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企业优惠政策

山东滨州产业园区

山东滨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山东滨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转发市质监局人民银行滨州市中心支行关于开展“质银联手、共铸诚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23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区)人民政府,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市质监局、人民银行滨州市中心支行《关于开展“质银联手、共铸诚信”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八月十九日关于开展“质银联手、共铸诚信”活动实施方案滨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人民银行滨州市中心支行为深入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促进银行信贷资金向信誉好、市场竞争力强的企业倾斜,防范信贷资金风险,维护诚实守信市场经济秩序,提高社会诚实守信意识,市质监局、人民银行滨州市中心支行将在全市开展“质银联手、共铸诚信”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法制为基础,以信用制度为核心,以健全企业产品质量信用记录为重点,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征信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充分发挥质量技术监督和企业征信系统的合力,引导全市企业提高产品质量竞争力,树立诚实守信观念,最终形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二、工作目标加快社会各类组织机构质量诚信信息库的建设,实施分类、动态监管,加大组织协调力度,促进信用信息共享,整合信用信息资源,完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坚持从市场需求出发,积极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改善外部环境,促进竞争和创新。大力推进质监、银行创建诚信活动,发挥市场规避失信机制的功能。三、主要职责(一)市质监局。1.在符合法律规定条件下,向人民银行滨州市中心支行提供以企业为主体的各类质量信息,主要包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企业生产许可资质、企业质量奖励、产品质量国家和省监督抽查、特种设备许可和安全管理、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信息。2.依托“滨州金质网”管理系统,完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定期发布产品质量信息,加强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管理,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3.加大诚实守信的宣传教育力度,培育全社会的信用意识,树立良好的社会信用风尚。(二)人民银行滨州市中心支行。1.人民银行滨州市中心支行在法律、法规许可下,向市质监局提供与企业产品质量相关的信息。2.引导金融机构在授信审批和贷款发放时,查阅相关企业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对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开通绿色通道,制定优惠政策,积极给予贷款支持。3.引导各金融机构对产品质量不合格或失信企业给予相应的限制或制裁措施,发挥信贷资金导向作用,引导企业树立质量意识和诚信观念。四、实施步骤(一)准备阶段(2010年8月至9月)。市质监局与人民银行滨州市中心支行组织召开座谈会,协调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达成《关于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加强企业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的合作协议》。市质监局将全市企业产品质量状况的良好记录、不良记录进行汇总录入,实现以企业名称为索引的企业产品质量整体概况查询。其中,良好记录主要包括:山东名牌产品、山东省质量管理奖企业、山东省省长质量奖、滨州市市长质量奖、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获得C标志企业产品、监督抽查合格产品企业等信息。不良记录主要包括:国家、省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质量违法被查处企业等信息。(二)推进阶段(2010年10月至12月)。市质监局和人民银行滨州市中心支行根据双方达成的合作协议,进一步推进质量信用体系建设的制度化、具体化。充分发挥信用在市场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和市场调节作用,推动企业质量工作管理方式的转变,提升管理效能,提升企业质量意识,切实引导、推动我市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水平。(三)实施阶段(2011年)。市质监局定期将企业质量信用信息交付人民银行滨州市中心支行。人民银行滨州市中心支行以此为依据,将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录入企业征信系统。同时,要求金融机构在贷款等授信活动时,查阅相关企业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将质量奖励企业列为信贷业务优先支持客户,开通绿色通道,企业可享受利率优惠或审批便利,结合实际制定具体优惠措施。人民银行滨州市中心支行督促各金融机构对质监部门确认的失信企业,将其列为银行预警客户,待整改后,解除预警;对拒不整改的,列为银行信贷业务退出客户,不给予贷款支持。五、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一)组织领导。为加强对“质银联手、共铸诚信”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质监局、人民银行滨州市中心支行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共同推动“质银联手、共铸诚信”活动的深入开展。(二)工作要求。1.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加强“质银联手、共铸诚信”活动的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企业质量状况,打破以往市场交易中质量信息不对等的弊端,维护广大消费者知情权,让群众成为质量的监督者。发挥市场淘汰机制,落实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利用召开质量工作会、行业座谈会等会议形式,让企业在生存与发展的挑战中真正把质量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克服当前部分企业因质量信息不对等造成的重生产、轻质量、质量管理流于形式的侥幸心理,提升质量信用良好企业声誉,维护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2.加强合作沟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信用建设职能,开展信用信息共享交流,共同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和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健全完善。双方合作重点是以产品质量信用记录为核心,强化双方质量信息共享,建立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的机制。市质监局积极支持并参加由人民银行滨州市中心支行为牵头部门的滨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联席会议制度。人民银行滨州市中心支行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管部门,对市质监局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予以支持。3.实行部门联动,建立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共享长效机制。市质监局与人民银行滨州市中心支行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积极推动资源共享和互通互联等方面的合作,协调解决双方在信息共享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探索运用电子化的手段,确保双方产品质量信息资源共享和信息及时交换。市质监局积极借鉴人民银行征信体系建设经验,完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力争到2012年建立覆盖全市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数据库。人民银行滨州市中心支行在政策允许下,要求金融机构在贷款等授信活动时,查阅相关企业的产品质量信息,推动金融机构对诚信及守法经营企业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并在利率上浮幅度等方面予以优惠。附件:“质银联手、共铸诚信”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件“质银联手、共铸诚信”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组长:孙承志(市委常委、副市长)副组长:高月华(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毅(市质监局局长)郑现中(人民银行滨州市中心支行行长)成员:房延民(市质监局副局长)孔凡明(市质监局稽查局长)霍成义(人民银行滨州市中心支行副行长)领导小组不刻制印章,不正式对外行文。领导小组成员调整由各成员单位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由领导小组负责通知。活动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主题词:经济管理质量方案通知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滨州军分区。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8月23日印发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