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批复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教育局:你局《关于成立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请示》(滨教〔2010〕3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设立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批复如下: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为政府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隶属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学经费由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筹,干部教师采取区内调剂和公开招考的办法解决。希望你们按照国家有关职业教育发展的方针政策,依法加强对学校的管理,督促学校切实加强基础能力和师资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计划,强化职业能力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快技能型、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为滨州经济发展提供更好的人力和智力支持。滨州市人民政府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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