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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消费规模促进消费供给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3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运用综合政策措施支持扩大消费的意见》(鲁政发〔2016〕2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5〕66号文件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6〕36号),促进全市传统消费提质升级、新兴消费蓬勃兴起,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引导新兴产业成长,充分发挥新消费在培育形成经济发展新供给新动力中的重要引领作用,经市政府研究,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第九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突出消费引领、强化示范带动,突出创新驱动、促进融合发展,突出市场主导、优化消费环境,突出制度保障、培育持久动力,大力发展流通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深入推进内贸流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消费供给能力,推动消费全面升级,构建新消费稳定经济增长的长效机制。二、主要任务(一)组织推进重点领域消费升级行动1.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围绕提高城乡居民消费能力,扩大服务消费,继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初次分配,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持续较快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引导企业合理增加职工工资;健全农民收入增长支持政策,通过发展二三产业、转移就业、集体产权改革等,增加农民非农业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改革,规范奖励性、改革性补贴。机关事业单位使用未纳入正式职工管理的职工,应当制定符合同工同酬原则和单位实际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企业吸纳农民工就业的,应打破身份界限,与本企业同岗位职工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制度和办法,享受相同的福利待遇。(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业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支持扩大信息消费。全面实施“互联网+消费”工程。在工业领域,支持推进工业云、智能制造、数字化工厂等示范运用,鼓励通信运营商、云服务提供商建设工业云示范平台,引导企业开展云服务应用;在民生领域,鼓励企业建设智能家电、集成控制、居民娱乐等软件和终端产品体验中心,引导信息消费需求。引导软件产品和服务消费,协调好软件产业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减轻软件企业税收负担,推动国产软件进入教育、医疗、交通运输等领域,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宽带网络“提速降费”,加快宽带网络升级改造,建成覆盖城乡、服务便捷、高速畅通、技术先进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实现20户以上自然村基本通宽带,宽带用户中20Mbps宽带接入能力覆盖比例基本达到100%。加大无线宽带网络建设力度,扩大4G覆盖范围和深度,提升移动互联网应用水平,让移动互联网惠及千家万户。加强法规、规划建设,制定出台《滨州市城区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滨州市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保护办法》,增加移动通信设施建设的科学性,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保护提供法规支撑。(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3.支持促进绿色消费。完善绿色采购制度,严格执行政府对节能环保产品的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对列入强制采购清单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引导居民文明健康、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消费模式,在学校、医院、养老院等公共机构建设太阳能集热系统项目,开展公共机构能效对标达标活动。推进“工业绿动力”计划,加快高效煤粉锅炉、新型水煤浆锅炉、太阳能集热系统等新能源在工业领域的应用,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和新能源高效利用。鼓励工业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耗水平。以打造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产品和绿色供应链等为重点,构建绿色制造体系,重点培育一批节能环保产业基地、示范企业和节能环保服务平台,促进全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大力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县级以上城市规划区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住建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4.支持引导时尚消费。积极引导商贸企业大力发展个性化、定制式消费,满足不同消费者多样化需求。引导实体商业转型升级,细分消费渠道,创新商业模式,提高消费者对企业品牌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竞争优势。鼓励“互联网+老字号”“美食山东网络推介平台”“电商进社区”等商业模式创新,引导企业实施互联网化改造,通过大数据、智能化等科技手段,帮助生产者与消费者进行“一对一”对话,获得消费者个性化需求热点,推出高品质和针对性的产品和服务,改进企业供应系统、促销策略、企业文化等生产经营要素,促进消费升级。(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发展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5.支持满足品质消费。大力实施“品牌强市”战略,以品牌助推企业发展为切入点,推进品牌培育发展,提升“生态滨州”品牌效应。在全市消费品工业领域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调整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新兴产业,集中扶持骨干产业,做强做大拳头产品,增强产业竞争力,全力推进消费品工业提速提质增效。依托西王集团、渤海油脂、香驰粮油等骨干企业,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兴消费品企业群体,形成以大型骨干企业为龙头、中型企业为支撑、小(微)型企业为基础的共同发展新格局。以标准化生产和基地创建为载体,大力推广精致农业、土地托管和土地租赁、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模式,强化无公害农产品的安全管控,突出绿色食品优质优价。突出地域特色和品质特征,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放心农产品。组织开展“商标助企走访活动”,做好全市商标及商标企业的普查、摸底、建档,指导具备自主研发能力、市场发展潜力的企业加快培育区域品牌。鼓励创建自主品牌,积极申请商标注册,实现“一品一标、一企多标”,争创知名品牌、著名商标、驰名商标、老字号,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区域商标品牌。鼓励出口骨干企业创建海外自主品牌,申报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探索打造国际品牌的路径。推进质量检验检测和认证,全面提高检验检测机构服务水平,鼓励企业开展自愿性认证,逐步提高全市认证覆盖率。(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服务业发展局、市贸促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6.支持扩大农村消费。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深化与阿里、京东、苏宁等大型电商企业的战略合作,打造农村日用品和农资统采分销、农产品流通、冷链物流仓储、农村电子商务平台,支持农村居民在交通通信、休闲旅游、文化娱乐、健康养老、绿色环保、家电类耐用消费品、家用轿车、农用机械等方面的消费。