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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关于打造绿色农产品基地市的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07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重点的肉牛、肉羊,以邹平、滨城为重点的奶牛,以无棣、邹平、惠民、博兴和阳信为重点的生猪,以无棣、邹平、博兴、惠民、滨州经济开发区为重点的肉禽,以高新区、惠民县为重点的肉兔生态畜产品养殖基地。到2015年,建成80万头肉牛、200万只肉羊、10万头奶牛、300万头生猪、2.5亿只家禽、800万只肉兔的生态养殖生产基地;畜禽良种覆盖率达到90%以上;畜牧加工类规模企业达到8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500家。力争到2015年,80%的肉牛、肉羊、奶牛、生猪、家禽、肉兔养殖基地建成绿色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基地产品质量全部达到绿色食品标准;90%的龙头企业加工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1/3的县(区)、1/2的乡镇(办)发展有机农产品,养殖面积不低于辖区内主导农产品生产面积的60%,建成有机农产品基地县(区)、乡镇(办)。(四)生态渔业。建设以无棣、沾化沿海和博兴、滨城、高新区、滨州经济开发区沿黄为重点的生态渔业养殖基地。到2015年,海水池塘养殖面积达到20万亩,海水工厂化养殖面积达到20万平方米,内陆养殖面积达到20万亩;渔业规模以上企业达到50家以上,渔业专业合作社达到30家以上。力争到2015年,90%的水产养殖基地建成绿色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基地产品质量全部达到绿色食品标准;90%的龙头企业加工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1/3的县(区)、1/2的乡镇(办)发展有机农产品,养殖面积不低于辖区内主导农产品生产面积的80%,建成有机农产品基地县(区)、乡镇(办)。四、工作重点绿色农产品基地建设要严格产地环境监测和评价,加强农业投入品质量监控,大力推广绿色食品生产技术和实行标准化生产,强化监督监测,保障基地产品质量安全。(一)强化基地环境监测和评价。严格控制工业“三废”和城市生活垃圾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重点解决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对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的污染,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按照国家《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条件》标准对基地的大气、土壤、灌溉用水的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价,为基地的确定、布局提供环境背景依据。(二)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禁用、限用及推荐的农业投入品品种和目录,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禁用和限用制度,控制和规范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严厉打击制造和使用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行为,确保基地农业投入品质量。(三)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大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的制定与实施力度,指导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和加工,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和灌溉、养殖用水;加强动植物病虫害的检疫、防疫和防治工作,提高农产品分级、包装、保鲜、贮藏和加工标准化水平;大力推广绿色食品生产栽培、饲养技术、无害化综合防治技术等,加强技术培训和生产指导,切实提高基地产品科技含量。(四)狠抓产品品牌培育。狠抓品牌创建,鼓励、引导基地、龙头带动企业积极注册证明商标,加大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认证力度,进一步提高基地产品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同时,要积极培育发展市场中介组织,推行“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生产加工销售模式,正确处理产、加、销各方利益关系。龙头企业可以采取租赁土地、合同订购、系列服务、价格保护、利润分成、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与基地农民形成利益共同体,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实现产业化经营。(五)建立健全质量监督检测制度。进一步配套、完善已通过省级质量认证的检测中心,提升检测能力;督促未通过认证的在建检测中心,积极争取各级扶持资金,购置仪器设备。督促乡镇、基地建立质检室(点),配备必要的样品处理设备和速测仪器,实现经常、快速、定性检测。实行严格的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对基地产出的产品要批批检测,质量不合格的坚决杜绝准出和入市销售。(六)加强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各自网站、12316“三农”服务热线和农业信息化平台的作用,加大技术指导等各类农业信息发布力度;整合资源,加强农业质量监控系统软件和视频服务系统软件的开发与应用,在绿色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设立质量监控和视频设备,实现农产品生产环节和销售过程的远程质量监管及视频服务,让生产者在种植(养殖)基地现场就能及时得到动物疫情、植物病虫害防治等技术咨询与指导,力争5年内形成覆盖全市的农产品全程质量监管、信息服务网络体系。(七)加大市场开发和宣传力度。逐步建立健全与绿色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相配套的市场服务体系,培育完善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批发、销售市场,设立专区,力争5年内形成贯通城乡、辐射国内外的市场网络。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网络,借助各种博览会、展销会、经贸洽谈会等农业展会平台,全方位展示宣传我市绿色农产品和有机农产品发展成果,创造优良的市场发展环境和氛围,有效提高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五、保障措施(一)争取政策扶持,加大投入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抓住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开发建设的有利时机,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省直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有针对性地编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信息等方面的项目,积极争取政策扶持。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把此项工作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全力保障基地市创建工作的有效开展。要参照省里的做法,开展并大力实施农产品质量提升工程,以“以奖代补”的形式,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认定的绿色农产品标准化基地、认证的产品给予一定的奖励补助,提高企业和生产者的积极性。逐步建立起以政府投入为导向、基地投入为主体、龙头企业和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二)明确建设内容,制定发展规划。各县(区)要抓紧组织力量对辖区内优势农产品的产地规模、主体组织现状、生产现状及产品质量状况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在此基础上,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绿色农产品示范基地和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5年总体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将计划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属地责任,逐级抓好落实。(三)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建立政府统一领导与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相关工作。农业部门主要负责抓好示范基地建设、产品质量认证和基地生产环节的质量监管、市场监督抽查以及标志使用管理等工作;环保部门主要负责对影响产品质量的生产环境及污染源进行监督治理;水文部门主要负责基地水源的水质监测工作;工商部门主要负责流通环节认证产品、农业投入品的经营秩序整顿,重点抓好市场准入、监督检查和抽查等工作;质监部门主要负责基地产品加工环节的质量监管和农产品品牌开发培育等工作;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主要负责出口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卫生部门负责监管工作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查处重大认证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大对示范基地建设及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开发认证工作的投入;宣传部门要加强对绿色农产品基地市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广泛了解、关注、参与和支持此项活动。(四)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绿色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发展绿色食品产业,打造绿色农产品基地市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具体负责绿色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建设工作的调度和督导、落实。各县(区)也要参照市里的做法,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落实责任,形成上下联动的良性推进机制,确保绿色农产品基地市创建工作顺利实施。附件:1.滨州市打造绿色农产品基地市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2.滨州市绿色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年度发展任务分解表滨州市人民政府二○一○年九月六日附件1滨州市打造绿色农产品基地市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尚龙江(副市长)副组长:张丙煜(市政府副秘书长)张炳宣(市农业局局长)成员:李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秀夫(市财政局局长)张秀淼(市林业局局长)吕迎春(市畜牧兽医局局长)杜建民(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韩杰(市环保局局长)杨守岭(市卫生局局长)陈希村(市水文局局长)张凤和(滨州检验检疫局局长)张庆升(市工商局局长)张毅(市质监局局长)邱希敏(市农业局副局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张炳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不刻制印章,不正式对外行文。成员调整由各成员单位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主题词:农业农产品意见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滨州军分区。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9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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