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2018年滨州市住房公积金文明行业创建“标准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滨住金发〔2018〕29号)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1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全省住房公积金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根据省住建厅实施方案要求,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按照全省“1331”工作总体思路,突出文明行业创建“标准建设年”主题,全面落实“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新旧动能转换等重点工作,突出抓好业务管理、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国家标准规范,健全完善管理服务标准、规范和制度,以创建促发展,不断提高全市住房公积金为民服务水平。二、工作任务(一)规范业务标准。严格落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梳理调整归集、贷款业务流程,完善业务管理办法,实现业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二)落实窗口服务标准。认真贯彻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制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用房建设标准》,按照《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引》《全省住房公积金行业文明服务示范窗口标准》,健全服务设施,规范窗口服务标准,完善服务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三)贯彻信息化建设标准。贯彻落实住建部《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技术规范》和《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导则》,接入全国统一的银行结算应用系统,规范住房公积金系统建设,加快建立以资金管理为基础的信息化体系,6月底前全面完成双贯标工作,提升资金管控能力,增强精细化管理和服务能力。实现全市统一会计核算,制定出台操作措施,实施公积金余额对冲归还贷款政策。(四)落实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导则。按照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导则》要求,充分发挥“互联网+公积金”服务模式,加快推进网上营业厅、手机APP建设,确保10月底前基本建成,不断拓宽线上业务种类,提高业务办理离柜率。加快实现“数字公积金”向“智慧公积金”转变。(五)全面运用廉政风险防控指引。依据住建部《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范指引》,结合全市36处风险点,认真梳理风险易发多发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重点排查账户开立、资金存储、提取贷款审批、贷后管理、费用支出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有效的内审稽核机制,堵塞风险漏洞,消除风险隐患。落实上级精简银行账户要求,按照每家受托银行只开设一个存款账户、一个委托贷款账户的原则,清理归并银行冗余账户,加强资金统筹管理,防范资金风险。(六)严格落实行业管理人员职业标准。依据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职业标准》,按照“走出去学”和“请进来学”相结合原则,加强教育培训与考核,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职业素质和服务水平。按照《全省住房公积金行业文明服务标兵评选标准细则》,制定一线工作人员服务规范,强化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提高缴存单位和职工的满意度。(七)推进信息披露制度规范化。强化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理顺年报编制工作关系,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披露信息与统计系统数据、业务系统数据完全一致。年度报告经管委会审议通过后,于3月底前按时向社会披露。规范披露方式,在门户网站披露的基础上,要通过报刊、电视以及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向社会披露。加强年报数据宣传解读和分析应用,客观反映我市住房公积金在保障缴存职工住房消费方面的作用。(八)以标准化引领文化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以公积金管理服务标准化为引领,以业务标准化建设为支撑,积极开展党性教育、传统文化教育、道德讲堂、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教育。建立健全职工行为规范和激励约束机制,倡导廉洁勤政、无私奉献、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形成凝聚人员队伍、激发积极性创造性的行为规范体系。充分利用全省统一的行业标志和吉祥物,在办公场所和各类宣传活动中规范使用,打造优化行业形象、振奋行业精神的形象识别体系。(九)完善创优评优标准。完善全市住房公积金行业“标准建设年”活动文明服务示范窗口、文明服务标兵的评选办法和细则,突出标准规范的全面贯彻落实,引导各管理部和工作人员在“标准建设年”活动中建功立业。三、实施步骤2018年是全市住房公积金文明行业创建“标准建设年”,活动分为八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一)氛围营造(4月份)。各管理部按照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和文明行业要求,在显著位置张贴创建标语,统一全省行业标识和吉祥物。将业务办理流程、岗位责任、审批时限、人员分工等有关情况张榜公示。(二)完善标准。(5月份)。各管理部要按照已有标准,逐项逐条逐句梳理自身所存在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并于5月25日前将问题清单报综合科。