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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关于印发《滨州市教育局机关内设科室及局属事业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滨州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2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区)教育局,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教育局(办),市直各学校,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根据市编办《关于调整市教育局内设机构等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滨编办〔2016〕167号)、《关于设立滨州市教育质量评价中心等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滨编办〔2016〕172号)要求,结合市教育局工作实际,经局党组研究,现将《滨州市教育局机关内设科室及局属事业单位工作职责》予以印发,请各县(区)教育局(办)、市直各学校做好工作联系和对接;请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遵照执行,做好工作衔接,进一步提升全市教育系统工作运转效能和质量水平,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作出应有的贡献。滨州市教育局2016年12月1日滨州市教育局机关内设科室及局属事业单位工作职责一、局机关内设科室(一)办公室。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党组会、办公会和全市综合性工作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负责综合文字材料和领导讲话起草工作,组织拟订全局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起草全局年度、阶段工作总结和其它综合性工作总结;负责局机关公文和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市直学校和局属单位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督查与考核工作,负责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催办工作;负责统筹、协调、调度、安排、报备、通报局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同志的日常活动,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考勤报备;协调办理上级领导批办件和“两会”关于教育工作的建议、提案;负责局机关保密、机要工作;负责教育宣传、教育信息和新闻发布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新闻宣传、教育信息工作;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统筹协调教育系统维稳、综合治理、信访、应急处置、舆情防控工作,负责局机关值班工作;管理机关印章,审核批准机关科室、直属单位印章启用和废止;负责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12345市民服务热线相关工作;参与教育重要决策和重点问题的调研;负责教育史志年鉴工作;统筹协调教育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微信、微博等教育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参与教育信息化应用工作;协调物业及业主委员会对宿舍区进行管理;对办公区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和协调;承担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户籍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人民防空和社区安排的相关工作;负责办公应急车辆调度、管理工作;负责办公用房的分配、调配及使用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局机关、直属单位报刊征订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用品采购、分配及文印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二)综合改革与政策法规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负责教育系统普法教育工作;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组织协调、文件起草与推动落实工作;承担全市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工作;负责检查教育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全市教育重点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学生预防违法犯罪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参与全市教育体制、办学体制改革的研究和试点工作;负责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活动的风险评估工作;负责局机关简政放权及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对行政许可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参与教育信息化应用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三)人事科(挂老干部科牌子)。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教育行政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教师职务评审工作;负责全市特级校长、一级一等校长、市直学校和高中校长的职级评审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编制及岗位事项的审核、调配、使用、备案、报批等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承担有关中青年学术骨干、全市教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工作;统筹全市教育系统评优和表彰奖励立项、申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教师录用、聘用、考核、奖惩、交流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教育领域的对外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全市中外合作办学、出国留学、来华留学、教育援外和教育外援的有关管理工作;参与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及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工作;指导全市对外汉语推广和孔子课堂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外籍教师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全市老教育工作者协会工作;负责局机关统一战线工作;参与教育信息化应用工作;承担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相关任务的落实;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四)规划财务科。拟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机构)代码管理和教育事业统计、分析、监测工作;协调市属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编制,统筹负责高中阶段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负责对中等及以下学校布局调整进行宏观指导和管理;负责全市教育基建统计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及教育经费统计、分析、监测工作,参与全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负责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决算工作,负责局机关、局属单位财务管理;负责局机关、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指导、监督直属学校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教育援助资金和教育贷款管理工作;负责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放心食堂”及校园绿化工作,负责中小学校舍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中小学建设工程规划编制、实施工作;负责各级中小学校舍信息系统和各类专项工程信息平台管理维护工作;协调各级各类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及绩效评估工作;负责全市教育收费管理和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承担市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全市教育扶贫工作;负责协调局机关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统筹城乡教育一体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办公区及宿舍区房产、地产和公共设施的产权管理、维修工作;承担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政府节能及政府采购等相关工作;参与教育信息化应用工作;承担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相关任务的落实;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五)基础教育科(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与其合署)。