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企业优惠政策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质监局市经信委关于生产企业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实施意见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8日 政策文号:滨政办发〔2011〕51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区)人民政府,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市质监局、市经信委《关于生产企业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关于生产企业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市质监局市经信委为全面落实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抢抓“两区”开发建设重大历史机遇,推进转方式调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及国家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生产企业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国质检监联〔2010〕631号)等法律法规要求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企业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一)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企业是生产经营活动主体,也是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主体,要牢固树立社会责任意识和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意识,严格依法组织生产,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认真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义务,不断提升产品质量,从根本上保障产品质量安全,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促进企业自身发展。(二)企业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是企业自身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质量是企业立身之本,是品牌之本,是效益之本。以品牌、标准、服务和效益为重点,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职责明确、法人首责、有错必究的企业质量责任制,是走质量效益型、品牌信誉型、自主创新型和资源节约型发展道路,推动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不断提升的必要举措和重要保障。(三)企业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产品质量安全是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因部分企业法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淡薄,出现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落实不力、保障体系不完善、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等问题,严重影响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引导,使其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全面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促进自身健康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贡献。二、加强体系建设,完善制度环境企业是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要对产品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一)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保证责任。企业应依法组织生产,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和义务。企业生产的产品应当不存在危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和环境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应当符合标准要求;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应当按照有利于保障安全和人身健康、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环境的要求制定和执行企业标准,并依照《标准化法》有关规定进行备案。企业生产的产品应当具备必须的使用性能,符合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产品质量安全警示标识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企业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不得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企业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缺斤短两、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二)建立完善质量诚信体系。企业应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树立良好的质量信誉。一旦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或发现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不得隐瞒、谎报、缓报和销毁有关证据,要积极负责地采取措施,科学果断处置,主动召回产品,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态扩大。应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行业协会和社会的监督。鼓励企业主动向社会做出质量安全承诺,投保以产品侵权损害赔偿为主的产品责任保险,主动负责地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三)建立完善产品质量安全岗位责任体系。企业应从原料、生产过程、产品出厂等各个环节把好产品质量关,开展全员质量教育培训,明确各级各类相关人员的职责,自上而下层层分解落实产品质量安全岗位责任,严格岗位责任制考核。企业员工特别是质量控制关键点的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应当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四)建立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企业应建立完善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健全产品质量管理机构和工作机制,采用先进适用的质量管理方法,健全检验检测制度,提高产品质量的控制把关能力,不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1.建立完善原料进厂查验制度。企业应保证原辅材料、零配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要求,建立完善的采购验证及原辅料、零配件索票、索证和检验制度。严格审验供货商的生产经营资格,优选合格可靠的供货渠道;查验所购原辅材料、零配件基本信息,并索要相关产品标准、检验报告等产品质量证据;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原辅材料、零配件的进货台账和查验记录档案。2.建立完善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制度。企业应严格按照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切实做好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建立和保存原辅料等相关产品管理记录、生产投料记录、生产过程检验记录和其他关键环节(点)的质量控制情况记录。对生产加工过程、各环节、关键控制点等开展经常性检查,确保生产加工全过程持续保持质量安全控制的必备条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并如实记录在案。要针对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适时进行质量分析,认真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3.建立完善检验检测制度。企业应建立完善产品质量检验能力,建立定期比对试验工作机制,规范自检行为,确保检验检测数据和报告真实、有效;没有检验能力的,应签订合同委托经资质认定的机构进行检验。对原辅材料、零配件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进行随机抽检,保证原辅材料、零配件符合要求。对生产的产品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进行检验,产品出厂检验项目应与产品标准和有关规定的要求一致,确保产品符合要求。产品经检验合格,方可出厂销售,不得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出厂销售。建立出厂产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档案,需要保留样品的,按规定留样。4.建立完善产品质量追溯制度。企业应建立产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产品的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出货日期、地点、检验合格证号等内容;严格按照规定对采购的不合格原辅料和生产的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理,并予以如实记录。记录保存期不少于2年。5.建立完善售后服务制度。企业应严格落实“三包”制度,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及时采取修理、更换、退货、损害赔偿、召回等措施,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完善消费者投诉处置制度,全面记录和保存消费者投诉处理情况,不断提高售后服务水平和顾客满意度。(五)健全完善行业自律制度。倡导企业依托行业协会或自发形成行业共识,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完善行规行约,规范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推动企业质量诚信建设和品牌建设,促进企业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加快提高产品质量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三、加强社会监督,推动责任落实(一)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积极构建社会监督体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网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大力开展质量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违法违规行为。要通过开展聘请群众监督员,邀请群众参与质量检查,质量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提高全社会质量安全意识,鼓励社会各界积极监督质量违法行为。要充分利用12365、12315等举报投诉平台,认真受理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质监、经信、工商、商务、银行等部门应加强合作,构建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机制和信息发布机制,推动完善行业质量诚信体系,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加大对质量信用良好企业的扶持力度。根据企业产品质量检验情况、对企业监督检查状况、生产许可年审以及守法经营等情况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诚信意识缺失、掺杂使假、产品多次检验不合格的企业,依据相关法律给予严惩,并公开曝光。要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等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三)严格市场准入,强化召回管理。坚持从源头抓质量,运用生产许可等手段,对涉及健康安全的产品严把市场准入关。完善退出机制,加强对获得市场准入企业的后续监管,对不能持续满足准入条件、不能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和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依法处理,提请吊销准入资格。加强缺陷产品召回管理,进一步完善召回信息发布和通报机制。对不履行召回义务的企业,责令其召回产品、停止销售,并依法予以处理。(四)严格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要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大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责令其对存在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各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承担主体责任的区域整治责任体系,深入开展行业性、区域性质量问题集中整治。严厉打击生产制造假冒伪劣食品、农资、建材、汽车和农机零配件、特种设备等关系健康安全、国计民生、社会和谐、节能环保等重点产品和计量违法行为,无证、无标生产行为。涉嫌触犯刑律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屡查屡犯、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依法严肃查处,并通报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吊销其相关证照。四、加强组织协调,强化服务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质量工作机制,健全“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承担主体责任”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加强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工作的督促检查,增进统筹协调,加强协作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加大督查力度,确保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二)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服务支持。各级经信部门要推动行业协会宣传推介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技术改造和采用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支持和把关力度;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产品质量标准和生产控制标准体系。各级质监部门要积极开展法律法规、标准和检验技术等培训和咨询服务,引导企业依法依标生产经营和严把产品质量检验关;针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指导企业查找原因,及时整改,提升质量安全水平。(三)推动技术进步,推进质量兴业。加强质监、计量、标准化、特检、信息、认证等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为企业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以实施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为载体,深入开展质量兴企、质量兴业活动,培育一批质量水平高、竞争力强的标杆企业,带动广大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质量安全水平。要切实加强品牌创建活动,做强做大产业、企业,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积极推行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推动技术进步,促进行业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健康发展。。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9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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