要对照《文明示范窗口服务标准细则》要求,优化服务大厅整体布局,规范物件摆放,配齐各类服务设施。提升人员形象,保持服务窗口内外环境整洁。(三)干部队伍集中学习(6月)。严格执行大学习配档表,充分利用好周五集中学习时间。6月份集中对各管理部一线干部职工进行集中文明礼仪培训,重点围绕“如何与客户沟通、微笑服务、文明用语”等方面开展培训。(四)提升干部队伍素质。(7月)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到分管管理部督查文明行业创建工作,采取查、看、问的形式对各管理部进行打分量化,对于排名后三位的管理部负责人进行约谈,同时取消2018年度向省住建厅推荐文明示范窗口和文明服务标兵资格。考核成绩在半年工作总结会议上通报。(五)集中反馈阶段。(8-9月)各主任对分管县区所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调度。重点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各管理部结合自身情况做好问题整改工作。(六)整体验收阶段。(10月)“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工作办公室,抽调专人,针对问题清单、阶段性考核问题清单对各管理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并形成工作报告。(七)典型选树阶段。(11月)今年文明服务标兵、示范窗口评选采取不分名额的办法,根据前期考核结果从全市评选出15名文明服务标兵,评选出3个市级示范服务窗口,并引入积分制管理中。(八)工作总结。(12月份)“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工作办公室负责对本年度文明行业“标准化建设年”工作进行系统总结,相关工作资料要及时上报省住建厅、市文明办等有关部门。附件2:2018年度“大学习”计划配档表时间安排学习(活动)主题学习内容责任科室(人)1月份5日政治理论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册)综合科12日公益慈善开展“冷冬暖童心”结对孤困儿童志愿服务活动妇联19日政治理论学习保密文献纪录片《胜利之盾》综合科26日政治理论学习“红船精神”系列读书活动实施方案,及《红船精神》一书综合科2月份2日政治理论学习十九大报告、新党章综合科9日政治理论学习保密文献纪录片《胜利之盾》综合科23日政治理论《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的通知》的要求,《宪法修正案》综合科3月份2日爱国教育观看电影《红海行动》综合科8日文体活动开展红歌诵读庆“三八”活动妇联9日政治理论学习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在纪念周恩来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文明单位动态管理办法综合科16日政治理论学习市纪委九届三次全体会议精神、省市“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文件精神综合科23日政治理论学习《宪法修正案》、《中国山东省委关于认真贯彻中发【2018】10号文件精神切实抓好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的通知》综合科30日政治理论学习《滨州市移风易俗工作文件》、《宣传部、组织部关于十九大精神学习的通知》、金一南教授《不忘初心方得始终》讲座综合科4月份13日政治理论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综合科(2人带学)20日政治理论马景泽同志上党课马景泽27日业务宣传月活动深入宣传最新公积金政策、公积金特色便民服务等宣传办5月份4日文体活动庆五四青年节“低碳骑车、绿色出行”活动共青团11日道德讲堂邀请市文明办领导讲课康涛18日政治理论宪法修正案执法科、会计科(带学)25日文明建设山东祥瑞祥纺织有限公司综合科6月份1日政治理论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册)机关管理部、管理科(带学)8日传统文化《孝经》心得交流[4—6人发言,每人20分钟]综合科15日业务讲堂提升业务技能、增强服务意识内审科、贷款科22日革命传统一大旧址、红船综合科29日公益慈善到菜园刘村走访慰问老党员、特困户综合科7月份6日政治理论康涛同志上党课康涛13日政治理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综合科、12329热线(带学)20日廉政教育邀请市委党校教授作专题辅导综合科27日业务讲堂提升业务技能、增强服务意识管理科、执法科8月份3日政治理论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册)内审科、12329热线(带学)10日文明建设到市住建局学习创建工作综合科17日公益慈善开展义工慈善活动综合科24日政治理论邵珠忠同志上党课邵珠忠31日文体活动趣味运动会工会9月份7日政治理论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开发区、博兴管理部(带学)14日传统文化《弟子规》心得交流[4—6人发言,每人20分钟]综合科21日道德讲堂专家讲座马景泽28日文体活动庆“十一”文体活动王淑娟10月份12日廉政教育济宁政德教育基地综合科19日政治理论苏向华同志上党课苏向华26日传统文化《大学》心得交流[4—6人发言,每人20分钟]综合科11月份2日业务讲堂提升业务技能,增强服务意识信息科、市直机关管理部9日政治理论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册)无棣、贷款科(带学)16日专题调研结合公积金管理工作突出问题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研综合科23日传统文化《大学》心得交流[4—6人发言,每人20分钟]综合科30日政治理论收看视频讲座综合科12月份7日座谈交流总结全年学习、工作情况,进行研讨交流“三大”办公室14日政治理论马景泽同志上党课马景泽21日传统文化收看视频讲座综合科28日公益慈善走访慰问帮扶村困难群众综合科备注:集体学习时间以周五下午为基本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前后调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党员活动日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如有上级安排的其他学习教育内容,临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