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企业优惠政策

滨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开展测绘地理信息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28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大力实施质量强市、质量强测战略,全面提高测绘地理信息产品、工程与服务质量,更好地服务于全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经济文化建设,根据《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测绘地理信息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提升行动的决策部署和省国土资源厅、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把“质量强测”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认真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着力推动质量变革,加强全面质量监管,大力提升测绘地理信息产品、工程、服务的质量水平、质量层次和品牌影响力,加快培育竞争新优势,谱写建设质量强市的测绘地理信息新篇章,服务全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地理信息需要,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高质量的保障和服务。(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测绘地理信息产品供给质量持续提升,质量监管进一步强化,测绘地理信息单位质量体系更加完善,“质量强测”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质量对事业发展和产业壮大的贡献进一步增强,更好地保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供给质量明显提升。测绘地理信息产品不断丰富,优质工程项目不断涌现,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保障能力显著提高。---过程质量控制持续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单位质量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得到加强,全覆盖、全过程质量管理模式更加完善。---质量监督管理不断强化。全面质量监管的长效机制不断健全,质量监管协同联动格局逐渐形成,质量奖惩力度不断加大。---质量基础能力建设显著提高。测绘地理信息质检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升,质量标准体系更加科学系统,装备和计量设备等质量基础设施持续升级。二、全面提升测绘地理信息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三)丰富测绘地理信息产品加快测绘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突出企业市场主体地位,丰富产品供给,提升产品品质。加快获取高分辨率影像、实景三维影像、街景等影像产品,增加大比例尺地形图、数字地表模型、城市三维模型等产品供给,积极推出室内地图等新型测绘产品。加强基础测绘成果、地理国情产品社会化推广应用,做好深加工服务。提高标准地图质量,编制公益性地图,增加公益性地图的品种和数量,打造精品地图集(册),着力满足多元化地图需求。鼓励企业积极发展地理信息文化创意产业,开发以地图为媒介的新型文化产品。(责任部门:测绘管理科、各县区局、各测绘单位)(四)打造优质工程项目围绕市县重点工程、新旧动能转换、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重大发展战略,找准服务切入点,实施好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积极参与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不动产统一登记、地下管廊建设、精准农业等行业和地方重点工作,围绕测绘地理信息“五大业务”,扎实推进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建设、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更新、应急测绘保障等重大工程,打造优质测绘工程,为重大基础设施和全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重点工程建设、经济和资源普查、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智慧城市建设、土地综合整治、地质灾害防治等提供优质服务。(责任部门:测绘管理科、各县区局、各测绘单位)(五)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开展地理市情常态化监测,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监测成果,提升监测工作服务全市重大战略的能力。推动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与云平台建设,深化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应用,服务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升滨州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滨州)的服务水平,向相关行业和社会公众提供网络化高精度地理信息服务。充分利用山东省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面向社会提供高精度的导航定位服务。围绕地理信息与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融合,构建分建共享、互联互通、数据融合、协同在线的地理信息服务新模式,面向不同类型、不同服务目标的用户提供时空信息云服务,深度服务于政府治理和行业应用,面向公众提供个性化智能定制服务,形成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共享交换、集成融合、深度应用、安全高效”的地理信息大数据应用服务体系。融合全省地理信息资源目录,持续提升全市地理信息资源目录服务系统的服务能力,推动测绘成果共享和社会化服务。(责任部门:测绘管理科、信息中心、各县区局)推进质量全过程控制三、落实测绘地理信息企事业单位质量主体责任(六)测绘地理信息企事业单位是质量提升的主体,要全面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质量分管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要按照分工切实履行好相应职责。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质量管理,建立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责任链条。建立完善并落实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质量风险分析与控制。鼓励探索开展注册测绘师签字盖章制度,落实注册测绘师在生产设计、质量等方面的审核职责,保证执业活动中相应的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责任部门:测绘管理科、各县区局、各测绘单位)(七)加强关键环节的质量控制以“两级检查、一级验收”控制方式为核心,强化关键环节质量管理,确保整体质量受控。重点强化项目设计管理,坚持“先设计、后实施”原则,加强设计的科学性、可行性、合理性分析,加强技术方法的有效性试验,确保设计科学详实合理。项目设牵头单位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指导承担单位做好设计方案。