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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废塑料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0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回收网点,全面覆盖城镇乡村的废塑料回收体系,确保全市及周边地市废塑料实现有序规范回收。(二)建设综合性再生资源分拣体系(2018年3月至2019年6月)。在滨城区、沾化区、惠民县、无棣县、阳信县、博兴县、邹平县等县(区)各建设占地30亩的再生资源综合回收分拣中心。建设或租赁标准化车间,选用自动过磅、自动分拣和云数据处理等智能化加工设备和管理流程。2018年5月底前,首先在阳信县建设1个标准化废塑料回收分拣中心,其他县(区)有序推进,2019年6月底前全部建设完成。(三)建设废塑料高值化利用园区(2018年3月至2020年12月)。在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占地300亩的20万吨废塑料高值化利用产业示范园区,实现年综合回收各类废塑料40万吨,高值化利用废塑料20万吨。(四)建设智能仓储物流体系(2018年6月至2019年12月)。建立智能仓储物流体系网络监控调度中心,利用各分拣中心配套建设的标准仓储库房、货物堆场、运输配送中心、停车场等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互联网+”的智能仓储物流体系综合控制中心,将分拣包装的各类废塑料进行高值化利用。提供废塑料保管、存贮、装卸、搬运和中转配送服务,实现物流管理信息化、自动化、网络化和智能化,为整个回收利用体系提供交易、信息、融资、仓储、结算等服务。(五)建立“四统一”标准体系。一是统一标识。各分拣中心统一设计和使用VI标识;厂房、厂区粉刷统一标识、颜色;厂区内工作人员穿着统一标识的服装。二是统一标准。做好危险废物的分类和识别,统一回收物品的控制标准;统一厂房标准,实现厂区集约化、高效化利用;统一设施标准,禁止露天存放、加工,安全、消防设施设备完备;统一工艺设备、工艺流程;配备统一的智能回收、计量器具、吹瓶机、分选平台、打包机等设备。三是统一管理。统一培训、安全环保、日常监控等管理制度,健全规章制度体系;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统一规划,统一价格指导和调控,实行智能结算,维护市场经营秩序;按照各分拣中心的回收情况进行统一结算。四是统一销售。龙福公司等回收企业应当建立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档案和销售台账,建立健全销售追踪体系,做到风险可控、安全可控、追溯可控。四、废塑料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保障措施各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要科学落实主体功能定位,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形成一个县(区)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废塑料回收利用体系项目建设要符合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选址必须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尽量利用现有废弃厂房或废旧物品收购点等现状建设用地,鼓励使用荒草地、盐碱地等未利用地,不占或少占耕地,力争将废塑料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用地做成集约用地典范。在区域规划编制、重大项目布局时实行差别化市场准入政策,将废塑料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项目优先列入各县(区)规划,指导和支持重点龙头企业快速推进废塑料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工作,促进废塑料产业向集聚化、专业化方向发展。(一)建立推进机制,给予政策扶持。成立由市政府有关领导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阳信县政府组成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市经信委负责项目的综合协调整体推进工作,负责组织申报绿色体系建设项目、省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等;市发改委负责指导企业积极申报中央预算内循环经济项目、资源循环利用基地试点和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市公安局负责废塑料回收体系项目建设安全保卫工作,配合市环保局和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废塑料回收行业规范和整治;市财政局负责争取省级以上资金支持及指导政府和社会资本建立混合所有制企业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争取建设用地指标;市工商局负责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规定的职责范围查处无照、非法经营废塑料回收站点工作;市质监局负责质量标准体系建设指导工作;市环保局负责环境评价手续工作和环保类资金申请;市安监局负责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手续和安全生产工作;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废塑料回收体系与“环卫一体化”融合工作;市供销社负责推进供销系统废塑料回收业务合作和经营服务网络建设工作;市金融办负责协调国开行等政策性银行给予贷款支持以及与农商行开展战略合作;市服务业发展局负责推广新型回收模式,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发展。各相关县(区)要认真落实鲁经信循〔2017〕583号文件要求,首要任务是按照民生事业、公益事业标准,协调解决好项目建设用地问题;各市直部门、单位围绕关键环节和难点问题,各负其责、分头推进,确保项目尽快落地。(二)支持项目落地。相关县(区)要大力支持废塑料回收体系建设项目,提供高效优质服务。阳信县要先行先试、打造样板,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尽快落实项目用地,加大专项资金投入,率先建成覆盖县、乡镇(街道)、村(居)的回收网点、分拣中心和仓储物流体系,为其他县(区)在项目供地以及与供销系统、城管系统战略合作等方面提供可行经验和项目示范。龙福公司作为全省废塑料回收利用行业领军企业,要充分发挥带动作用,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结合自身优势,完善制定好废塑料建设体系标准化智能回收体系建设方案,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尽快开展工作。(三)加大整治力度。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本实施意见,把废塑料行业清理整顿作为常态工作,按照“依法取缔一批、重点整治一批、规范引导一批”的原则,对散、乱、污回收加工小企业和经营业户进行集中整治,鼓励引导重点龙头企业对具有回收条件的进行兼并重组,规范废塑料行业有序发展。附件:滨州市废塑料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8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滨州市废塑料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为加强废塑料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统筹推进废塑料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工作,经市政府研究,确定成立滨州市废塑料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组长:赵庆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组长:曹玉斌(副市长)成员:王庆霞(市政府副秘书长)甄恩如(市经济与信息化委主任)赵金沙(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肖平模(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副主任)袁海泉(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李景芳(市财政局副调研员)王建波(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房延民(市工商局党组副书记、调研员)孔凡明(市质监局副局长)韩广智(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办公室主任)高景生(市安监局副局长)齐学峰(市城管执法局副调研员)张军(市供销社副主任)王学刚(市金融办副主任)衣艳强(市服务业发展局副局长)高树成(市政府节能办主任)张新国(阳信县副县长)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废塑料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工作,研究提出促进废塑料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废塑料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和检查有关政策的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肖平模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高树成、张新国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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