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企业优惠政策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科技局关于加快滨州市十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9日 政策文号:滨政办发〔2011〕20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加快我市原始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快速发展,适应“两区”开发建设需要,实现高效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十二五”期间,按照“政府引导、整合共建、重点先行”的基本思路,建设10个具备公共科技服务、行业技术创新、区域产业创新的科技创新平台,带动促进全市基础研究开发能力、创新成果转化能力和创业孵化能力的提高,全面增强我市科技竞争力,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基本原则(一)统筹规划,重点建设。依据现阶段我市经济、社会、科技发展的重大需求和我市现有科技平台资源基础,由政府部门整体规划,主动设计,分步实施,重点先行。围绕我市重点行业和新兴产业筛选、整合一批创新资源,构建行业和区域创新载体示范样板。(二)政府引导,需求拉动。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功能,以制度环境建设和政府资金投入为引导,积极扶持平台建设。平台建设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联接可开放资源与自主创新服务需求,通过资源对外服务,保持平台可持续、健康发展。(三)资源整合,共建共享。整合存量资源,优化增量配置。打破部门、地区和单位的界限,提高科技资源的共享性和利用率。通过改善科技创新的基础条件,为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和广大科技人员提供优质优惠的公共科技条件服务。(四)支撑发展,创新创业。鼓励引导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开展创新性研究,着力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支撑重点产业创新发展。搭建产学研合作的桥梁,服务于科技成果产业化和创新创业。二、主要任务目标(一)以增强平台服务功能、提升平台服务能力为核心,构建科技资源共享,技术、资本、人才等创新创业要素对接畅通的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1.黄河三角洲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立足“整合、共享、服务、创新”,整合全市科技资源,聚集省内外优质科技资源,建成我市集科技基础条件共享、科技成果转化、行业科技服务于一体的公共综合服务大平台。力争5年内,建设科技信息综合服务中心、科技成果产业化服务中心、科技合作交流中心和科技创新孵化服务中心等四个支撑机构,组织和协调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基地30个以上,转化科技项目100项以上。2.山东省农村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滨州分平台。运用现代网络技术和通讯技术,有效整合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星火科技12396服务网络、涉农部门的科技信息资源,建设信息资源集成数据库、网络平台、信息智能推送平台和农村基层服务站点,为农业生产者、农业服务者和农业决策者提供综合信息服务。3.山东(滨州)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知识产权战略咨询、知识产权检索分析、知识产权融资转化、知识产权维权预警、知识产权评估代理和知识产权教育培训等六个业务子平台,建设面向我市各行业和发明人服务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期满,建成行业专题数据库10个以上,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00家,组建知识产权技术联盟20家以上,建立和引进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10个,引导创新主体申报专利5000件以上。(二)以着力突破关键共性技术,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支撑新兴产业战略发展为核心,构建运行高效、功能完善、人才聚集的行业技术创新平台。4.山东省农业物联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确定农业物联网发展技术标准,通过RFID、传感、全球定位、互联网和3G等技术,实现农业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和一体化。整合黄河三角洲地区的农业资源,依托滨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将工程中心建设成为农业物联网技术开发研究中心、农业产业化孵化中心、物联网人才培育基地。5年内建设相关重点技术实验室5家,2020年,基本完成农业物联网示范化建设,在黄河三角洲地区开展部署农业物联网体系,建成高效生态农产品国内大中城市销售网络。5.滨州市高性能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发平台。开展纤维性能检测、树脂材料开发、复合材料制备与性能研究及产品中试孵化等,提升我市新材料产业技术水平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我市新兴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建设期内开发新产品5个以上,取得科技成果3项,形成行业标准2项以上,聚集和培养2个以上新材料创新团队。6.滨州市汽车零部件制造成套装备工程技术研发平台。建设以新型汽车活塞为典型的汽车零部件自动化铸造装备技术研发中心、活塞全自动生产线开发中心、活塞生产线全自动测量工艺及设备研发中心和基于超声技术的活塞内在质量控制技术研究中心,建成国内汽车零部件制造成套装备的研发基地,带动我国汽车零部件制造领域战略创新。预计形成自主知识产权10项以上,突破新工艺20项,制定行业标准2项,开发配套新产品(设备)200个。7.滨州市粉体工程技术研发平台。转化清华大学等高校和科研单位粉体技术成果,进行生物粉体技术及产品的研究与产业化开发,带动我市农药、农产品深加工、家畜养殖等产业的升级,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农业食品安全体系从源头上提供技术保障。引进并创建粉体技术创新团队1个,研发新产品6个以上,解决行业技术难题5项以上,组建省级粉体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成国家粉体技术交流中心、成果转化中心和人才培养基地。8.滨州市兽医生物技术与疫苗药品研发平台。主要开展重大动物疫病与人兽共患病免疫与生物技术防控及疫苗药品研究,为我市现代畜牧业与生物医药行业提供科技支撑,建成全市乃至全省兽医生物技术与疫苗药品的研发平台、技术创新中心和技术转移中心。新建省市级研究机构4个,转化科技成果20项以上,培育兽医药品与动物营养优秀创新团队1个,开发新产品10个以上,年经济社会效益20亿元以上。(三)以支撑区域优势产业发展,开展区域重大技术攻关和产业化为核心,构建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区域创新平台。9.黄河三角洲技术转移中心(滨州)。以滨州学院为主体,充分整合滨州学院及我市其他科研院所的技术转移要素,汇聚资源、信息,建立服务、联盟、共享机制,搭建滨州学院及其他科研院所与企业间的技术转移平台。建设期内,转化重大共性技术成果10项以上,孵化企业2家,开展国际合作1项,力争建设特色中试基地2个。10.中国海洋大学(滨州)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以中国海洋大学为依托,借助海大综合优势资源,建设海洋药物、海洋生物与水产养殖、海洋能源、海洋新材料、海洋滩涂等领域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分平台,服务和支撑我市临海区域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建设期内,建设省、市级研发机构5个,综合中介服务机构2家,制造在孵企业30家以上,研发新产品20个以上,实现经济效益20亿元以上。三、组织实施(一)加强领导,健全体制1.