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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关于印发滨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2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意见》(鲁办发〔2017〕32号)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抓好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特制定本方案。一、目标定位以建设市政务服务中心为突破口,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支撑,以“省内领先、全国一流”为目标,围绕影响企业、群众办事创业和阻碍新旧动能转换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清理公布政务服务事项,完善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打造滨州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品牌,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着力构建精简高效的政务生态体系,加快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二、总体要求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总体思路是,构建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模式,建立起“1+10”政务服务架构:“1”,就是在政务服务大厅分领域设立综合受理窗口,实行“一窗受理”,变“多头受理”为“统一受理”,负责办理事项的接收、登记、分办、督办工作。“10”,就是将综合窗口受理的事项,按职能转交后台分类办理,初步设置10大板块:行政许可事项办理、重点投资项目综合服务、工商注册登记服务、出入境管理服务、社会保障服务、不动产登记服务、房产交易服务、住房公积金办理、综合便民服务、中介服务板块,并设置自助式服务大厅。这10大板块,涵盖了所有40个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和与群众息息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同时提供事前、事中申请材料和办结后证照统一免费寄送服务。通过这种架构,建立起“统一受理、按责转办、统一督办、即时反馈”的全新机制。利用黄河十二路以南的“一馆三中心”东楼改造建设滨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力争明年4月份投入试运行。三、具体工作任务(一)市政务服务中心升级改造立项。9月底前,准备齐全项目可行性报告、节能登记、招标方案等材料,完成立项。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分别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二)“三集中、三到位”。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是指部门行政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科室向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向市政务服务平台办理集中,切实做到行政审批事项进驻落实到位、行政审批授权到位、网上审批职能到位。9月份开始督促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政府办公室分别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三)对接业务需求。9月中下旬,按照“1+10”模式,市政府办公室与进驻政务中心的市直各部门、单位对接进驻业务需求,市政府办公室结合实际做出安排。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四)市政务服务中心设计规划。10月底前,完成新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室内、室外(包括道路、车位)规划设计招标。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规划局分别负责,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五)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基建招标。12月中旬前,完成新大楼装修基建、电子信息等招投标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六)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基建工作。12月中旬开始,抓好大楼的基建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七)证照快递寄送服务。11月底前,实现市县(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快递免费寄送。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分别负责,市邮政公司配合。(八)实行“一窗受理”。完善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服务功能,按照应纳尽纳原则,将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大厅办理;整合政务服务大厅进驻单位分设的办事窗口,结合实际设立综合受理窗口,变“多头受理”为“统一受理”;通过精简要件、优化流程、细化标准和服务指南,建立“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模式,杜绝群众在不同部门窗口之间来回奔波。12月底前,制定出台“一窗受理”方案及审批授权首席代表资格条件和审批权限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九)实行“一网办理”。深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增加身份认证、并联审批、在线支付、预约办理等功能,试点开展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和电子文档归档工作,实现平台系统全贯通、信息资源全共享和政务服务事项全网办。加快推进实体大厅与网上大厅线下线上一体化融合,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统一在省政务服务网办理,实现“一号申请、一网通办”。9月底前,市直各部门、单位和县(区)政府(管委会)分别推出第一批“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12月底前,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实现省市县乡四级政务服务互联互通;将市级公共服务事项等纳入网上运行。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分别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十)整合政务服务热线。整合各级各部门分设的咨询投诉类政务服务热线,建成全市统一的“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月底前,完成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县(区)热线整合。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分别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十一)推进信息共享和数据开放。依托电子政务云平台和共享交换平台,归集各级人口信息、法人信息和信用信息等数据,打破条块分割,消除“数据烟囱”和“信息孤岛”,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共用,促进流程优化和业务协同。12月底前,先行开放卫生计生、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等领域信息资源,实现公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基本信息以及政务服务网各类办理事项的信息归集共享。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分别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十二)实行“联审联办”。12月底前,制定出台“多评合一”“多测合一”“多图联审”“联合踏勘”“联合验收”措施办法,按项目梳理出同一审批链条中涉及多个层级的事项,列出清单;在先行先试基础上,制定出台企业投资项目代办服务意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分别负责,市编办、市政府办公室、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等市直部门、单位配合。(十三)规范中介服务。12月底前,向社会先行公布涉行政许可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市级网上中介超市并入省级网上中介超市。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分别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四、加强组织领导(一)完善工作机制。成立滨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市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二)明确责任分工。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配合协作,优化再造政务服务流程,为深化改革提供政策支持,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三)强化督导问责。市政务服务中心对“1+10”板块所有进驻事项建立“双向规范”,对外印发《服务指南》,对内编制《岗位规范》,加大管理和考核力度。政务服务工作已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市政府督查室要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对工作开展不力、落实不到位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问责追责。附件:1.滨州市政务服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2.滨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分解表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9月21日附件1滨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组长:赵庆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组长:袁朝晖(市政府秘书长)成员:刘峰(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李玉会(市法制办主任)魏世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王庆霞(市政府副秘书长)尹月林(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电子政务办主任、市大数据中心主任)田洪健(市政府副秘书长、督查室主任)李荣舜(市编办主任)吕迎春(市发展改革委主任)甄恩如(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樊守林(市公安局政委)焦本强(市财政局局长)谷守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高立东(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佘洪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贾学刚(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丁绍昕(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高树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杜建民(市规划局局长)王海军(市地税局局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尹月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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