”入驻,实现网上展示、网上竞价、网上中标、网上评价,切实解决中介服务垄断、效率低、收费高等问题。三、组织实施(一)落实工作责任。市教育局成立滨州市教育系统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市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进东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统筹负责改革的组织协调、推进落实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教育局党组成员、正县级督学王兴利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负责人崔方锋、综合改革与政策法规科科长朱雷为成员,负责制定整体工作方案,分解落实改革任务,协调推进改革进展,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也要层层建立相应的主要负责同志抓改革的工作机制。(二)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推动教育行政管理真正转向“宽进严管”。按照权责对等、权责一致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厘清审批和监管权责边界,强化落实监管责任,健全工作会商、联合核验、业务协同和信息互通的审管衔接机制。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对同时涉及多层级、多部门的检查事项,实现一次性联合检查。继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实行“一个领域一支队伍”执法、跨领域综合执法。按照政府工作要求,实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向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和山东省域征信服务平台实时推送。借助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开放数据,实现与审批服务、监管处罚等工作有效衔接。按照地方政府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实现“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生”。(三)加强业务指导。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是一项优化营商环境、便捷服务群众、再造工作流程、提升政务效率的创新性工作,市教育局各有关科室要认真开展相关文件学习,通过召开专题培训会、现场交流会等形式,加强对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改革工作的行业指导和业务培训。(四)强化法治保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影响和阻碍“四新经济”发展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规范。全面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消除经济发展的实质性障碍,按照地方政府要求按时完成清理工作。加强对教育行政部门起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等的备案审查,从源头上杜绝阻碍改革的政策法规出台。梳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监督等执法类职权事项,规范程序、行为和自由裁量权,推进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五)加强督查考核。坚持真督实查,强化结果运用,将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相关情况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并作为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建立改革任务台账,跟踪落实改革情况,综合运用督查、审计、明察暗访等方式对“一次办好”改革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全程监督,定期调度通报各县区改革任务进展情况,建立常态化督查工作机制。协同推进教育行政部门职能转变和作风建设,切实转变服务理念和工作作风,着力革除“管卡压”“推绕拖”和官僚主义、部门本位主义等“四风”新表现形式,树立“店小二”“保姆式”服务理念。认真落实省、市有关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文件要求,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原则,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对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对改革任务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典型要通报表扬、给予奖励;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细落地。(六)注重宣传引导。坚持开门搞改革,建立健全企业和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开展满意度调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让人民群众评判改革成效。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开展改革“一招鲜”活动,建立健全市县协作攻关机制,争取推出一批有影响力的改革实践样本。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载体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加强舆论监督,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滨州市教育局2018年“一次办好”改革任务责任分工表序号深化“一次办好”改革任务责任科室科室负责人责任领导一信息公开局办公室崔方锋李梅生二1.民办教育机构审批;2.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明提供;3.处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申诉;4.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5.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明。职成教科杨耀楠王学勇三1.教师资格认定;2.处理教师申诉;3.普通话水平测试。教师工作科李玉国王兴利四1.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2.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人事科李云涛申立新五1.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户籍变更申请转学核准;2.中小学生学籍信息修改;3.学前教育机构审批。基教科吴新本李梅生六统筹协调推进局办公室综合改革与政策法规科崔方锋朱雷李梅生王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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