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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关于开展2011年全市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的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区)人民政府,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我市作为全省乃至全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已实现八年连续增产。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造良好氛围,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促进粮食稳定增产,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011〕13号文件大力开展2011年全省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的意见》(鲁政办发〔2011〕1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开展2011年全市粮食稳定增产行动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省委两个一号文件及中央、全省、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始终把发展粮食生产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稳定面积、提高单产、改善品质、增加效益”的总体思路,认真落实各项支持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落实政府责任,强化科技支撑,加大扶持力度,千方百计促进全市粮食稳定增产。(二)基本原则。依靠科技、主攻单产,重点突破、全面提升,适当集中、规模连片,政府推动、政策扶持。(三)目标任务。确保全市粮食面积稳中有增,夏、秋粮单产和总产均同比增长5%以上,实现粮食总产连续九年增长。二、重点工作(一)着力保障粮食播种面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稳定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大力开展土地综合整治,投资6.36亿元建设好邹平县青阳镇、沾化县利国乡等四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新增耕地面积1.145万亩;投资7558万元建设阳信县、博兴县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土地整理项目,新增耕地0.15万亩;投资2178.24万元建设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投资项目5个,新增耕地面积0.09万亩。各县(区)要积极抓住省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整理示范项目加大投入的机遇,力争引进更多项目和资金。积极开展黄河三角洲荒碱地治理,各县(区)要根据自身土地后备资源情况,合理规划,科学开发,积极争取国家、省投资重点示范项目,采取引黄压碱、条田排碱、暗管排碱、粮经结合、上粮下渔等模式,综合治理,建成土地集中连片、沟渠纵横成网、桥涵配套齐全、旱能浇涝能排的高产稳产农田,符合条件的,要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推进耕作制度改革,提高复种指数,挖掘土地资源潜力,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中有增。(二)着力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快实施全市六处大型引黄灌区及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尽快配套完善大中型灌区干支渠系,抓好簸箕李、韩墩、小开河、打渔张等9个灌区项目建设,改善和扩大农田灌溉面积。加快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实施好惠民县、阳信县、无棣县、博兴县、邹平县五个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建立以农民用水户协会形式为主体的工程管护机制,充分发挥工程效能。继续实施市级“四位一体”标准化方田建设,按照“旱能浇、涝能排”,沟渠路林桥闸涵综合配套的标准,完善田间末级灌排沟渠、机井、泵站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大力发展节水灌溉,积极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滴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以及地膜覆盖、深松深耕、保护性耕作等旱作农业技术,大幅提高灌溉水利用系数和效益。同时通过节水设备购置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鼓励引导农民因地制宜使用节水灌溉工程。在灌溉条件较差、灌溉水源不足的地区,加强小型抗旱工程建设,配套小型抗旱应急机具,提高粮食生产抗旱保收能力。(三)着力推进高标准粮田建设。加快实施《山东省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2009-2020)》和《滨州市8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2009-2020年)》,争取在全市全面铺开。加强土地治理,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着力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稳定提高耕地基础地力。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为载体,按照统筹规划、分工协作、集中投入、连片开发的要求,建设田间灌溉和除涝体系,完善农业用电设施、农田道路和田间林网,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抓好9.5万亩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工程完善与配套,努力提升项目区粮食生产能力,确保单产提高150公斤。进一步完善农业综合开发配套政策,加大对阳信、惠民、无棣、邹平、博兴五个欠发达县或产粮大县的扶持力度,用足用活省以上配套资金。大力实施“沃土工程”,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通过增施有机肥、保护性耕作、秸秆还田等土壤改良措施,培肥地力,稳步提高耕地持续产出能力。(四)着力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加大投入,创新机制,在更大规模、更广范围、更高层次上深入推进粮食高产创建。大力实施小麦、玉米十亩高产攻关田、百亩高产示范方、万亩高产示范片“十、百、万”高产示范工程,全市建设国家级整建制高产创建乡镇两个,粮食万亩示范片18个(小麦11个,玉米7个),每个示范片辐射带动高产稳产田10万亩以上。积极推广高产创建示范片成熟的技术模式、组织方式和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共同管理、协同创建。通过高产创建示范片建设,实施统一合作组织、统一粮食品种、统一整地播种、统一肥水管理、统一技术培训、统一病虫防治、统一机械收获“七统一”种植模式,带动全市粮食稳定增产。中央财政在2010年投入基础上将继续增加高产创建补助资金,各县(区)政府也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高产创建扶持力度。(五)着力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强化科技创新,健全推广体系,坚持依靠科技提高粮食单产,向科技要产量、要效益。全面推进科技进村入户,继续完善“12316”农业信息服务平台,组织实施千名科技人员下乡活动,在春耕、“三夏”、“三秋”等关键农时季节,组织开展科技服务大会战,动员农业科研、教学、技术推广等方面的专家和基层农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蹲点包片,搞好科技指导服务,提高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能力建设,改善农技推广服务手段,配备必要的试验示范、咨询服务仪器设备,建设必要的培训场所,切实增强服务能力,为粮食生产新技术、新成果推广提供支撑。科技奖项评选、职称评审等要适当向到粮食生产一线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倾斜。加快新品种选育步伐,尽快培育适宜我市种植的粮食优良品种,重点培育多抗、高产、优质、专用小麦新品种,耐密植、抗倒伏、抗病虫的玉米新品种。按照高产、优质、节本、增效的要求,选择一批成熟、简便、实用的科技成果,搞好组装配套和集成应用,引导农民标准化种植。小麦重点推广适期晚播、精播半精播、氮肥后移、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等技术;玉米重点推广“一增四改”、玉米晚收技术。组织实施农民科技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确保年培训20万人以上,提高种粮农民科技素质和生产水平。