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产业集群科技创新工程的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30日
政策文号:滨政字〔2016〕124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产业集群建设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发〔2016〕28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滨发〔2016〕1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以培育创新型产业集群为重点,实施产业集群科技创新工程提出如下意见:一、重要意义创新型产业集群是指产业链相关联企业、研发和服务机构在特定区域集聚,通过分工合作和协同创新,形成具有跨行业跨区域带动作用和国际竞争力的产业组织形态。创新型产业集群是产业集群演化发展的产业创新组织形态,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新兴产业培育的新路径。近年来,随着我市“工业兴市”战略的深入实施,以国家级、省级经济开发区和特色产业园区为载体,发展形成了纺织家纺、油盐化工、有色金属、粮食加工、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高效生态农业、海洋新兴产业等一大批产业集群,主导产业、优势产业逐步向集群化发展趋势明显。目前,全市产值过百亿级的产业集群已达到10个以上,其中,产值达到千亿级的产业集群4个,夯实了我市实现科学发展、追赶超越战略目标的产业基础。但是,传统产业比重大,产业布局分散、产业链条短、产品档次和产业层次偏低的特点明显。同时,高端创新资源严重不足,产业创新体系不健全,科技服务业发展滞后,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突出,严重制约了我市传统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产业竞争日趋激烈,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打造“四集群一基地”的战略部署,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解决产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需要创新型产业形态的支撑。围绕产业链完善创新链、资金链、政策链,以“四链”融合支撑产业集群创新发展势在必行。抓住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重大机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遵循科研和产业发展内在规律,大力集聚各类创新资源,以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为突破口,带动全市主导产业创新能力提升,实现经济结构优化、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新兴产业培育、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为目标,以国家级和省级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为载体,以骨干企业为抓手,以实现重大关键性技术创新为核心,完善科技创新激励政策,引导科技创新资源向优势主导产业聚集,推动优势特色产业形成集群集约式、创新驱动发展的新机制新模式,发挥科技创新对产业集群培育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全力打造滨州经济升级版。(二)基本原则坚持创新驱动。整合全市科技资源,集聚项目、人才、平台、资本等各类创新要素,加大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培育新型创新组织,深化科技与金融融合,推动产业集群向创新驱动转变。坚持规划引领。以国家级和省级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为重点,以现有优势主导产业为基础,搞好规划布局,优先支持产业相对集聚、创新链条基本完善、自主创新能力较强的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式发展。坚持重点突破。以“四集群一基地”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为重点,支持优势新兴产业创建创新型产业集群,实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新兴产业培育发展同步推进。坚持试点先行。按照试点先行、梯次培育的原则,以市级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为基础,以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型产业集群为目标,建立上下衔接的创新型产业集群梯队。(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集中突破一批制约主导产业发展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建立一批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引进一批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培育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品牌知名度高、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创新型企业,引领我市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全市重点培育铝产业、生态纺织、粮食精深加工、绿色化工、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海洋产业、高效生态农业8个市级创新型产业集群,辐射带动10个左右的县域传统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力争将生态纺织、粮食精深加工、绿色化工3个产业集群创建成省级创新型产业集群,将铝产业1个产业集群培育成国家级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三、重点任务以特色产业集群的创新型培育为重点,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重大技术的集成与应用示范,突破基础材料、关键工艺、核心器件、智能装备和节能减排等重点环节,加快形成若干条技术含量高、特色鲜明的产业链,配套完善产业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推动产业集群向高端、高质、高效发展。(一)铝产业创新型产业集群。重点发展航空航天、汽车机车、精密机械、高速轨道交通、军工等领域急需的轻质高强、高韧、高精度、高抗疲劳、抗腐蚀铝合金预拉伸板、大规格板材、型材、锻件和零部件等高性能、高附加值产品,研发高性能铝合金新材料,突破赤泥废渣综合利用关键制约瓶颈问题。积极推进魏桥铝电工程技术研究院、创新金属研究院、航桥高端铝合金技术孵化园建设,不断深化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引进转化重大科技成果,提升产品科技含量。(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生态纺织创新型产业集群。以生态纺织、绿色织造为培育目标,重点突破新型纤维材料、生态印染工艺、绿色纺织化学品制备与应用、智能化控制、印染废水深度处理与资源回用等关键共性技术。鼓励骨干企业参与“一带一路”战略,整合利用国际国内资源,培育棉、麻等原料生产和研发基地。支持魏桥纺织智能化技术改造、亚光家纺建设国家工业设计中心、愉悦家纺创建省生态纺织技术创新中心和中国—乌克兰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华纺股份与东华大学联合共建智慧纺织实验室。加快推进天津工业大学滨州研究院、黄河三角洲纺织科技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提高研发机构开放共享协作水平。组建生态纺织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形成完善的纺织产业创新体系。(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三)粮食精深加工创新型产业集群。按照我市粮食加工产业集群的区域布局,以发展循环经济、打造知名品牌为培育目标,重点突破粮食配套品种选育、精深加工工艺、高附加值产品开发等关键技术,鼓励主产品向高精尖、副产品向综合利用方向发展,引导骨干企业向上下游延伸产业链,打造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滨州模式”。加强大型骨干企业和行业领军企业的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行业检测实验室建设,支持建设中裕高效生态农牧循环经济产业园、西王循环经济产业园等产业科技创新基地,完善玉米、大豆、小麦精深加工产业创新链,推动粮食加工产业提质升级。(市粮食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四)绿色化工创新型产业集群。以推动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型化工产业集群为目标,发挥京博、滨化、中海沥青、鑫岳化工等大型骨干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重点突破化工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关键技术研发,逐步实现从高污染、低附加值的初级化工原料向中高端、精细化工产品的转型。