支持各类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实体店”等新模式,加快与快递企业、农村物流网络的共享链接,实现统一建设、统一仓储、统一配送,形成线上线下融合、覆盖全程、综合配套、安全高效、便捷实惠的现代农村商品流通和服务网络,畅通城乡互动的双向流通渠道。提高农村低收入人群收入,积极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规范合作地方政府债券扶贫资金,积极运作扶贫发展基金,整合各类资源支持农村特困人口脱贫致富。积极开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设点,促进农村合作金融业务扩面提质、规范发展,深化与保险公司合作,共同推进农业互助保险业务,为农民生产生活消费提供金融支持。(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发展局、市农业局、市供销社、市农机局、市金融办、市扶贫办、市保险协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7.支持升级文化体育消费。增加文化产品有效供给,通过注入资金、开展资助项目、划转相关资产,以及鼓励上市融资、发行产业基金、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债券等方式,支持文化企业做大做强;加大对原创影视、动漫精品支持力度,鼓励文化企业提供原创精品;积极开展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促进传统工艺产业化发展,繁荣非物质文化消费市场。大力促进体育消费,向社会资本全面放开体育市场,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体育产业领域,健全体育设施,开发体育产品,提供体育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大力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业和体育休闲旅游业,积极支持群众健身消费。(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8.支持促进健康养老家政消费。加快丰富医疗卫生资源,落实好民办卫生机构新上项目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引导社会力量投向康复护理、临终关怀、高端医疗等稀缺领域;支持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机构建设,提高康养保健水平。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加大对新建、改扩建护理型(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的政策支持,促进护理型养老机构发展;创新政府对养老机构的扶持方式,全面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发展各类养老服务机构,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参资入股、收购、委托管理、公建民营等方式,建设和管理运营公办养老机构;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健康养老中的作用;大力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的信息技术在健康养老服务中的应用,推进“互联网+”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逐步建立促进医养融合发展的新的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发挥市场主体作用,鼓励通过基金等市场化运作方式,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家政服务业领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措施,对拟从事家政服务的城乡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按照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落实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财政补助制度,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落实家政行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对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的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服务业发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税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9.支持扩大教育旅游消费。改善各类学校办学条件。加大对解决大班额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建设费用奖补力度,开展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项目融资工作,着力增加教育资源。支持在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短缺的城乡社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聚集地、留守儿童集中地,新建、改建、扩建幼儿园;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教育,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建设民办幼儿园;对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中小学给予多种形式的支持,政府按照不低于基准定额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对民办托儿所、幼儿园符合规定的收入,以及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符合规定条件的,其承受的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的,免征契税。推动旅游基础设施升级扩容,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对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其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带动农村旅游消费市场。同时,立足滨州资源优势,积极发展以商务会展、文化体验、体育运动、低空飞行、医疗健康、养老养生等为重点的旅游新业态。(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旅游发展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组织实施重点领域制度创新行动1.创优消费市场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最大限度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严格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精简申请材料,减少审批环节。梳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推进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和信息共享。深入推进企业登记“多证合一”、全程电子化登记、“双告知、双随机、一公开”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等商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企业网上登记系统,实现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发照等全程电子化网上登记管理,实现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全面清理地方保护政策,推进消费政策管理标准化、统一化,消除各种显性和隐性行政性垄断,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参与市场竞争。适应新兴服务业领域从业人员就业灵活、企业运营服务虚拟化等特点,建立企业从设立到退出全过程的规范化管理制度,为新兴业态发展创造宽松环境。(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编办、市商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深化服务业改革开放。