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工作;负责制定基础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普通高中年度招生计划的制定,指导做好招生入学工作;协调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承担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相关任务的落实;负责基础教育阶段教材和教辅材料选用以及课程实施管理工作,负责校本课程的建设指导;拟订并指导实施基础教育办学水平评估标准;拟订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组织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提出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负责基础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负责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负责基础教育招生制度改革,参与中小学校评价改革;负责全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导全市学校班主任工作;统筹普通中小学学生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妇女儿童、共青团、少先队等工作;监督、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规范的实施;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学生校外教育实践工作,承担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参与拟订基础教育建设标准;参与基础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参与全市基础教育阶段教师和校长队伍建设工作;参与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作;参与教育信息化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指导全市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和相关专业的教材建设以及师资培养、培训工作;负责体育、美育课程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学生体质健康调查和监测工作;协调指导全市学校公共卫生与疾病预防工作;负责足球进校园和中小学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工作;指导中小学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工作;指导全市中学生军训工作;指导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指导全市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展演工作;负责指导食品卫生相关工作;协调教育系统双拥工作。(六)教师工作科(挂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负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市教师队伍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校长、教师及班主任培训、培养规划的制定与实施;指导全市师资培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实施工作;负责特级教师、齐鲁名师、齐鲁名校长评选的推荐、选拔、管理工作;负责教师志愿者工作;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师德建设工作及有偿家教治理工作;参与制定全市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教师待遇等政策规定,受理教师申诉;参与教育信息化有关工作;负责教师节庆祝活动的安排、实施等工作;负责援藏、援疆、援青教师的选派和管理工作;参与教师队伍稳定工作;负责全市教师队伍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教师队伍管理信息化应用工作;承担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相关任务的落实;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综合管理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拟定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监督检查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标准、语言文字信息标准和语言文字应用情况;指导全市普通话推广普及和水平测试工作。(七)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综合管理并协调全市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指导实施;拟订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评估标准及指导性教育教学文件;规划、协调并指导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教育教学改革、专业、课程与教材建设以及职业院校各类技能大赛工作;负责拟定中职学校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专学校的专业设置审核和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实施职业院校条件装备规划、实验室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负责民办高中的规划管理;管理协调继续教育、承担扫除青壮年文盲和社区教育等工作;承担函授教育辅导站及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事中事后的监管责任;参与职业学校、成人教育学校的设置、撤并的审核报批工作,参与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督导和评估工作;研究制定社会力量办学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社会力量办学进行规范和监管;负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参与教育信息化应用工作;承担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相关任务的落实;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八)学校安全管理科。负责指导监管全市中等及以下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教育行政部门和中等及以下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制定考核目标和奖惩办法,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等;组织、指导学校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指导、督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局直属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学校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指导、监督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并开展安全演练;协调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参与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协调处理学校突发事件工作;参与教育信息化应用工作;承担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相关任务的落实;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