加强黄河三角洲京博化工研究院等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深化滨化集团与清华工业开发研究院的战略合作,加快组建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联合实验室等高层次研发平台,以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培育发展新型化工创新型产业集群。(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汽车零部件创新型产业集群。围绕高端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配套,重点突破新材料、新工艺、智能制造等关键技术研发,在高端汽车轮毂、活塞、曲轴、制动器、轻量化材料等特色优势领域实现重大技术突破。以渤海活塞、盟威集团、北汽海纳川滨州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等行业领军企业为依托,支持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搭建行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引进一批高层次研发人才,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培育壮大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质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六)生物医药创新型产业集群。围绕动物疫苗、生物发酵、新药创制、医疗器械产业培育,重点突破优质菌株选育、关键制备工艺优化、新型药物、新型材料和新型器械开发等重点技术领域。支持绿都生物、民强生物、西王药业、天顺药业、康和药包等骨干企业和行业领军企业创建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引进一批急需的高层次创新人才,积极培育壮大科研团队,力争取得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创新水平的整体提升。(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七)海洋产业创新型产业集群。围绕海水养殖、卤虫产业化开发、海洋精细化工、生态贝瓷、生态能源、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生物医药等特色产业,重点突破海洋生态修复、“一水多用”、“一地多用”、健康养殖、海洋功能性食品、深海复合输油管等关键技术研发。依托鲁北企业集团、汇泰投资集团、海忠软管、友发水产等骨干企业,积极推进国家火炬鲁北海洋科技特色产业基地建设,集中打造复合化、多元化、宽领域的绿色海洋新兴产业聚集区。深化与中国海洋大学、中科院海洋研究所等高校、科研院所的技术合作,搭建我市海洋领域的科技创新团队和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培育海洋新兴产业后发优势。(市海洋与渔业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八)高效生态农业创新型产业集群。围绕现代种业、特色果蔬、生态林木、优势畜禽、名优水产等特色优势产业,加大品种选育、智慧农业、农产品安全等关键领域的技术研发力度,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水平,打造一批种养加一体化、企业集群式发展、一二三产深度融合的高效生态农业特色产业。加快推进滨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滨城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沿黄生态高效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支持具备条件的国家、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创建国家、省级农高区,完善国家和省、市农业科技园区衔接配套的农业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市农业局牵头,市科技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黄河三角洲(滨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工作措施(一)培育创新型骨干企业。鼓励企业建立市场化技术创新机制,形成根据市场需求确定研究课题,通过利益分配整合科研力量的新型科研模式。实施“一企一技术”扶持工程,引导中小微企业围绕单项技术进行原创性研发,促进企业向“专、特、精、新”方向发展,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盈利能力强的专业性企业。加大对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政策扶持力度,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和服务纳入政府采购扶持范围。实施“小升高”培育计划,建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后备库,完善遴选、培育、认定的推进机制,促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加速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制定市级创新型企业认定办法,开展创新型骨干企业培育工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对接省“十个一百”科技创新品牌培育工程,优化布局各类科技创新平台载体。根据产业创新发展需求,加强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高层次科研平台建设,提升骨干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鼓励支持集群大型骨干企业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新型创新组织,构建集群内分工合作、协同创新机制。支持国家级和省级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立足产业发展优势,组建一批综合性和专业性的科技企业孵化器,逐步建立适应产业集群创新发展需求的孵化体系。不断完善产业集群检验检测、技术转移、知识产权服务、大型仪器共享、科技人才培训等创新公共服务平台,降低集群企业研发成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启动实施创新型产业集群产学研协同创新专项计划,搭建国际国内科技合作和成果转化平台,引导支持企业与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鼓励引导规模以上企业与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建立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逐步实现规模以上企业产学研合作全覆盖。探索依托国家级和省级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建设大学科技园、共建研发中心、技术转移转化机构。加强集群企业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参与“一带一路”战略合作,鼓励领军企业建设国际科技合作研究中心、海外研发中心,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定期组织产业集群技术需求对接活动,大力引进转化国内外重大科技创新成果。鼓励行业部门和行业协会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强化重大项目支撑。市、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创造条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各类重大专项,推动支撑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促进新材料、基础工艺、智能装备、核心器件、节能减排等关键环节实现突破。优先支持创新型产业集群骨干企业申报省级以上各类政策扶持项目,逐步形成按产业集群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和实施重大项目的工作导向。结合国家、省各类重大专项重点支持方向和转型升级重点领域,围绕优势产业集群每年组织实施10项左右重大科技研发项目,以重大项目的实施带动产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实现产业集群提质升级增效。(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粮食局、市招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深入落实《滨州市“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制定完善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的激励性政策措施。按照全市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布局,遵循科技人才成长规律,构建涵盖产业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多层次、全方位的科技人才队伍,推动各类科技人才围绕集群重点产业链条开展创新创业。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围绕地方优势主导产业和知识产权保护,与大型骨干企业联合设立特色专业或院系,培养壮大基础性技术人才队伍。