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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0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鲁府法发〔2017〕11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现行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清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是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确定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维护法制统一、保证政令畅通的基础性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客观要求和重要举措,是充分发挥制度引领推进作用、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清理工作列入重要日程,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高质量完成。二、清理范围和清理原则本次清理范围是全市现行的政府规章和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现行的规范性文件。为了保证清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清理工作中必须坚持以下原则:(1)坚持党的领导,保证正确的政治方向;(2)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统一,保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等上位法保持一致和协调;(3)坚持立足本地本部门实际,贯彻落实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各项举措与要求;(4)坚持按照立法程序等规定,依法有序清理;(5)坚持发扬民主,公开清理,注重通过多种方式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6)坚持全面清理,有件必查,保证清理质量。三、清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和标准要认真贯彻执行《纲要》关于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要求,特别是近年来国家和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职业资格改革、投资体制改革精神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促进公平竞争等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的各项举措和要求,切实解决制度建设中存在的矛盾和冲突,努力做到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与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相适应。根据立法原则和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的基本要求,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要进行相应修改、废止或者宣布失效:(1)与上位法的规定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2)未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行政征收等项目或者措施的;(3)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或者有违社会公正公平的;(4)未依法设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或者减损其合法权益的;(5)调整对象已消失或者调整的法律关系已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已被新制定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所代替的;(6)与国家和省有关现行政策的规定不一致、不衔接的;(7)不适应本市或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或者脱离工作实际的。四、清理方式和时间要求本次集中清理按照“谁起草、谁梳理”和“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由有关部门和机构、组织对各自起草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提出废止、修改或继续有效的意见。属于规章的,应当依照立法程序书面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属于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由起草部门提出清理意见,报送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审查;属于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规范性文件的,由管委会自行审查,并将清理结果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属于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由部门自行审查,并将清理结果报送本级政府法制机构。需要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基本内容或者主要制度进行修改,或者修改内容涉及其他部门、单位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会签和征求意见。其中,多个部门联合制定或者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由牵头部门或者起草部门负责做好沟通协调工作。规章清理报告和保留、修改、废止意见以及规章清理情况统计表(附件1),由起草部门和机构、组织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于2017年5月底前报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法制办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审查,提出保留、修改、废止草案,及时报市政府研究审定。各县(区)、市属开发区法制机构负责安排部署本地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建议及清理情况统计表(附件2),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报告及清理情况统计表(附件3、附件4),要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于2017年9月底前报送市政府法制办。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结果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后,要于2017年底前向社会公布。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时间紧,要求高,涉及面广,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和清理任务的分解、落实,明确专门科室和专门人员,确保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保证清理工作顺利完成。政府法制机构要加强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清理工作进度,协调处理好清理中遇到的问题。联系人:程帅、吴芳芳,联系电话:3163379,电子邮箱:bzfzbfgk@163.com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4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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