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企业优惠政策

滨州市农业局 滨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滨州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 滨州市财政局 滨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滨州市林业局 滨州市服务业发展局 滨州市畜牧兽医局 滨州市邮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滨州市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27日 政策文号:滨农办字〔2018〕11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2015〕78号)和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产品电子商务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农信字〔2016〕1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推动我市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大力培育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特制订本方案。一、发展现状大力推进电子商务是我市实现新常态下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要求,是服务“互联网+”战略的重要举措,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选择。2016年滨州市农村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在全市大力发展乡镇旅游和农村电子商务,大力实施“电商进村”工程。滨州农村电子商务蓬勃发展,对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人才返乡发挥出巨大作用。在山东省县域电子商务大会上,全面推广了博兴“淘宝村”典型经验,2015年博兴县获评中国“电子商务百佳县”、“山东省电子商务示范县”,成为山东第一个、全国第三个与阿里集团合作的农村淘宝试点县,2017年惠民县获评“山东省电子商务示范县”。目前全市拥有5个淘宝镇、26个淘宝村,淘宝村数量位居全省第二,淘宝商户达到3万余户,直接从业人员超过10万人,2017年农村网络零售额达到36亿元。此外,滨城区的家纺产品,惠民县的绳网、苗木,阳信县的鸭梨、生鲜牛肉、家具、地毯,无棣县的小枣、海瓷、海盐、鱼粉、金融电子,沾化冬枣、海产品,邹平县的山药、小米、水杏、家具等区域农特产业,都纷纷开展网络营销,拓展网销渠道。近年来,充分发挥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和示范乡镇(街道)的引领作用,逐步形成了博兴县湾头村草柳编、惠民县皂户李镇苗木、李庄镇绳网、沾化区下洼镇冬枣4个电商集聚区,2017年沾化冬枣网销量共计2.2亿斤,占到总产量的38.5%,网络销售额达到13.4亿元。通过“鲁货天下行”、阿里“年货节”、“齐鲁电商节”等网络促销活动,涌现了“冬枣村长、枣之初”、目暖家居、一缕阳光、果园汇、华拓网络、云商科技”等一批电商品牌、优秀网商和电商服务机构,扩大了我市电商企业的全国影响力,提升了企业网络品牌价值,全市农村电子商务普及率和应用程度大幅度提升。二、制约农产品电商发展的主要问题(一)基础设施薄弱。目前,网络基础设施仍不完善,通讯信息技术、信息数据资源、设备等不能及时更新和普及。(二)电子商务人才缺乏。真正懂信息、懂科技,有开发能力和高水平应用能力的人较少,尤其是能适应新时期农业网络工作,既懂农业又懂计算机的“复合型”人才资源到农村从事农产品电商的更是少之又少。(三)交易主体对农产品电子商务的认识不足。品牌意识淡薄,商品同质化现象严重,缺乏核心竞争力。(四)物流配送不健全。高额的物流费用增加了电商经营成本,压缩了利润空间。同时,有些大件商品难以找到合适的物流公司,交易过程中存在货物转移的问题,而物流过程中的转移快慢,服务的好坏也将影响电子商务的发展。(五)缺少资金支持。有些网店想进一步发展壮大,但资金受限,由于没有实体店做支撑,难以贷款,影响再发展。(六)电子商务平台功能不健全。要完善电商平台功能,解决目前一些平台只有信息发布、产品展示、宣传推介,不能进行网上交易、支付、结算的问题。三、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体”的原则,以推进供给侧改革为导向,以“互联网+”行动计划为引领,以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加强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营销和专业化物流为重点,依托我市农业产业优势和资源优势,大力推进政策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着力营造开放、规范、诚信、安全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为我市农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提供新的发展动力和空间。(二)发展目标到2018年,全市农产品电子商务普及和应用水平进一步提高,信息化、平台、物流等农产品电商基础支撑条件明显改善,对促进农产品流通、繁荣农村经济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达到15亿元;到2020年,全市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安全可靠、绿色环保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发展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提升,培育树立一批示范带动作用突出、影响力广泛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典型,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达到20亿元。四、具体措施(一)加快农产品电子商务基础保障体系建设。推动提升农村互联网普及应用深入推进信息进村入户,为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创造良好的信息基础条件。完善农产品电子商务线上线下公共服务体系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拓展服务辐射范围,为农产品电子商务提供公共服务支撑。重点工程1—农村信息化基础提升工程:积极推动通信运营商加快农村宽带普及,进一步落实宽带提速降费,扩大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在农村的覆盖面,促进信息服务网络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户延伸,努力提高信息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按照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宽带、有网页、有持续运营能力的“六有”标准,建设好村级信息服务站,接通信息从乡村到农户的“最后一公里”。到2018年全市农村90%以上具备100兆比特每秒接入服务能力,村级信息服务站覆盖率达到60%;到2020年,全市农村普遍具备100兆比特每秒接入服务能力,部分发达行政村具备1000兆比特每秒接入服务能力,村级信息服务站覆盖率达到80%。