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关于细化落实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06日 政策文号:滨政发〔2015〕1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区)人民政府,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为确保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目标任务落实,按照“目标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具体化”的要求,对《报告》确定的本年度目标任务进行了认真分解,请按照责任分解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增强落实年度目标任务的大局感和责任感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顺利实现年度既定目标,不仅是“十二五”确定的硬性要求,更关系到“十三五”的良好开局,关系到滨州科学发展和追赶超越大局。《报告》落实既是市人大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法定要求,更是政府向全市上下作出的庄严承诺。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感,统一思想,坚定不移地加快推动《报告》决策部署的执行落实,努力践行新作为、谋求新突破,高质量地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二、准确把握推动《报告》落实的关键和重点《报告》年度目标任务共计分解形成了12项年度预期指标和143项重点任务。市政府继续实行市长牵头挂帅、副市长分工负责、责任部门具体落实的机制,挂图作战、标旗推进。各责任单位要对照年度目标,成立专门推进落实领导小组,由专门领导、专门科室、专门人员负责工作落实和情况调度。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组织协调责任,其他部门要强化协作,为任务顺利完成构筑坚实保障。三、全力抓好《报告》重点工作落实的跟踪督查市政府督查室要把《报告》重点工作的推动落实作为年度全市政务督查工作的主线和首要任务,建立健全“月督查、月通报、半年小结、年终交账”工作机制,加大督查力度。各责任单位和协办单位要对照督查考核文件要求,完善资料,确定固定工作联系人员和上报人员,及时准确报送进展情况,做好督查考核有关工作。各级各部门要以时不我待的精神,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形成转作风、抓落实的浓厚氛围,为完成全年任务创造有力条件。附件:1.2015年度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指标2.2015年度《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解表滨州市人民政府201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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