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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农业局 滨州市财政局 滨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滨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02日 政策文号:滨农办字〔2018〕13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为进一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切实增强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保障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农业保险工作的重要性加快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农业风险防范体系、分散和转移农业风险、稳定和助推农业生产,有利于丰富和完善农业投入方式、提高财政支农惠农资金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提高农业信用等级、增加农业投入、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我市自2008年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主要覆盖小麦、玉米、棉花等传统农作物,农业保险取得较好成效,深受农民群众和其他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欢迎。特别是近几年,投保面积、保费收入、赔付到位率都有大幅增长。投保实现了所有县(区)全覆盖,投保面积由450万亩增加到550万亩,承保机构增加到4家,投保率达到60%以上。截止2016年累计投保面积3391.92万亩,农户参保546.22万户次,保费收入4.33亿元,赔付超过3.66亿元,为农民救灾减灾提供了重要保障。但是,由于我市农业保险起步较晚、投入不足、保险品种单一、覆盖面不高、服务体系不健全,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有限,农业保险工作仍不能满足我市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快推进农业保险工作,切实提高农业保险的保障水平。二、明确农业保险总体目标要求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建立完善农业风险保障体系为目标,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创新农业保险经营服务模式,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持续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优先开展中央财政补贴范围内的农业保险,积极推进冬枣、鸭梨等地方特色产业保险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鼓励结合县域实际,不断增加地方特色保险品种,努力扩大保险覆盖面,有效分散和转移农业风险,保障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全市基本建立起覆盖广泛、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农业保险保障体系。三、强化农业保险政策扶持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建立农业保险补贴资金预决算机制,结合当地农业主导产业发展情况,做好财政补贴资金测算并足额纳入年度预算。建立特色农产品保险补贴预算适度增长机制,经批准为省级试点险种和市级试点险种的,试点期间财政补贴的保费部分以县(区)财政承担为主,市财政给予适当支持。对政府鼓励开展的其他涉农保险,可给予一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各级保费补贴资金要及时足额划转至保险公司,确保农业保险政策惠及更多农户。四、提高农业保险服务水平(一)完善服务体系。建立政府农业主管部门与保险经营机构的合作机制,逐步完善适应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发展需要的协保服务网络。积极探索村、乡镇(街道)等农业基层机构的管理人员与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协同推进农业保险发展的模式,推进乡镇(街道)服务站和基层协保员制度建设,各保险公司应加大投入,重心下沉,建立和完善“保险公司+服务站+服务点+农户”的经营服务网络,实现机构到乡镇(街道)、网络到村居、服务到农户,切实打通保险服务“最后一公里”。(二)优化运营程序。大力推动农业保险理念创新、程序创新。不断优化相关承保、理赔等程序,减少经办环节,提高理赔效率,降低签约成本。在切实保障投保农户的知情权的基础上,按照突出重点、急事先行的原则,逐步形成农业保险简易示范性条款,切实简化程序,方便于民。承保公司要建立网络健全、反应快速的应急机制,加强网络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素质,提升应急反应能力,规范理赔程序,缩短理赔时间,确保出灾出险迅速及时,切实保障农民利益。(三)扩大覆盖范围。逐步增加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开发地方性特色险种,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将更多的产品和农户纳入保险体系,做到应保尽保。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制定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稳步扩大种植业保险覆盖面,提高小麦、玉米、棉花等险种的参保率;加快发展冬枣、鸭梨等地方特色保险,争取尽早列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围绕我市沿黄现代高效农业发展需求,不断增加地方特色农业险种,鼓励逐步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证保险、农产品产量保险和价格指数保险等新型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探索建立农产品收入保险制度,努力实现从“保成本”向“保价格、保收入”延伸。(四)提升保障能力。保险公司要建立保险与防灾减损相结合的风险管理机制,将风险管理环节前移至灾害预防,并列支一定比例经费,用于防灾减损,减少灾害损失的发生。突出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重点,围绕农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的不同需求,创新险种设置和服务方式,推动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开展,进一步提高保险金额,尽快摸索出可复制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拓展农业保险功能,充分发挥政策合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其防御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充分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为其发展保驾护航的积极作用。五、加大组织领导力度(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农业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认真抓好落实。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农险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乡镇干部、农技、畜牧、林业人员等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做好农业保险工作。(二)强化监督检查。以落实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保护农民核心利益为核心,加大农业保险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落实,规范操作程序。保险行业协会要加强对保险经办机构农业保险业务的指导,规范展业承保和查勘理赔,督促保险公司加强内部管控,提升服务能力,依法合规经营,不断提高农业保险工作规范化水平。(三)抓好宣传发动。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农业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或载体,采取多种有效形式,政策宣传切实到村到户,不断增强农户的保险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农户参保积极性。市、县两级采取重点培训和全面轮训的方式,每年对辖区农险人员特别是协管员进行全面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推动工作开展。滨州市农业局滨州市财政局滨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滨州市保险行业协会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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