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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关于开展第五届滨州市“教坛新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区)教育局,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教育局(办),市直各学校:为鼓励优秀青年教师脱颖而出,在全市广大青年教师中树立一批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能力强、教学业绩突出的先进典型,引领广大青年教师专业成长,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开展第五届滨州市“教坛新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评范围及条件1.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35岁以下(1981年1月以后出生)的现任专职青年教师(含教研员和一直兼课的学校管理人员,不含临时代课教师;市级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教坛新星不再参加)。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和《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即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初中要求专科以上学历;小学、幼教要求中专以上学历。3.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违规行为。二、评选方式评选方式为课堂教学评价和教学业绩评价。课堂教学和教学业绩分别占60%和40%。课堂教学评价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整合运用教学资源能力、灵活选用教学方式方法能力、组织指导学生进行有效学习活动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力。教学业绩评价主要考查近年来(2011年1月以后)在教学、育人、教科研、指导学生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三、名额分配及材料报送1.此次活动按学段分配参评人员名额,不分配到学科。各县(区)、市直学校应按分配名额择优推荐市级参评人员,不得突破。分配名额时对于薄弱科目适当予以倾斜。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段农村教师比例不低于其总数的30%,教研人员比例不高于10%。兼顾各学段、学科分布上的均衡,各学科上报人数不得超过本学段上报总数的20%。2.材料报送要求:(1)基本材料:参评人员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2)近5年的本人教学总结(含教学心得等,2000字以内)。(3)业绩材料:表彰奖励类(综合表彰、教学业务称号等)、课堂教学类(优质课、观摩课、录像课等)、教科研成果类(论文发表或获奖、论著、课题等),以上三类材料各限报2件。(4)报送材料注意事项:参评教师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只报送复印件,业绩材料报送原件及复印件。各县(区)、市直学校于7月15日前统一将参评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及有关材料报送市教研室办公室。联系人:彭晓庆;联系电话:3186176。逾期一律不予受理。四、其他1.参加市级评选的教师必须通过学校、县(区)逐级评选产生。2.各县(区)、市直学校要认真做好活动的宣传和发动,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活动评选规范、顺利进行。3.本次评选将评出滨州市“教坛新星”125名,市教育局颁发证书,并通报表彰。未能评为“教坛新星”的参评人员,由市教研室颁发市级公开课证书。附件:1.滨州市“教坛新星”评选人员名额分配表2.滨州市“教坛新星”评选人员申报表3.滨州市“教坛新星”评选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4.滨州市“教坛新星”评选业绩材料评分标准滨州市教育局2016年4月19日附件1滨州市“教坛新星”评选人员名额分配表单位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职中总数滨城区3861220惠民县2964122阳信县2763119无棣县2873222沾化区2753118博兴县31085329邹平县412106537开发区12115高新区1214北海经济开发区1113北镇中学123滨州一中22滨州实验学校112市幼儿园11合计2267533015187附件2滨州市“教坛新星”评选人员申报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1寸免冠近照最后学历职称参加工作时间教龄任教学段任教学科工作单位学习简历时间(高中起)学校专业工作简历时间工作单位任教学科荣誉称号教学业绩学校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日县区教育局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日市评审意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日附件3滨州市“教坛新星”评选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县(区、学校):姓名工作单位学段学科联系电话附件4滨州市“教坛新星”评选业绩材料评分标准一、表彰奖励类(证书2件,累计计分,总分10分)1.综合表彰: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名师名校长等政府(或教育部门和人事部门联合)表彰;2.单项表彰:教育部门进行的教育教学类表彰。3.说明:(1)按国家级、省、市、县级赋分。(2)县级教学能手证书不计分。二、课堂教学类(证书2件,累计计分,总分20分)1.指获奖的优质课、观摩课(公开课)、录像优质课等。2.说明:(1)指各级教研室组织评选的,含国家二级学会评选的。(2)按国家级、省、市、县级及奖次赋分。三、教科研成果类(证书2件,累计计分,总分10分)1.论文、论著:(1)正式出版的教育教学类著作(含新课标教材),不含教辅资料、论文集。(2)发表论文:有正式刊号的报刊发表的字数在1500字以上,不含习题、资料介绍。(3)获奖论文:指教研室组织评选的,含国家二级学会组织评选的。2.课题研究成果:有立项通知书、结题鉴定书,两件不全无效。3.其他教学类成果:(1)教学成果奖。(2)课程资源类(如教学设计、课件等):指教研室组织评选的。(3)专题发言:指教研室、教科所组织的教学研讨、培训会议上的典型或专题发言。(4)个人作品发表、指导奖:个人作品发表:指教师本人发表的非论文类作品。指导奖:指导学生在正式刊物发表作品;指导学生在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文体比赛中获奖等。(5)教学基本功等其他成果。4.说明:按成果种类、级别及奖次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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