(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农业局、财政局、海洋与渔业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等负责)(二)加快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以问题突出的“菜篮子”产品、优势特色产品为切入点,尽快制定完善农产品生产相应标准,加大应用实施力度。以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为契机,推进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建设。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重点工程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推进工程:构建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实现农产品从生产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各环节可追溯,为农产品电商流通提供质量追溯保障。到2018年,建立7个县级监管追溯平台并完成与省级平台对接;到2020年,建立全覆盖县级监管追溯平台并完成与省级平台对接。(市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财政局等负责)(三)加快农产品电子商务品牌化建设。大力实施农产品品牌建设,着力培育一批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积极引导各地政府、行业协会和农产品电商企业树立电商品牌观念,打造农产品电商区域品牌和企业品牌。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多种传播手段,加大我市农产品品牌和农产品电子商务品牌的宣传推广力度,着力提升各类品牌的知名度、影响力。重点工程3—农产品品牌培育工程:打造滨州市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加强“三品一标”认证管理,规范“三品一标”包装标识;贯彻落实山东农产品品牌目录配套评价体系和监督管理办法。到2018年,培育区域公用农产品品牌1个,企业产品品牌15个;到2020年,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2个,企业产品品牌20个。(市农业局、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海洋与渔业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等负责)(四)加快培育农产品电商市场主体。积极引导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网络分销业务,推动农产品网上大宗商品交易、网上批发、产销对接等业务。支持综合性农产品大市场建设网上交易平台,支持现代农业园区、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网上农产品直销”和“时令农产品预订取”业务,鼓励发展区域性农产品专业电商平台。重点工程4—农产品电商市场主体组织化提升工程:依托农产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引导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序开展适应于电子商务需求的农产品网货生产、加工;鼓励支持农产品生产加工龙头企业、网商经纪人、电商能人、专业协会、地方电商平台等构建电子商务产业链,引导农村居民参与农产品电子商务的生产、收购、包装、仓储、网销、物流等不同环节。到2020年,全市农产品网货生产组织化程度大幅提高,滨州市主要优势农产品电子商务产业链基本形成,带动参与产业链农村居民收入显著提升。(市服务业发展局、农业局、经济和信息化委、海洋与渔业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等负责)重点工程5—区域性农产品电商平台培育工程:鼓励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建设区域性农产品专业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品牌农产品、特色农产品、鲜活农产品线上销售,不断创新经营模式,提升服务水平,拓展销售区域。到2018年,培育面向消费市场的区域性农产品电商平台30个;到2020年,培育面向消费市场的区域性农产品电商平台50个,(市服务业发展局、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等负责)(五)加快拓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渠道。加强与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对接合作,支持其开发农产品市场;鼓励支持农产品网店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体验式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探索本地化生鲜农产品电商的发展模式。重点工程6—农产品电子商务渠道培育与整合工程: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借助电商平台开设专区、专柜,建立农产品电子商务线下体验馆,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销售模式;支持农产品电商企业建立海外营销渠道,推动跨境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支持农村居民、返乡大学生等依托地方特色农产品开办网店,实现创业创收;积极对接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推动电子商务企业适当降低农产品电子商务门槛。到2018年,培育线上线下相结合农产品电商企业30家,农产品专营网店30家;到2020年,培育线上线下相结合农产品电商企业50家,农产品专营网店50家。(市农业局、服务业发展局、海洋与渔业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等负责)重点工程7—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对接工程:积极发挥牵线搭桥的作用,组织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对接。通过资源和信息的汇集,推动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与农产品电商企业的有效衔接,引导农产品上线销售。到2018年,完成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和50%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的电商平台对接;到2020年,完成80%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的电商平台对接。