要按照“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设计审批程序,严把审批关口,设计一经审批,应严格遵照批准的项目设计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或调整设计内容。必要时开展首件成果质量检查。使用的仪器设备及软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定、校准和检测。(责任部门:测绘管理科、各县区局、各测绘单位)(八)强化成果质量验收完善测绘地理信息项目验收制度,基础测绘项目、测绘地理信息专项、重大建设工程等测绘地理信息项目成果未经测绘地理信息质检机构实施质量检验检测,不得采取材料验收、会议验收等方式验收。对重大测绘地理信息项目,探索建立测绘成果质量复核制度。(责任部门:测绘管理科、各县区局、各测绘单位)(九)创新质量控制方式对地理信息系统开发、数据库建设、地理国情统计分析等非测量手段实施的测绘项目,以及新型测绘产品、新型测绘服务,应在省国土资源厅指导下,探索更为便捷、高效的过程质量控制方式,设置合理的质量控制节点、指标、流程,确保成果质量。(责任部门:测绘管理科、各县区局、各测绘单位)四、加强全面质量监督管理(十)开展质量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政府“放管服”改革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在开展正常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市局每年配合山东省测绘产品质量检验站对辖区内三分之一的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进行抽查。重点针对变形监测、地下管线测量、不动产测绘、规划测量等关系人身和财产安全、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的测绘项目,提升重点领域的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质量监督检查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并纳入测绘地理信息资质单位信用信息。(责任部门:测绘管理科、各县区局)(十一)加强质量统一监管助推省、市、县在质量技术资源、信息资源、人才资源、设备资源等方面实现共享,构建质量协同发展体系,促进形成全市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管“一盘棋”新格局。加强对相关行业部门重大工程中测绘工作的质量监督管理,推动相关部门加强承担单位遴选,规范实施招投标,更加重视测绘过程质量控制,测绘成果应由测绘地理信息质检机构实施质量检验后,方可进行项目验收。(责任部门:测绘管理科、各县区局)(十二)健全质量奖惩机制树立质量第一、追求卓越的发展理念,加大质量考核比重。强化质量失信联合惩戒,推进建立和实施质量“黑名单”机制,严厉打击项目合同价明显低于测绘成本的恶意低价竞争,严厉打击弄虚作假、伪造测绘成果、伪造检验检测报告等行为,加大对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责任部门:测绘管理科、各县区局)五、保障措施(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质量发展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要切实将质量提升行动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强化“质量强测”理念,认真落实质量工作责任制,做到与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强化质量工作考核,将质量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国土资源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责任部门:人事科、测绘管理科、各县区局)(十四)完善政策制度进一步完善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政策制度,不断优化质量发展环境。落实《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研究制定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检查有关方案,切实履行质量监督监管职责。严格遵守《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支持地理信息企业开发新产品,增加多样化测绘产品供给。规范重大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招标投标确定的中标价格应体现合理造价要求,避免造价过低带来的安全质量问题。(责任部门:测绘管理科、各县区局)(十五)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健全测绘地理信息质量持续发展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鼓励和引导更多资金投向质量攻关、质量创新、质量提升、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区国土资源部门、发包单位、测绘资质单位要切实将质量工作投入列入项目经费预算,保障质量工作有效开展。(责任部门:测绘管理科、财务科、各县区局、各测绘单位)(十六)强化人才培养加大质量人才培养力度,完善质量人才培养体系,认真组织并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培训,完善人才培训工作体系,将质量人才培训列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实施测绘地理信息“工匠计划”,认真落实以“工匠精神”为核心,以“品德、知识、能力、业绩”为要素的质量人才评价体系。(责任部门:人事科、测绘管理科、各县区局)(十七)深入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党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深入报道测绘地理信息质量提升的丰富实践、重大成就、先进典型。开展质量示范岗创建等质量促进活动,积极参加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社团组织开展的质量主题科普活动,构建优秀质量文化。(责任部门:测绘管理科、各县区局)六、实施步骤(十八)动员部署(2018年2月—2018年3月)1.2018年2月,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测绘地理信息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滨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测绘地理信息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启动全市测绘地理信息质量提升工作。2.2018年3月底前,各县区局按照本实施方案,制定本县区质量提升具体方案,明确具体措施、计划安排、责任分工。通过多种形式,全面动员部署本县区质量提升行动。(十九)组织实施(2018年2月—2019年12月)1.市局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指导各县区局扎实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提升测绘地理信息质量;各县区局按照本地区具体工作方案,落实职责,并组织辖区内测绘资质单位开展并推动质量提升行动。2.结合省厅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质量提升行动检查,市局不定期开展抽查,挖掘典型做法并积极推广,通报各县区质量提升行动开展情况,并将检查结果报省国土资源厅。(二十)总结推广(2020年1月—6月)1.各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认真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做法,并研究提出持续提升质量工作的措施和建议。2.市局和各县区国土资源部门对质量提升行动中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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