积极稳妥推进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在全市中小学全面取消行政级别,推进事业单位去行政化,在公立医院、科研院所全面推开事业单位法人治理机构建设工作。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公共信息服务,对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公共信息化服务事项,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建设和运维服务。优先将电子政务、产业园区信息化平台和企业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以及由公共财政资金安排、政府部门组织实施、市场主体较为成熟的公益性公共信息化服务和管理事项,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责任单位: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推动新型城镇化。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在“两个合法”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让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适应城市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外来人员举家进城落户。科学规划学校布局,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完善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健全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促进全市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以居住证作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主要依据,切实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依法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加快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大力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和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和随迁子女就学保障机制。鼓励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购房,将符合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和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建立健全住房保障货币化补贴机制。(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建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三)组织实施消费环境优化行动1.提升标准化水平。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加快制定和完善重点领域及新兴业态的相关标准,出台完善农产品、食品、家政、养老、健康、文化、旅游、物流等领域的关键标准,不断提高“滨州标准”建设能力和水平,广泛开展全领域“标准化+”行动。全面推动企业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化活动,重点支持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地方、行业、国家标准及国际标准的制修订,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加入国际、国家各类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积极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推动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市质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完善质量监管体系。加强质量考核工作,推进质量水平提升,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机制,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监督检查制度,依法强化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管工作,规范质量抽检,提升监管效能。积极推进大众消费品“品质革命”,以商用厨具、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家具为重点,开展改善消费品供给专项行动,组织实施消费品质量提升工程。健全食品药品追溯管理制度,督促和指导企业依法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将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葡萄酒、茶叶、阿胶糕、食品添加剂和保健食品等规模以上生产企业,逐步纳入省级食品安全追溯公共服务平台,推动追溯链条向食品原料供应环节延伸,逐步实现全产业链可追溯。在制剂类药品质量可追溯基础上,逐步实现重要原料药、中药生产企业的中药材(饮片)源头可追溯。植入性医疗器械和定制式义齿产品实现电子追溯。(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3.改善市场信用环境。加快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托滨州市政务服务平台、滨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平台,完善企业信息基础数据库。建立完善联合信用约束惩戒机制,重点建立统一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库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库,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评先评优等工作中,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制度,督促经营者切实履行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推进消费环节经营者赔偿先付制度落实,健全快速和解机制。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建设,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扩大“消费维权直通车”建设覆盖面,推动消费纠纷快速和解。发展建设绿色通道,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健全质量举报投诉和质量争议协调解决机制,严厉打击居民消费领域乱涨价、乱收费、消费欺诈、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物价局、市商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4.健全权益保护机制。积极开展重点商品缺陷调查工作,督促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实施召回。加强纠纷调解规范化建设,规范处理消费者投诉程序,明确消费者投诉受理方式、受理时限、处理程序,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提高行政调解的规范化水平。建立消费纠纷解决新机制,试点推行“消费纠纷调解工作室”,培养专业化队伍;积极探索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效衔接机制,形成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大维权”工作格局;探索开展消费纠纷远程调解工作,利用微信、QQ等新媒介,推动消费纠纷在线调解工作,实现调解工作的便利化、网络化。综合运用案件查办、行政指导、信用约束等手段,提高消费维权工作水平。(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质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5.强化基础设施支撑。建设完善旅游交通引导标识系统和自驾游服务体系,解决交通干线与重点旅游景区“最后一公里”问题。深化旅游厕所革命,推动旅游厕所建设管理全面升级。编制出台《城市公共停车场规划》,合理利用城区公共空间。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整合制造业、农业、商贸流通业物流信息资源,推动工商、质检、税务等部门以及铁路、公路、水运、邮政等行业数据信息共享,加快交换节点建设,形成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为全市物流业发展提供可靠支撑。