(市农业局、服务业发展局、海洋与渔业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等负责)(六)加快专业化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推动建立以信息技术为中心,以储运和包装技术为支撑的现代化农业物流体系,整合现有资源,大力发展城乡共同配送,解决农产品物流的“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重点工程8—冷链物流能力提升工程:组织实施农产品冷链设施示范项目重点在蔬菜、果品主产区建设预冷库、冷藏库等保鲜设施;鼓励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专业化冷链物流公司以及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农产品产地预冷库和冷藏库;引导支持专业化冷链物流公司在城市及郊区建立农产品低温配送中心。到2020年上下游有效衔接的全程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基本建成,全市农产品冷链流通率大幅提升,冷链流通腐损率大幅下降,冷链运输能力达到100万吨,新增冷藏库库容5万吨。(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服务业发展局、财政局、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等负责)重点工程9—城乡共同配送体系建设工程:整合第二方物流资源,推动农村共同配送体系建设,实现快递网点到村覆盖,畅通农产品上行通道;鼓励快递企业针对农产品寄递升级前端和末端服务能力,优化技术手段和运行模式;推动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农产品储存、中转能力提升;加快城市社区生鲜智能服务站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城市社区设置生鲜智能使民冷藏柜,以点带面,逐步推动公共冷藏柜向居民社区的全覆盖;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销环境,提高运输的时效性和便捷性。到2018年,实现快递网点对50%以上行政村的覆盖,50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具备农产品存储、中转能力;到2020年,实现快递网点对80%以上行政村的覆盖,100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具备农产品存储、中转能力。(市邮政管理局、市服务业发展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海洋与渔业局、财政局等负责)(七)培育推广一批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典型。培育树立一批模式先进、可复制性强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典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切实发挥其引领作用,带动全市农产品电子商务全面发展。重点工程10—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推广工程:发掘总结电商示范典型经验,加强电商宣传推广,在示范县基础上开展“农商协作农产品出村试点”工作,重点对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成效显著、特色鲜明的县域给予扶持和推广。到2018年评选认定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3家;到2020年评选认定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10家。(市服务业发展局、农业局、财政局、海洋与渔业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等负责)(八)加快农产品电商人才体系建设。坚持人才先行,培育与引进并重,加强我市农产品电子商务人才储备与支撑,建立完善全方位、多层次的农产品电子商务人才体系。重点工程11—农产品电子商务人才培育工程: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实用人才等培训项目,重点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相关人员以及有志在农村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开展电子商务平台使用、农产品网上经营策略和技巧培训;充分发挥农产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作用,面向家庭农场和种养专业大户以及农户等基层农产品生产主体开展农产品标准化、品牌化及电子商务化产品质量控制、销售模式等方面的普及培训,提升其应用互联网的意识和能力。到2018年通过各种形式培训电子商务人才500人次;到2020年,通过各种形式培训电子商务人才1000人次。(市服务业发展局、农业局、财政局、海洋与渔业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等负责)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细化政策措施,利用当地特色产业和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依据职能,坚持统筹兼顾、动态协调的原则,在政策制定、重大项目审批、标准规范制定等方面加强沟通配合,完善协同机制,形成推动我市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合力。要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龙头企业、中介组织、科研院所和专家队伍等在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中的积极作用。(二)强化数据统计。以建立健全“三品一标”、“一村一品”等重点农产品电子商务数据库为基础,逐步建立农产品电子商务统计体系,规范统计口径,建立统计数据库、经营主体数据库以及典型企业库,并结合农业大数据的运用,加强农产品电子商务市场监测、分析和评价,为企业经营和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三)加强政策扶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重点扶持农产品电商示范、信息进村入户、品牌培育、人才培训及公益类建设项目;完善农产品电商发展的用地、用水、用电、财税、投资、金融等政策;建立人才引进机制,加快引进一批农产品电子商务中高端人才;进一步拓宽农产品电子商务投融资渠道,加强财政支持对社会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形成政府引导性投入与社会资本投入互补的投融资机制;培育和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加强对农产品电子商务自主创新和创业的资本支持。(四)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强对农产品标准化安全生产、农产品保鲜、加工和流通等环节的质量管控推广组织机构代码与商品条码在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应用,推动建立农产品电子商务溯源体系,从源头防止假冒伪劣商品进入交易环节;健全农产品电子商务诚信体系,提高农产品电商信任度;加强网络安全建设,确保网上支付安全,保障用户信息和资源信息安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相关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行业组织制定行业规范和服务要求,加强行业自律和信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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