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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3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成熟项目储备目标任务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06日 政策文号:滨政办字〔2013〕2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区)人民政府,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项目筹划储备工作的指示精神,推进全市项目前期工作规范化、项目储备常态化,更好地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经市政府同意,建立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成熟项目储备制度。现将2013年工作任务分解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成熟项目储备工作成熟项目是指已完成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等前期工作,已经投资主管部门立项批复,达到申报要求或开工条件的建设项目。鉴于各类项目要求前期工作的深度不同,为便于考核,成熟项目至少应具有“一个本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和“三个文件”(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文件)。市政府根据各县(区)产业基础和优势,结合列入专项规划项目情况,提出了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2013年成熟项目储备任务计划。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是成熟项目储备的责任主体,2013年全市储备成熟项目要达到500个。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抓经济就要抓项目,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的意识,抓紧策划储备一批关系长远的大项目、好项目,积极开展前期工作,提高前期工作的质量和深度,把一批“生项目”做成“熟项目”,确保成熟项目储备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追赶超越提供项目支撑。二、强化措施,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一)加强项目策划储备。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围绕推进两区开发建设,立足本地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突出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围绕资金投向和有关专项规划,提出一批能获得上级资金支持的项目;围绕改善发展环境和支撑条件,策划一批重大交通、城建和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围绕产业优化升级和发展壮大优势产业,策划一批重点产业项目;其中,重大基础设施、重点产业项目投资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亿元。(二)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围绕项目手续的完善,倒排工期,制定每个储备项目前期工作进度,确定完备立项手续时限。对于争取上级资金的项目,除完备立项手续外,还要完善其他相关材料。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协调解决成熟项目手续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土地指标、环境容量等要素供应上优先保障成熟项目需要,满足项目申报条件。(三)提高前期工作质量。在保证前期工作进度的同时,高度重视前期工作质量,达到国家、省申报要求或开工条件。按照国家规定的内容和深度,聘请有资质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前期工作,备齐相应级别部门出具的各项支持性文件。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要求对项目进行咨询论证,优化项目工艺和方案。三、完善制度,建立健全成熟项目推进机制(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和支持成熟项目储备工作,实行领导牵头联系项目制度,对每一个项目,确定一名领导牵头,一个主管部门负责,把各阶段的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协调解决项目前期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各种问题,确保项目各项前期工作顺利推进。各级财政应安排一定的资金设立项目前期工作专项经费,保证项目储备工作顺利开展。(二)加强项目调度。实行成熟项目季调度、季通报制度。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每月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成熟项目储备工作进展情况,市发展改革委按季度汇总分析,市政府每季度通报成熟项目储备进展情况。(三)严格督导考核。将成熟项目储备工作列入市政府重点工作督导的重要内容,市政府督查室每半年对储备项目手续完成情况和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进展缓慢的,要列入专项重点检查督办。对成熟项目储备工作突出的县(区)、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完成成熟项目储备工作任务的县(区)、部门给予通报批评。附件:1.2013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成熟项目储备任务表(县区)2.2013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成熟项目储备任务表(市直)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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