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关于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2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省环保厅: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22号)精神,按照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滨州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实施方案》,市政府精心部署,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在全市范围内认真开展了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着重从根本上解决辖区突出环境问题,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现将第三季度大检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工作情况(一)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检查情况。第三季度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以来,全市共对1783家排污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违法排污企业52家,责令停产企业34家,责令限期改正或限期治理企业130家,完成整改企业91家,共对50家违法排污企业进依法进行处罚,处罚金额达598.6385万元,移送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3件。(二)各类生产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经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彻底清查,全市未发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及建设项目,自然保护区内也未发现违法开发和建设活动。(三)各类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属于“未批先建”的项目,依法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停止生产;对属于“久试不验”的项目,责令其停止生产,并限期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对属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申请关停。经排查,共清查违法违规建设项目30个,责令停止建设企业3家,责令停产项目34家,关停取缔企业15家。(四)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按照有关要求,环保部门联合监察、法制部门联合对全市出台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梳理。经排查,未发现以实行“封闭式管理”或者以预先报告、限制环保部门执法次数等方式,阻碍环境现场执法检查的情况;违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擅自减免应征收排污费或者采取协议收费、定额收费等形式降低收费标准等情况。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要求,滨州市人民政府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向省政府报送了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的总结报告。同时,还结合落实环保部对魏桥创业集团限批的要求,在认真组织对其热电厂排污进行审核的基础上,严格依法依规补征2014年全集团公司排污费11658.2969万元。(五)久拖不决环境问题彻底根治情况。对各级挂牌督办、群众反映强烈举报投诉重点案件和舆情反映以及长期未得到彻底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尤其是重点针对省环保厅2011年以来对我市实施挂牌督办的12起突出环境问题,形成专门督导工作组,分区域分类进行重点督促,要求各县(区)、各企业严格按照省厅整改要求,优化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使挂牌督办问题紧张有序进行整改,除需完善环保审批手续外的其他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其中,2个环境问题已提交解除挂牌督办的书面申请,其余完成的挂牌督办环境问题正在组织准备提交解除挂牌督办的书面申请。二、下步措施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活动以来,全市以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确保环境安全为主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严肃查处整治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充分展示了滨州市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坚强决心,同时也集中体现了全市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活动的成果。为确保环境保护大检查活动落在实处、取得实效,在今后工作中我市将做好以下几点工作:(一)进一步加强对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着重加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各部门之间全力做好配合,继续把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作为全市环保重点工作之一,形成齐抓共管、齐心协力做好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的大格局。(二)进一步突出环境保护大检查的工作重点。继续紧紧围绕今年环境保护大检查五项集中整治重点,把主要精力继续放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监管上,采取强力措施,切实解决辖区突出环境问题。同时,组织召开全市省里挂牌督办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调度会,对整改摘牌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着重加强对2011年以来省厅实施挂牌督办的12起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督促调度,争取早日全部解除挂牌督办。(三)进一步强化查处问题整改情况后督察工作。为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小组定期、不定期对排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后督察,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进行督促整改,定期通报行动迟缓、整改不到位的突出问题,巩固其整改成果。同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出现违纪违法的问题,视情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以确保发现的问题真正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今后,我市将在滨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辖区内所有污染源的日常环境监管力度,加大环境监察监测频次,尤其是加大对涉重金属、涉危险废物等重点污染源的监管力度。同时,一方面切实加强督察力度,定期组织开展抽查、督查、后督察工作,将检查督导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着重巩固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另一方面,做好总结应用工作,将好的经验、好的做法进行推广,在全市营造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强大声势,切实起到改善辖区环境质量、确保辖区环境安全、服务全市科学发展的作用,全市共同努力建设生态、美丽、幸福新滨州。附件:滨州市环境保护大检查2015年第3季度情况调度表滨州市环境保护局2015年9月25日滨州市环境保护大检查2015年第3季度情况调度表地区检查企业数(家)环境违法行为分类情况环境违法行为分类处理处罚情况完成整改企业数(家)备注违法建设项目企业数(家)违法排污企业数(家)责令停止建设企业数(家)责令停产企业数(家)责令限期改正或限期治理企业数(家)关停取缔企业数(家)处罚移送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数(件)罚款企业数(家)处罚金额(万元)滨州市178330523341301550598.6385391合计178330523341301550598.6385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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