支持社会资本有序建设综合运输信息、物流资源交易、大宗商品和大宗生产资料交易服务等专业化服务平台,提供信息发布、线路优化、仓配管理、追踪溯源、数据分析、信用评价、客户咨询等综合服务,促进货源、车(船)源和物流服务等信息的高效匹配,实现物流活动全程监测,有效降低运输载具空驶率。加快大众化全民健身和文化设施建设,推进城乡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旅游发展委、市规划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服务业发展局、市体育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6.拓展农村消费市场。积极培育农产品市场,支持开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粮食和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服务、加工、销售“四位一体”发展,促进农业全产业链发展。扎实开展农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行动,着力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和集约化水平。升级改造各类特色产品市场,打造集零售、配送、餐饮、通信等功能集聚、业态多样的城镇商贸中心,逐步形成功能集聚、业态多样的农村消费集聚区。发挥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覆盖面广、网点多的优势,扩大与省内外农产品交易市场、大型超市的对接和合作。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鼓励冷链物流企业开展标准化、信息化升级改造和人才培训,推广全程“不断链”的冷链物流体系。支持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加强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开展电商培训。支持京东、阿里巴巴、供销e家等大型电子商务企业在我市农村设电子商务县级运营中心和仓储物流中心。(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发展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业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7.积极培育国际消费市场。鼓励跨境电子商务园区、进口平台和内外贸相结合市场建设,稳步发展进口商品直销等新型商业模式,畅通境外产品进口渠道。积极推动进境免税店设立审批工作,全面落实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引导境外消费回流。运用市场手段以购物节、旅游节、动漫节、读书季、时装周等为载体,提升入境旅游和各类国际文化体育会展活动的质量和水平,带动文化娱乐、旅游和体育等相关消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旅游发展委、济南海关驻滨州办事处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四)组织实施扩大有效供给行动1.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抓好骨干企业改造升级,带动产业提质增效。围绕主导产业,选择一批规模大、带动作用强的企业,强势推动重点企业技术改造,加快培育行业排头兵。统筹抓好产业装备水平和设计水平,淘汰落后设备,积极应用先进高端设备改造传统产业,推动企业提高装备水平。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推进机器人和智能成套装备在传统行业等领域中的应用,推动生产方式向数字化、精细化、柔性化转变,引导制造业企业加快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支持企业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组织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培育和申报工作,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制定完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开展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壮大技术创新体系。引导鼓励企业实施技术创新项目,加强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支持企业做好技术创新项目申报和调度,争取更多项目列入省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围绕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转型升级,在信息技术、新材料、绿色化工、高端纺织、粮油加工、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等方面,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加大研发投入,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储备库,不断提高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和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推动建设一批科技创新平台,鼓励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以提高消费规模、促进消费升级为目标,积极拓展便利消费、节庆消费、热点消费、循环消费、安全消费等新领域。引导重点流通企业创新促销方式,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挖掘消费潜力,扩大消费规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服务业发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3.大力发展服务业。认真落实国家《服务业创新发展大纲(2017-2025)》和《山东省推进服务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6-2020年)》精神要求,坚持创新引领,增强服务业发展动能,突出转型升级,优化服务业供给结构,强化融合促进,构建产业协同发展体系,促进质量提升,推动服务业高效发展,彰显区域特色,优化服务业空间布局,持续深化改革,创优服务业发展环境,夯实基层基础,强化服务业条件支撑,努力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以生产性服务业为重点、以生活性服务业为配套、以公共服务业为保障的产业体系,尽快把滨州打造成为黄河三角洲金融中心、物流中心和商贸中心。加快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和“三大载体”培育,对已经初具规模、具有良好经济社会效益和产业带动能力的园区、基地等进行重点培育,力争创建一批服务业集聚示范区;推动服务业发展基础好、总量大、结构优的县(区)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推动资源优势明显、产业特色鲜明、初步规模效益的园区成为集聚集群发展区,推动市场竞争力强、经济社会贡献高的企业成为行业领军企业。创新会展发展模式,树立“大会展理念”,推动会展活动与城市建设、旅游文化、金融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会展业转型升级,逐步建立起以品牌、创新与服务驱动的新增长模式。抓好服务业小镇培育工作,围绕服务业重点领域和行业,立足资源优势、主导产业,规划培育、集中扶持一批具有特色明显的电商、文化创意、医养结合、休闲旅游、体育、教育等服务业小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服务业发展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旅游发展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市体育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4.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全面落实税费减免政策,鼓励持《就业创业证》人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等重点群体自主创业,支持企业吸纳相关重点群体就业。对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城镇各类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业态、新模式,积极打造孵化与创业投资结合、线上与线下结合的开放式服务载体。建立创业大学,创建创业导师队伍,举办创业大赛,进一步做好创建省、市创业型街道(乡镇)和社区工作,加强创业载体建设,提高创业服务水平,建立完善的创业服务机制,整合创业服务资源,形成辐射全市的创业服务功能,搭建鼓励创新的创业生态圈。