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关于做好2015年我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22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区委组织部,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局、卫生计生委,各团县(区)委:2015年是实施第二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的收官之年。各县、区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改革任务,开拓创新,精心组织,规范管理,强化服务,扎实做好2015年“三支一扶”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等9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转发人社部发〔2015〕34号文件做好2015年我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35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1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有关县区要把“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放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放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整体中去推进,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力争取得新突破。进一步加强对“三支一扶”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健全“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各部门、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协作,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推动工作健康发展的合力。二、统筹做好选拔招募工作2015年我市“三支一扶”计划选拔招募工作仍按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部署,采取网上报名、统一笔试、自行组织面试、培训的方式进行。招募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为:7月上旬网上报名、资格审查,7月中旬全省统一进行笔试,7月下旬组织面试、体检、考察、公示,7月底前全面完成招募工作。岗位征集过程中,要注重适当向基层一线、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当前或未来2—3年有空编的基层服务单位倾斜。要明确拟招募岗位的专业要求,不断提高人岗专业匹配度。为进一步加大基层水利岗位的招募力度,今年起在安排招募计划、岗位征集时,将水利岗位从支农项目中单独列出。三、及时更新“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有关县区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使用“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及时维护、更新各类信息,确保信息准确、真实、有效。8月15日前,向省厅上传2015年我市新招募人员基本信息;8月31日前,根据上岗实际情况,进一步更新有关数据;12月31日前,完善每一位在岗人员和服务期满人员的各类数据,做好数据储备工作,为制定调整政策和工作决策提供依据。今年人社部将进一步完善全国“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调整相关统计指标,增加地方工作进度功能,有关县区要及时跟进、落实到位。四、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日常管理、考核、期满优惠政策落实工作“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期满考核工作、期满优惠政策等,要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服务期满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全市“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顺利推进。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要对新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帮助他们尽快熟悉基层情况、完成角色转换。有关县区人社(党群)部门要加强与基层服务单位的沟通联系,明确每一名“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积极推进选拔“三支一扶”大学生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委员工作。坚持培训和使用相结合、管理和服务相结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在岗培训,实行“导师制”、结对帮扶等,不断提升“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基层的能力。进一步完善管理考核制度,建立“三支一扶”大学生日常表现跟踪了解机制,认真做好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加强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引导“三支一扶”大学生乐于投身基层、积极发挥作用。关心“三支一扶”大学生生活,协调加大食宿、交通、卫生保健等保障力度,开展必要的慰问交流活动。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搭建灵活多样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和交流平台。有关县区要参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并根据同岗位人员待遇调整情况和本地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补贴标准。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保障力度,确保足额发放“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不得出现拖欠现象。进一步落实“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社会保险政策,力争实现全员参保。有条件的县区可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办理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建立绩效考核奖励制度,不断完善工作生活保障机制,提高保障水平。高度重视服务期满大学生就业工作,综合施策,拓宽门路,强化服务,建立多渠道流动机制。鼓励有空编的基层服务单位按规定积极留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补充基层人才队伍力量。认真落实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设立定向职位、考研加分等扶持政策,促进服务期满大学生到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就业或继续升学。对有创业愿望的,纳入本地“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计划”,提供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按规定落实创业扶持政策。积极向区域内国有企业等用人单位推荐服务期满大学生,有条件的县区可组织专门的岗位对接活动。要将未落实就业去向的人员作为重点服务对象,进行实名登记,提供“一对一”就业服务,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五、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做好2015年其他各项工作有关县区要加强对“三支一扶”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健全本地“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将水利等部门纳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善工作机制,人社(党群)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要主动加强沟通协调,各相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协作,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推动工作健康发展的合力。认真做好经费管理使用工作。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相关规定,坚持专款专用,切实做好经费拨付、管理、使用和监督等各个环节工作。有关县区人社(党群)部门要根据实际需要,积极协调同级财政部门安排“三支一扶”工作所需经费,确保“三支一扶”工作顺利实施。要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组织开展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大力宣传“三支一扶”计划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实施成效,挖掘并宣传“三支一扶”大学生优秀典型事迹,扩大“三支一扶”计划的社会影响,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有关县区要认真总结在管理服务、期满就业等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上报市“三支一扶”办公室。2015年是实施第二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最后一年,有关县区要组织开展第二轮“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情况的总结评估工作;结合当地实际,深入开展调研摸底,系统总结2011年以来“三支一扶”计划的开展情况、主要成效,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推进“三支一扶”计划的政策措施,形成书面评估报告,于9月10日前报送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中共滨州市委滨州市人力资源和滨州市教育局组织部社会保障局滨州市民政局滨州市财政局滨州市水利局滨州市农业局滨州市卫生和计划共青团滨州市委生育委员会2015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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