加强科技创新人才载体建设,支持和引导科技型企业以柔性引进、技术入股、联合攻关等方式,引进“高精尖缺”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团队。落实股权激励和科技成果转化等税收优惠政策,配套产业集群在开发区、各类园区的现代化服务设施,优化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为科技人员提供良好的创新创业条件。(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制定出台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加快集群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有效集聚创新资源要素,为集群发展提供良好的研发、孵化和创业环境。引进培育技术评估、咨询、交易等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全链条全方位的科技服务体系,建成一批具有品牌效应的科技服务业产业集聚区。加强区域内外科技服务资源的集成,组建网上技术市场交易平台,建设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科技成果数据库,通过网上共享推荐和线下洽谈对接,推动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加强公共科技资源的开放共享,引导市域高校和科研院所整合基础设施、大型科学仪器和科技文献等资源,为集群企业提供研发、检测和分析等服务。适应“互联网+”对产业改造需要,积极发展众创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创新创业组织,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市服务业发展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七)推动科技与金融结合。发挥市级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投资基金、天使基金等各类支持企业发展基金的示范作用,引导县(区)创立风险投资、天使投资等产业投资基金,以市场化运作模式扶持集群高新技术领域的中小企业发展。培育引进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产业集群发展。引导和推动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借助各类融资工具进行直接融资,推进成长期中小企业到“新三板”挂牌上市及区域股权交易市场募集发展资金。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推进力度,完善风险补偿机制,拓宽集群内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积极推动科技金融试点工作,探索与银行、担保、保险等金融机构的合作模式,推动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健全集群科技投融资服务体系。(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制定出台知识产权强市战略实施意见。实施产业专利导航工程,针对产业集群发展需求,分析集群产业专利及技术状况,推进专利数据信息服务,导航产业技术发展方向。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运用能力。实行产业集群专利重点资助政策,支持产业集群企业加强专利布局规划,扶持培育一批产业关键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引导集群企业建立行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和保护工作联络站,提高集群企业运用及保护知识产权水平。推动区域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对重点产业集群的知识产权网络服务能力和水平。探索实行重大项目专利论证制度,降低企业创新风险。(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五、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市产业集群科技创新工程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协调推进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工作。各县(区)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强化宏观引导。市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农业、海洋与渔业、粮食等部门科学编制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发展专项规划,强化宏观政策指导和服务,指导县(区)确定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目标、发展方向、发展思路、重点领域和推进措施。市科技部门要研究制定市级创新型产业集群认定管理办法和创新型产业集群评价指标,建立导向性工作机制。市统计部门建立健全创新型产业集群年度统计和发展情况通报制度,形成完善的科技创新统计监测体系。(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粮食局、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加大政策支持。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技术交易税收优惠等普惠性激励政策,引导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发展后劲。整合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发起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及重点产业集群发展基金,支持产业集群创新发展。县(区)和市直部门在推荐申报项目、安排专项资金时,要重点向创新型产业集群倾斜。(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四)严格督查考核。县(区)和市直部门要制定推进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工程的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将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作为全市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点工程组织实施,纳入县(区)和市直部门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范围,加大考核监督力度,确保工作有效推进。(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搞好宣传推动。广泛宣传实施产业集群科技创新工程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通过专题培训、专家讲座等形式,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高政策的社会知晓度。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和实施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附件:滨州市产业集群科技创新工程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滨州市人民政府2016年12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滨州市产业集群科技创新工程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组长:赵庆平(市委常委、副市长)副组长:甄恩如(市政府副秘书长)成员:刘希安(市科学技术局局长、黄河三角洲(滨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党工委书记)李民远(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调研员)刘秀忠(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党委委员、市技术创新办公室主任)刘峰(市科学技术局副调研员)景学江(市财政局副局长)郭金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马兴伦(市农业局党委委员、市农科院院长)王炳照(市海洋与渔业局调研员)季景华(市商务局副局长)刘东彬(市质监局副局长)刘玉俊(市统计局副调研员)任立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王学刚(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蔺兵川(市粮食局副局长)曹国勇(市国税局副局长)刘思文(市地税局副局长)领导小组负责产业集群科技创新工程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工作顺利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刘希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调度工作,加强对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工作目标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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