健全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创新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机制,发展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制定出台《滨州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实施方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破解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促进知识产权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深度融合。建设滨州知识产权学院,在知识产权运用、保护、管理方面进行研究探索,力争2020年进入全国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行列。(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工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5.适度扩大技术装备和日用消费品进口。贯彻落实国家鼓励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零部件进口的政策,积极为符合条件的项目争取中央资金支持。着力解决电子商务在境内外发展的技术、政策等问题,加强支付、物流、通关、检验检疫、税收等方面的国际协调,创新跨境电子商务合作方式。以济南国际邮件互换局运行为契机,扩大跨境电子商务邮件、快件业务,促进国际电商业务发展。(责任单位:济南海关驻滨州办事处、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6.鼓励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强化品牌建设机制,突出企业品牌建设的主导地位,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政府引导扶持的品牌建设体系。鼓励企业引入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加强质量管理,强化品牌培育,加大品牌宣传推广,提升品牌价值的竞争力。深入实施商标战略,通过商标注册、商标规范使用和保护商标专用权,依法促进企业创建品牌、发展品牌和提升品牌价值。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快产品服务升级,培育核心竞争力强的企业集团和专业化中小企业,通过改进工艺技术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通过拓展行业市场提高消费便利性和市场占有率,维护良好信誉,打造知名品牌,培育提升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政策措施(一)完善财税支持政策1.发挥财税政策的导向作用。落实小微企业、创新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落实消费补贴政策,推动由补供方转为补需方。设立品牌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对品牌形象宣传、品牌培育基地、服务平台建设、知识产权保护、新获得省级以上品牌和推进品牌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等给予资金支持,其中,对新认定的国际、国家级、省级品牌,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济南海关驻滨州办事处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支持商业网点建设。积极推进县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工作,实施规划主管部门与商贸流通主管部门并联审批制度,确保商业网点规划落实到位。大力实施“智慧便利店进社区工程”,积极构建“线上线下融合,商品服务并重,供需双方互联”的新型社区便利店服务体系,打造“10分钟”便民生活服务圈。积极开展“智能快件箱进楼宇工程”,对建设的智能快件箱给予一定补助,提升快递包裹终端配送的智能化、集约化和规范化水平,解决物流配送“最后一百米”问题。巩固推进“放心快餐工程”,新建和改造一批固定快餐便民网点,加快建设规范化生产、连锁化经营、覆盖居民社区的快餐供应体系,着力发展营养、卫生、美味、经济的中式快餐和风味小吃。(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服务业发展局、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3.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公共信息服务。对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公共信息化服务事项,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建设和运维服务。优先将电子政务、产业园区信息化平台和企业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以及由公共财政资金安排、政府部门组织实施、市场主体较为成熟的公益性公共信息化服务和管理事项,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编办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4.加大体育设施开放利用力度。加快全民建设设施建设,推进县级以上主城区“十五分钟健身圈”建设,确保三年内完成任务目标。推进“体育惠民工程”提档升级,推进农村健身工程更新维护。继续加快市民健身广场的升级扩建,为市民搭建高层次的健身服务平台。进一步深挖奥林匹克体育馆、滨州体育中心游泳馆及各县(区)体育场馆服务潜力,提高利用率,提升服务水平。加大体育场地免费向社会开放力度,鼓励企事业单位、学校的体育设施社会开放,所需安保、设施建设维护、意外险费用等纳入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5.鼓励绿色低碳消费。鼓励企业加大节能环保技术研发力度,不断调整产品结构,积极推荐重点企业节能环保技术产品申报国家和省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鼓励企业拓宽供应渠道,围绕采购、生产、销售、物流、使用等重点环节组建企业联合体,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系统。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对于绿色低碳产品生产企业给予能源价格倾斜照顾。实施绿色消费税收优惠政策,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10%实行税额抵免;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减计收入;新能源汽车减征、免征车船税;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收入减免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免征增值税;对符合条件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6.发挥价格调控作用。进一步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涨幅超过规定的临界点时,及时启动联动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保障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推行涉及民生的价格政策特别是重大价格改革政策时,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完善配套措施,努力保障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责任单位:市物价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二)推动金融产品服务创新1.促进金融创新。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协调机制、金融消费者权益争议处理机制和监管执法合作机制,畅通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监管部门、仲裁诉讼等金融消费争议解决渠道,发挥非诉第三方社会组织在解决金融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农村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依托助农取款服务点等载体继续推进农村金融消费维权联络点建设。进一步完善消费金融布局,加快消费信贷产品创新,优化消费支付和信用环境,更好地满足消费领域合理金融需求。积极支持规模企业规范公司制改制,大力推动企业上市融资,推进“新三板”挂牌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上市挂牌。