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企业优惠政策

山东滨州产业园区

山东滨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山东滨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山东滨州关于印发全市城市供热计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26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促进节能降耗,逐步建立城镇供热新体制,促进城镇供热事业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城市供热节能工作的意见》(滨政办发〔2009〕74号),制定以下方案。一、工作目标(一)凡实施集中供热的大型公建和非居住建筑必须全部安装计量表及配套装置,在2010年采暖期前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实行热计量收费,实行两部制热价。(二)新建建筑、在建建筑按照供热计量强制性标准要求进行设计、施工,未按照强制性标准设计、施工的必须进行变更,不符合供热计量标准规定要求的不予验收和交付使用。(三)对节能达标、未安装供热计量装置的既有建筑,2010年采暖季前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实行热计量收费。(四)对节能未达标、未安装供热计量装置的既有建筑,制定改造计划,在进行建筑节能改造的同时安装供热计量装置,确保2010年采暖季前完成50%的改造计划,2011年采暖季前全部完成改造任务。逾期没有完成任务的不予供热。二、实施步骤(一)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6月1日至6月30日)。对实行集中供热大型公共建筑和非居住建筑、新建与在建工程、节能达标未安装供热计量装置的既有建筑、节能未达标未安装供热计量装置的既有建筑进行普查统计。由各级建设部门牵头,热力公司负责对本供热区域内所有既有建筑和供热计量设施安装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管部门对新建与在建建筑相关供热计量标准规定要求执行情况进行调查。摸清上述建筑项目建设规模、采暖方式、供热计量设施安装等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务必于6月30日前完成。在此基础上,建立信息数据库,完善新建建筑数据采集和定期入库制度。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推行供热计量改革的重要意义,组织各单位、各住宅小区积极参与热计量改造。(二)组织实施阶段(自7月1日至10月15日)。1.新建建筑:对已通过规划、施工图审查审批,尚未开工的新建建筑,由开发主管部门组织开发建设单位按照供热计量要求对规划、施工图纸进行审查修改。2.在建建筑:对已开工在建的采暖建筑不符合供热计量要求的,由建管部门负责通知开发建设单位,变更设计内容,增加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确保达到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竣工验收备案,热力公司不予供热。3.既有建筑:既有大型公建和非居住建筑由产权单位在热力公司的指导下安装热计量与温控装置;节能达标、未安装供热分户计量装置的居住建筑,由物业公司或业委会组织、各业主出资统一采购热计量与温控装置,热力公司负责安装;节能不达标、未安装供热计量的居住建筑,由各级建设部门负责,制定改造计划,确保2010年采暖季前完成50%的改造计划。三、工作措施(一)加快推进供热计量收费改革。物价部门要会同建设部门制定出台科学合理的计量热价和计量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供热计量、温控、调控装置购置安装收费标准,报市政府同意后执行。从2010年采暖期开始,所有新建建筑和已完成节能改造的既有采暖建筑要全部实行分户计量、按热计量收费。(二)加强供热计量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分工协作,共同把好项目规划审批、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工程质量监管、竣工验收、热计量器具监管及房屋销售等环节。凡在我市范围内销售、安装和使用的供热计量、温控、调控装置,应有国家统一规定的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并经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应取得省住建厅颁发的《山东省供热计量产品推荐证书》,纳入推荐目录。市建设部门负责监督供热计量、温控、调控装置的采购。对不按照供热计量要求进行设计、建设,所安装的热计量器具未列入推荐目录,达不到相关标准的建筑,不得办理开工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得销售使用,不予并网供热。新建建筑和纳入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的供热计量和温控装安置的购置及安装,由开发单位和原产权单位负责,由供热企业依据供热计量规划和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验收,对达不到标准的项目,一律不予验收备案,不予供热。建立行政审批责任制和问责制,按照“谁审批、谁监督、谁负责”的原则,对不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四、组织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确定成立滨州市供热计量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本辖区供热计量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设部门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供热企业参与新建采暖工程竣工验收,对新建建筑工程供热计量落实情况进行审查监督,确保在建、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和供热计量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实施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规划、物价、财政、质监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加强对相关监管单位和企业人员的培训,组织供热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供热计量改革的重要意义,普及相关政策和知识,取得广大居民的支持,为供热计量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推进供热计量工作顺利开展。严格考核评价。建立供热计量改革目标责任制,对各县(区)供热计量工作情况严格考核评价。附件:滨州市供热计量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件滨州市供热计量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胡炳山(副市长)副组长:崔明月(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金融办党组书记)李金华(市政府办公室调研员)刘来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成员:许俊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牛振彬(市规划局副局长)厉明(市国资委副主任)董洪喜(市财政局副局长)陈廷祥(市物价局副局长)李文进(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刘东彬(市质监局副局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刘来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许俊亮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不刻制印章,不正式对外行文。领导小组成员调整,由各成员单位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主题词:城市建设供热方案通知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滨州军分区。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5月26日印发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