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企业优惠政策

山东滨州产业园区

山东滨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山东滨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山东滨州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3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国资监管机构、工商行政管理局、总工会: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回家过年,根据国家、省八部门《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市正在进行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现将我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专项检查的重点和目标专项检查重点是全市范围内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交通、水利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要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施拉网式检查,逐个造册登记,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加大处理力度,保证春节前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结案、群体性事件得到妥善处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移交司法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二、检查时间和工作步骤(一)专项检查时间2015年11月18日至2016年1月29日(二)专项检查工作步骤1、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11月18日至11月25日)。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采用媒体宣传以及送法律知识上门、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张贴相关宣传品、举办咨询宣传活动等形式,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在此阶段,用人单位要对2015年工资支付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主动进行整改。2、执法检查阶段(2015年11月25日至2016年1月15日)。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访、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水利、国有资产监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组织要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要逐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期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国资委、工商局、市总工会将派出联合督查组赴各县(区)对开展的专项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3、总结分析阶段(2016年1月15日至1月22日)。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信访、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水利、国有资产监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将专项检查的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相关政策建议,并及时将专项检查书面总结报市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支队)。三、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访、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水利、国有资产监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结合正在进行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想劳动者之所想,急劳动者之所急,以“谋事要实、创业要实”的工作作风,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人社部明电〔2015〕4号精神,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明确检查任务,强化工作措施,落实执法责任,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确保专项检查取得扎实成效。(二)加大部门协调配合力度。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访、公安、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国有资产监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加强协调配合,健全协调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做好本辖区、本系统民工工资问题工作,履行好监管和治理责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信访部门负责指导、协调、调度较大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处理涉嫌犯罪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协调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好行业管理职责,负责牵头处理本行业内拖欠民工工资问题以及因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协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处理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规定负责依法取缔检查发现的无照经营行为;工会组织开展贯彻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活动,对用人单位拒绝改正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三)严肃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一要畅通渠道、完善服务,确保有报必查,有诉必应。继续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设置举报投诉信箱,加强专人值班工作。对举报投诉人要热情接待,耐心解答有关问题,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切记“冷、硬、横”。对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举报投诉案件,要认真受理,及时调查处理,并严格执法程序,依法履行职责,坚决防止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不作为现象发生,最大限度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二要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要联合执法进一步加大摸底排查工作力度,以建筑、交通、水利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施拉网式检查,逐个造册登记,把底子摸清摸透,避免走过场,流于形式。排查要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并建立责任倒逼机制,对排查出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和分工,特别是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制度,落实责任人,明确办案时限,实行跟踪落实,确保案件妥善解决。三要切实发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重要作用。对已缴纳工资保证金的企业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及时使用工资保证金支付被拖欠的工资。对因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因工程总承包企业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由工程总承包企业承担清偿被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责任。对于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有本级政府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工资。四要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违法犯罪行为。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影响的建筑施工企业,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依法对其建筑市场准入、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进行限制。进一步加强行政司法联动,对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农民工工资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达到法定数额,且经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人社部门要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推动涉嫌犯罪案件及时进入司法程序,严惩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犯罪行为,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四)加大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因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鲁人社发〔2015〕17号和鲁建发〔2014〕6号”文件的规定,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执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督办、报告制度,切实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或处置不利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严格按照党纪政纪予以处理。二是要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控,对可能发生较大数额的工资拖欠并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企业,及时发出预警,积极督促企业采取措施解决。对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快速、稳妥处置。对企业一时无力解决拖欠工资或欠薪逃匿的,要通过动用应急周转资金、工资保证金或者其他资金渠道统筹解决,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五)认真做好相关材料报送工作。1、请各县(区)于2015年11月20日前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报送市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请各县(区)于2015年12月17日前上报检查工作阶段进展情况,包括用人单位户数、涉及农民工人数、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人数、拖欠总额、补发工资人数及补发数额、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人数等。3、请各县(区)于2016年1月21日前上报专项检查书面总结及“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同时,要上报专项检查开展期间发现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典型案例1件。联系单位:滨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监察二科联系电话:3162653传真:3162653电子邮箱:bzsldbzjcdd@126.com附件:1.滨州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成员2.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滨州市委滨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滨州市公安局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滨州市交通运输局滨州市水利局滨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滨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滨州市总工会2015年11月13日滨州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成员组长:杨万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副组长:董洪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崔友珍市信访局副局长王洪涛市公安局副局长许俊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刘仁云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赵立杰市水利局副局长崔梅青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薄纯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副书记、调研员赵敏市总工会副主席成员:颜波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魏洪举市信访局联合接访中心主任董衡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张道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清欠办主任贾兵厂市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管理处副处长王岩市水利局水利基建工程管理站站长孙洪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改革科科长于志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局副局长左丽华市总工会法律保障部部长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