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关于印发滨州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2010—2015年设置规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1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补充,设施先进、质量可靠,规范有序的机械化、规模化、标准化生猪屠宰加工体系。同时,按省政府《规划》要求,完成我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压减至59家的任务目标。2.2010—2012年:通过重组、兼并、合作等方式设立机械化生猪屠宰企业,关闭小型屠宰场;鼓励以招商引资、股份制或其他形式建立大型肉食品屠宰加工企业,初步建立起市、县(区)城区及主要乡镇“配送、直销或专卖”等肉品经营模式。至2012年底,完成压减至35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任务目标。3.2013—2015年:完善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为中心,向两端(养殖、市场)延伸的监管体系;健全肉品可追溯体系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形成从养殖到餐桌的全程监管,确保我市肉品质量安全。(二)保障措施。1.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切实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统一协调各有关部门,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分阶段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进度和步骤安排,强化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确保如期全面实现规划执行情况和目标。市服务业发展局、畜牧兽医局、环保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在压缩、整合现有定点屠宰屠宰厂(场)过程中,要坚持分步实施、分类指导,正确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及时化解矛盾,实现平稳过渡,确保社会稳定。2.加强市场监管。强化部门配合,加大生猪屠宰执法和市场监管力度,依法取缔私屠滥宰窝点,严厉打击加工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加强对肉品流通和使用环节的监管,确保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饭店、食堂等销售、使用的肉品来自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执法体系,优化监管措施,探索建立规范生猪屠宰市场秩序的长效机制。3.规范定点屠宰厂(场)生产经营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搞好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基础建设,加快技术进步,推行机械化屠宰、标准化管理和品牌化经营,强化定点屠宰企业出厂肉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快推进“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建设监管技术平台,推广屠宰加工远程监控和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4.实施政策引导。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引导定点屠宰厂(场)向机械化集中屠宰、连锁化物流配送方向发展。提倡大中型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向农村地区延伸肉品经营网点,依托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实现跨地区冷链配送和冷鲜肉上市销售。鼓励大中型定点屠宰企业通过产权并购、资产重组等方式,跨地区、跨所有制形式对小型屠宰企业进行兼并,组建屠宰加工企业集团,发展生猪养殖、屠宰加工、市场销售等相关产业综合一体化经营。结合实施定点屠宰企业分级管理,支持质量优、信誉好的企业扩大产品流通,不得以各种理由限制现代化、规模化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经检疫检验合格的肉品进入异地市场销售。5.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活动。积极向广大消费者宣传肉品科学消费常识,增强全社会食品质量安全意识和品牌消费意识,引导群众建立科学的肉食消费习惯。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各类专业培训,提高定点屠宰企业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实行定点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制度,经统一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不断提高专业操作水平,保障屠宰加工产品的质量安全。附件: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表附件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表县(区)2009年实际定点数2010年规划定点数2011年规划定点数滨城区974惠民县15136阳信县13104无棣县554沾化县544博兴县754邹平县16159年度汇总705935主题词:经济管理生猪规划通知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滨州军分区。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7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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