(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滨州市中心分行、滨州银监分局、市保险协会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完善金融服务。强化普惠金融服务,完善普惠金融发展保障机制,建立普惠金融发展监测评估体系。组织开展“金融知识惠万村”宣传活动,突出金融扶贫主题,兼顾各类贴近农民的金融知识,增进广大群众特别是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对金融服务政策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知识的了解,增强贫困群众主动学金融、用金融、防风险意识。支持发展“互联网+金融”,强化普惠金融服务,打造集消费、理财、融资、投资等业务于一体的金融服务平台。支持发展消费信贷,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成立消费金融公司,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更多适合医疗、养老、文化、旅游等行业和小微企业特点的保险险种,在产品“三包”、特种设备、重点消费品等领域大力实施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探索“互联网+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模式,加强银保合作,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落实金融精准扶贫政策,重点落实对民生工程、特色产业、特色项目、特殊人群等的金融支持;探索建立支农惠农与精准扶贫相结合的银农对接机制。强化支农力度,加强支农专业化体制建设,重点支持沿黄高效生态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推动高端农业发展,全力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引进各类银行机构到滨州设立分支机构,扩大人民群众金融服务可选择性。鼓励保险机构大力发展适合医疗、养老、旅游等行业和小微企特点的保险产品,积极推广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业务,为消费升级提供保障。(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人行滨州市中心分行、滨州银监分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财政局、市保险协会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3.扩大绿色消费信贷。经银监会批准经营个人汽车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办理新能源汽车和二手车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可分别在15%和30%最低要求基础上,根据自愿、审慎和风险可控原则自主决定。大力开展能效贷款和排污权、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等绿色消费信贷业务。引导银行业支持污染企业治理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在授信审查审批中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环境和社会表现不合规的客户和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制”。鼓励银行业结合节能减排要求,侧重开发新的绿色信贷产品,合理确定信贷品种和信贷规模,大力支持绿色环保企业、绿色农业等中小微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市金融办、滨州银监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三)优化投资结构1.扩大公共投资。加强适应新消费和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平台建设,加大政府对教育、医疗、养老等基础设施的投入,以及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投资力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引导社会投资。创新投资方式,发挥政府投资的引领、撬动和催化作用。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发挥国家和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扶持示范效应好、带动作用强的优质服务业项目建设,引导外资和社会资本投资服务业领域。(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服务业发展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四)完善土地政策1.集约节约用地。按照优化用地结构、提升利用效率的要求,创新建设用地供给方式,更好满足新消费新投资项目用地需求。优化新增建设用地结构,加快实施有利于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用地政策,重点保障新消费新投资发展需要的公共服务设施、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等用地,适当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科研机构及科技企业孵化机构发展用地,多途径保障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移动通信基站等小型配套基础设施用地。(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优化存量建设用地。积极盘活低效利用建设用地,推广在建城市公交站场、大型批发市场、会展和文体中心地上地下立体开发及综合利用。鼓励原用地企业利用存量房产和土地发展研发设计、创业孵化、节能环保、文化创意、健康养老等服务业。依法盘活农村建设用地存量,重点保障农村养老、文化及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合理规划现代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五)创新人才政策1.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培养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扩大家政、健康、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专业人才规模,加强信息、教育、医疗、文化、旅游、环保等领域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渤海英才·海纳工程”,有针对性地引进国际国内优秀人才,解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短缺人才问题。(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加强对企业家队伍的培训,提高企业家队伍综合素质;对税收贡献大、有社会责任的企业家给予表扬。(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六)健全环境政策体系开展绿色产品评价,支持绿色技术、产品研发和推广应用。鼓励企业按照“布局优化、产业成链、企业集群、物质循环、创新管理、集约发展”的要求,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现有各类园区进行循环化改造,提高园区循环化改造规模和质量。鼓励发展绿色建筑,健全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机制,县城及以上城市规划区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提高高星级绿色建筑比重。推广绿色建材,逐步提升应用比例、拓展应用范围。落实排污许可制,按规定时限核发各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并依证监管。建立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为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打好基础。建立完善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金融办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并主动顺应消费升级大趋势,积极配合,加强协同联动,积极谋划项目、搭建平台、改善环境,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明确工作重点,尽快实现新突破。滨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11月2日(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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