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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8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确保“菜篮子”产品安全,切实解决当前城市“菜篮子”产品自给率过低、价格忽高忽低、农民“卖菜难”和居民“买菜贵”等突出问题,推进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1号),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目标任务以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为出发点,以实现“菜篮子”产品量足、价稳、质优为目标,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能力建设与机制创新并重的原则,按照国家、省关于“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我市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加大对“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投入力度,通过加强生产能力建设、完善市场流通体系、搞好质量安全监管和追溯体系建设、增强质量监管能力、转变经营方式,推动“菜篮子”工程建设步入生产协调发展、产销衔接顺畅、品种数量充裕、质量安全可靠、市场价格稳定、农民稳定增收、市民得到实惠的良好局面,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二、工作措施(一)加强“菜篮子”标准化基地建设,提高“菜篮子”产品的自给率。结合滨州市沿黄生态高效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和《滨州市蔬菜和食用菌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实施方案(2016—2020年)》,按照“绿色、优质、高端、安全”的总体要求,将黄河沿岸打造成滨州市“菜篮子”产品的主要供应基地和标准化生产基地。一是围绕绿色、有机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加大蔬菜、林果等生产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扶持力度,提高基地规模生产能力和抗灾能力。二是发展畜禽水产品生产,进一步推广畜牧业健康养殖模式,大力推广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大力实施畜禽水产品标准化生产,积极创建无公害畜禽养殖基地,提高养殖效率。三是提高生产的组织化水平,要通过农业产业招商,多方引进社会资金进入到“菜篮子”生产流通企业,鼓励和引导城乡居民组建生产专业合作社和发展家庭农场、种养大户,扶持行业协会、合作社、公司+农户、公司带基地等多种形式的产销合作组织,提高“菜篮子”产品生产的组织化程度。(二)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保证“菜篮子”产品的质量安全。一是建立“菜篮子”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根据国家有关“菜篮子”产品标准,制订生产、加工技术标准和规程,鼓励和引导基地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自我质量监督和管理,建立生产台账,整体提升“菜篮子”产品标准化生产水平。二是建立质量安全监控体系,加强基地环境、水源、水域、农业投入品的综合监管,逐步构建源头备案、过程监督、抽查检验的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有效保证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三是建设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做好监管信息管理系统基础信息采集、整理、审核、上报工作,建成覆盖全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体系,真正实现“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的全程监管。(三)加强流通体系建设,提高“菜篮子”产品产销的组织化程度。一是加快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加强产地蔬菜预冷设施、批发市场冷藏设施建设,推广节能环保的冷链运输车辆及相关配送设备,加快产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二是推进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建设,支持城市菜市场的建设改造,加强蔬菜批发和零售市场的建设、服务与管理,合理规划布局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店,保证批发市场和菜市场建设用地。三是减少流通环节,引导“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直接进入超市设立营销网点,引导超市进入市场设立零售摊点,发展“农超对接”“商超对接”等产销一体化模式,减少中间环节,降低经营成本。(四)完善信息服务平台、加强舆论宣传。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建立覆盖主要“菜篮子”产品的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机制,扩大监测品种和范围。在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主要蔬菜品种的交易量、批发价格的日监测制度,提高信息传递速率,强化对“菜篮子”产品生产、市场和价格走势的分析预测。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政府和部门网站、主流媒体以及移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要坚持正确的宣传导向,发布有利于平稳市场、引导生产、流通和消费的信息,引导群众正确理性看待蔬菜、猪肉等“菜篮子”主要商品生产、供应及价格的变化情况,做到报道准确、不炒作,营造和谐的社会消费环境。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菜篮子”市、县、乡三级行政首长和各相关部门领导共同负责的责任体系,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滨州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市直部门和县(区)“菜篮子”工程建设和督导工作。各县(区)要加大对“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人、财、物的投入,要加强对生产、流通、质量监管等环节的综合考核,将“菜篮子”中常年菜地保有数量、“菜篮子”重点产品自给率、“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市场供应应急管理等指标进行量化,明确市直各部门职责,围绕“菜篮子”基地和菜市场建设、发展生产以及农产品质量监管、用地保护、产品运输、基地环境保护、质量提升和检测体系建设等方面落实有效措施,形成“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强大合力,切实保证“菜篮子”产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和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保证群众消费安全。(二)强化政策扶持。一是加大资金投入,整合各级项目资金用于对“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的扶持力度,支持建设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基地,对特色鲜明、示范带动能力强的规模以上生产流通企业给予奖励或补贴;加大对“菜篮子”流通企业在信贷、税收、出口退税等方面的政策支持。二是落实用地政策,确保“菜篮子”产品生产用地,统筹利用好“菜篮子”产品用地政策,加强蔬菜生产基地的保护,将蔬菜基地保护区在下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时优先纳入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要落实畜牧和水产养殖发展规划,严格执行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的有关规定。(三)注重协调配合。“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任务重,涉及部门多,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加强协调配合,定期研究“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研究解决办法,努力提高“菜篮子”工程建设成效。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搞好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步伐,认真抓好各项政策的落实。(四)严格责任追究。切实落实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实行“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问责制,对落实情况实行严格责任追究制。对不落实、不执行上级各项政策措施及相关工作要求的,或组织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附件:滨州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件滨州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组长:崔洪刚(市委副书记、市长)副组长:贾善银(副市长)成员:刘祖庆(市政府副秘书长)吕迎春(市发展改革委主任)甄恩如(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焦本强(市财政局局长)高立东(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贾学刚(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张成江(市农业局局长)王世强(市林业局局长)郭树龙(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赵惠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丁绍昕(市工商局局长)高树先(市质监局局长)李海峰(市环保局局长)杜建民(市规划局局长)王凤博(市畜牧兽医局局长)李子超(市供销社主任)赵立杰(市服务业发展局局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由刘祖庆、张成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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