强化领导,分工负责。成立滨州市十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平台整体规划和相关政策的制订,协调解决平台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推进平台建设各项工作,保障创新平台建设顺利开展。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市科技局会同财政局、发改委和经信委等部门共同协调管理平台建设工作。2.制定计划,落实任务。围绕十大平台建设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明确承载主体,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计划。根据规划指标、政策等方面明确责任主体、建设内容、任务目标和完成时限,有关县(区)和市直主管部门要制定相应实施方案,细化、量化任务目标,层层抓好落实。平台建设涉及多个部门,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其他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积极参与、支持并配合做好落实工作。3.专家咨询,科学决策。成立十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平台研建项目论证、评估、考核和验收,为创新平台的规划、建设和发展提供技术指导,对平台建设具体内容和方案提出建议。(二)规范管理,加强监督1.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加快制定出台平台建设管理办法和研发机构认定办法,明确任务目标和管理职责,规范平台健康有序发展。制定平台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从核心竞争力、持续创新能力、组织建设与管理等方面评估平台建设绩效。2.加强监督与过程管理。坚持平台建设过程管理与目标管理相结合,加强平台建设过程监督管理,项目建设期间,实行年度报告与评估制度。主管部门根据建设期限制定过程评估制度,加强对建设项目的中期评估和过程管理。对分年度滚动实施的建设项目必须在完成前一年度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再拨付后续建设经费。(三)广开渠道,加大投入1.建立多元投资机制。在建设投资和科技经费安排中,强化平台建设的投资力度,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和社会投入为主体的多渠道持续投入体系。各创新平台承建单位应保证平台建设发展的各项资金,并保持逐年增长。2.整合政府资源,加大投入力度。从2011年起,从市级应用技术研发专项资金中列支部分资金专项用于平台建设启动、购置实验研究开发必需仪器设备和引进技术软件等。“十二五”期间,要进一步加大对十大科技平台建设的支持力度,支持额度原则上不低于应用技术研发资金的30%。各县(区)应调整科技经费支出结构,支持相关科技创新平台建设。3.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将平台建设作为政银企合作支持重点,引导金融机构对十大平台及通过认证平台研发机构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予以优先融资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建立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和贷款评审制度。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业链融资等金融产品创新。认真落实《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6〕90号)、《关于商业银行改善和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6〕94号)、《国家开发银行高新技术领域软贷款实施细则》(开行发〔2006〕399号)等金融政策,促进金融机构加大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力度。四、政策措施(一)落实财税优惠政策。对平台依托建设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研机构,按规定享受有关财税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好企业自主创新,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进口设备免征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退(免)税、省级以上新产品享受财政扶持等财税激励政策。(二)建立平台建设奖励机制。对通过省和国家认定的平台研发机构给予10-50万元不等的奖励;加大对由平台产生的各类科技成果奖励力度;对创新平台面向社会开放共享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按工作量给予奖励性补助;加强对平台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鼓励和支持平台申请专利,加大对平台申请专利的资助力度。(三)积极开展引资、引智工作1.依托技术和项目优势,积极开展引资融资。改善平台建设软硬件环境,依托平台技术成果优势,创建多层次、多方位的招商引资模式,吸引一批具有技术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的企业和机构入驻平台,整合技术、资金和人才等生产要素,加速技术成果产业孵化。2.产学研合作,引进一批重大高技术成果。坚持自主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通过十大科技平台建设,“十二五”期间重点引进50项以上重大高新技术成果,并通过院(校)企合作实现产业化。3.积极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以规划制订、制度建设、文化建设等为保障,引进和集聚一批具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的复合人才和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通过定向培养、联合攻关、设立院士工作站等有效措施,团队式、捆邦式引进人才。鼓励以知识产权参与分配的形式激励、吸引各类人才参于平台建设。(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和氛围。出台相关政策,形成促进产学研合作,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平台迅速发展的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体系。市科技局要加强与市经信委、财政局、人才办和各县(区)的联动,在资金投入、技术攻关、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设备配置等方面形成联合支持体系。综合运用媒体、网站和简报等形式,及时宣传发布平台建设特色、运行近况、科研成果等信息,扩大创新平台社会影响力。针对平台科技项目申报、成果转化、专利申请、科技合作与交流等业务,组织系列科技政策培训,积极营造有利于创新平台建设的良好社会环境。附件:滨州市十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名单附件滨州市十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名单组长:张兆宏(副市长)副组长:丁爱军(市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纪思彬(市科技局局长)王力(市财政局局长)成员:商秀丽(市发改委副主任)常学锋(市经信委副主任)曹玉斌(市科技局副局长)景学江(市财政局副局长)马兴伦(市农业局副局长)陈兆才(市海洋与渔业局调研员)郭玉泉(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刘永军(市国税局副局长)刘英杰(市地税局副局长)李庶泳(中国人民银行滨州市中心支行副行长)胡红坚(滨州银监分局副局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纪思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4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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