(六)着力抓好农资供应和市场监管。搞好各种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调运和储备,优化电力调度,保障种子、化肥、农药、柴油等物资供应和用电需要。大力开展种子执法年和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加大力度,强化检测,确保种子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化肥等农资价格监测和市场调控,及时发布供求信息,推进产销衔接,保持农资市场和价格基本稳定。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行动,搞好农资经营示范店建设,积极推行农资连锁配送经营。(七)着力抓好防灾减灾工作。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的思想,坚持防在灾害前面、救在第一时间、抗在关键时点。制定完善防灾减灾预案,提早做好抗灾救灾的资金、物资和技术准备。健全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实施农业气象防灾减灾、人工增雨与防雹、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与农业气象科技推广等工程,重点建设全市农业气象观测站网、农业气象灾害监测网和信息传输系统,推进人工增雨和防雹体系建设,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及保障能力,一旦发生灾情,要及时启动防灾减灾应急响应。进一步完善农业病虫害防控体系,及时发布病虫害信息,大力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根据我市目前农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区域站建设情况,重点建设市级农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与控制区域站,完善已建成的县级农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与控制区域站。继续加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控投入力度,加强蝗虫、小麦条锈病、灰飞虱、玉米粗缩病等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构建“运转高效、反应迅速、功能齐全、防控有力”的监测和防控体系,实现监测预警数字化和防控专业化,显著提高全市农业植物有害生物的防控能力。加强分类指导,大力推进科学抗灾,指导农民因时、因地落实抗灾增产技术。加大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扶持力度,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原则,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体系,扩大粮食作物政策性保险覆盖面,减少因灾损失。三、调动各方面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一)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认真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完善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具体操作办法,在与小麦实际种植面积挂钩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与产量和交售商品粮数量挂钩机制。完善农资综合直补与农资价格上涨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新增部分要重点支持种粮大户。继续实施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类。继续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加大对农民农机购置补贴支持力度。落实好粮食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适时启动预案,努力保持粮价合理水平。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重点搞好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保险,提升种粮农民抗御自然风险的能力,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依托三农服务中心,积极稳妥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制定和落实各项扶持奖励政策,支持种粮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粮食生产,提高粮食生产规模效益。(二)进一步调动地方政府抓粮积极性。完善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将财政支持与粮食播种面积、产量、商品量和调出量挂钩,根据县级区划单位粮食生产发展情况,实行“入围奖励、末位退出”的动态奖励,奖励单位“能进能出”,奖励资金“能增能减”,调动各县(区)政府重农抓粮的积极性。国家已取消粮食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地方配套,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新增粮食风险基金管理,确保用于弥补粮食风险基金缺口、消化政策性粮食挂账等粮油流通、加工方面支出。(三)进一步完善粮食生产考核奖励机制。2011年底,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将对发展粮食生产贡献突出的产粮大县、粮食生产先进工作者、种粮售粮大户进行表彰奖励。产粮大县以历年贡献大、今年增产多为考核重点,农技推广人员等粮食生产先进工作者以推广抗灾增产技术和开展科技服务为考核重点,种粮售粮大户以生产、出售商品粮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考核重点。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细化考核指标,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形成促进粮食生产的长效机制。四、保障措施(一)明确各级职责。市政府对全市粮食生产负总责,主要研究部署事关全市粮食生产的重大政策、工作措施和资金投入等。县(区)人民政府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分解任务,强化责任,加大对粮食和农业生产资金投入。要把粮食生产情况作为考核县(区)人民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推动粮食稳定增产行动深入开展。各县(区)人民政府要于2011年11月底前向市政府报告履行粮食生产目标责任制的情况。(二)强化部门协调。由市农业局会同市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监察局、财政局、人保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统计局、粮食局、物价局、供销社、气象局等部门具体实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全市粮食稳定增产行动扎实有效开展。(三)加强督导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督导检查制度,在关键农时季节及时派出工作组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帮助基层和农民群众解决粮食生产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决不能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统计部门要严格核实粮食生产有关数据,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对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要追究有关部门的责任。(四)突出宣传引导。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大力宣传发展粮食生产的好经验、好典型和先进适用种植技术、种植模式,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在发展粮食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高产典型进行广泛宣传和重点奖励,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主题词:农业粮食意见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滨州军分区。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4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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