九)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政治学习、理论教育和法纪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监督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落实情况;负责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和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党建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学校教职工违规违纪的调查处理等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财务内部审计工作和全市教育系统的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妇联、共青团工作;参与教育信息化应用工作;承担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相关任务的落实;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在上级关工委和局党组领导下,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指导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学校重视和加强关工委建设;坚持以德育为主线,充分利用教育系统离退休老教育工作者资源,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青少年;积极参与家庭教育、社区教育;关注青少年中特殊群体的教育工作,促进教育公平,保障所有青少年受教育的权利;开展青少年教育状况、权益保护等方面调研工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和上级关工委当好参谋助手。(十一)机关工会。指导、支持基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推进教职工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确保教职工代表大会正确行使职权;指导县区各级工会做好校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为困难教职工帮扶救助工作;加强教职工活动阵地建设,积极组织教职工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陶冶教职工情操;负责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会经费,负责管理工会财产;协助局党组管理工会干部,审批基层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完成局党组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任务。(十二)人民武装部。负责教育系统人民武装工作;配合地方兵役机关完成高中生、大学生征兵工作;组建、训练市直教育系统民兵应急分队,提高遂行任务能力;战时按上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及其部门实施教育法律法规和履行教育职责以及落实有关教育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参与指导全市教育发展水平评估和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负责组织教育重大问题的督导调研和专项督导;负责对全市教育重点工作的督导检查,承担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督导队伍建设工作;统筹教育系统各类检查、评估工作;参与教育信息化有关工作;承担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相关任务的落实;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二、部分局属事业单位职能(一)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面向全市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指导、服务和教学业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教育科学研究,为教育改革和发展重大决策提供咨询服务;制定教育科研发展规划,管理研究课题,评审研究成果,促进研究成果转化,指导学校教育科研工作;承担教育教学研究、课程开发与实施、教学管理与指导工作,开展课程教材研究;开展教育教学实验,培育和发现典型,推广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负责教师业务需求调研,开展教师队伍建设研究;负责全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实施及校本课程的研究,提高课程实施的质量;负责教师专业研修、课程教材教法研训等业务培训工作;指导、整合全市教研力量,发挥有效引领、研究指导作用;负责全市优质教学成果资源(各类优质课、公开课,教学能手、名师工作室、教坛新星等)的挖掘与推广、培养和使用;承担全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指导、心理危机干预与实践研究工作;参与全市学校教育课程和教材建设工作;负责教研信息平台的建设和维护工作,指导信息化教学的应用研究等;承担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相关任务的落实;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二)市教育装备服务中心。负责全市中小学(含幼儿园、职业技术学校,下同)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劳动实践场所)建设与管理;指导市县两级校外活动基地的建设与管理;指导中小学食堂、公寓、商店等后勤服务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学生装、学生公寓床上用品、作业本等教育用品招标、采购与管理工作;负责教育报刊、图书宣传发行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园文化、环境美化、节约型学校建设;负责指导中小学图书室管理、使用等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及教育实践场所的实验、图书和体育艺术设施建设、管理和使用;指导和规范全市中小学教学仪器、信息化装备、音体美器材、实验室设备、校园网络设备的配备和使用;负责对教育装备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承担教育装备信息统计、分析和上报以及新技术、新产品推广等服务性工作;参与教育信息化应用工作;承担基础教育综合改革任务的落实;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三)市电化教育馆(市教育信息管理中心与其合署)。市电化教育馆职能:指导并组织开展现代教育技术课题研究及现代教育技术应用教学活动;承担教学过程中信息技术手段的应用研究,教学环节信息技术支持的路径选择及数字化教学的应用研究;对接市教科院,负责信息化教学手段的研究和优质资源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全员培训和考核工作;统筹、整合优质教育教学资源,提供现代教育技术应用服务;负责宣传报道教育电视新闻,制作专题片和教学片等工作;承担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相关任务的落实;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市教育信息管理中心职能:负责全市教育信息化建设的规划、设计、推广、应用、管理、评估;负责教育城域网的建设、管理与后台维护工作;负责“三通两平台”工程及办公自动化建设、管理与维护工作;负责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督导、检查、评估及管理;负责教育大数据的统计、分析与运用等;承担管理维护滨州教育门户网站及局机关办公网络等工作;负责网络舆情的监控、上报工作;负责地方群众留言板的建设;承担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相关任务的落实;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四)市教育质量评价中心。制定全市学校、校长、教师的评价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高中学校质量检测和评价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教育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做好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估的信息收集、汇总及分析工作;开展全市教育综合质量检测评价和学校办学水平等级评价;为县市区及相关机构开展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负责高中学校办学评估、校长任期和年度评价等工作;负责指导本市范围内第三方教育评价机构设置和认定工作;负责市级教育第三方评价政府采购和委托等相关工作;参与教育信息化应用工作;承担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相关任务的落实;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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