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关于印发滨州市服务业发展部门2010年度绩效考核目标任务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24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区)人民政府,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滨州市服务业发展部门2010年度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滨州市服务业发展部门2010年度绩效考核目标任务一、市发改委1.贯彻执行国发〔2007〕7号、鲁发〔2006〕14号、鲁政发〔2007〕66号、滨发〔2006〕15号等文件要求,落实规划引导、放宽市场准入、进行综合管理和指导等优惠政策,为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2.将服务业发展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任务目标和工作重点;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布全市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引导服务业健康发展。3.加大上级扶持政策和资金的争取力度,确保用于服务业类项目的各项资金增幅高于全市争取资金的增幅。二、市服务业发展局1.抓好对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加快服务业发展政策文件的学习研究,结合我市服务业发展实际提出贯彻措施;对滨发〔2009〕9号、滨发〔2009〕15号、滨政发〔2009〕63号文件进一步细化分解,特色是针对大型市场培育、促进产业分离、服务业项目投资补助等具体政策,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办法。2.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服务业投入的对策措施,确保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增速高于上年;研究国家和省服务业政策及资金投向,积极争取上级扶持资金并较上年有较大增幅;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并使用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3.围绕服务和推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开发建设,启动编制《滨州市“十二五”服务业发展规划》、《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滨州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落实国家和省物流业调整振兴的要求,研究拟定《2010-2015年滨州市振兴物流业发展规划》;指导各县(区)开展“十二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支持配合相关部门的服务业产业专项规划编制。4.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稳妥地推进二、三产业分离工作,指导规模骨干企业进行非主营业务尤其是物流业务的剥离;推动国家物流试点企业的申报工作;指导物流企业提升规模层次,增强核心竞争力。5.承担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落实好服务业八大重点产业和四项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建立全市服务业经济发展形势分析制度,并抓好对县(区)、市直部门的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三、市经信委1.搞好全市典当、担保行业发展主要指标调度和统计,力争实现典当总额、营业收入、利润均比上年增长20%以上;担保机构注册资金比上年增长15%以上,担保贷款金额比上年增长20%以上。2.加强调查研究,提出促进典当、担保增加注册资本、积极开拓业务的对策措施,确保典当、担保行业投资额和主要指标逐年提高。3.加大上级扶持政策和资金的争取力度,确保全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投资额逐年提高。4.加大培育信息服务企业工作力度,积极推进国家、省级信息产业园区的建设与发展。四、市商务局1.继续搞好全市进出口总值及服务业利用外资情况的调查统计,力争进出口达到37.5亿美元,增长12%。2.大力推进服务业利用外资,实现合同外资2100万美元,实际到账外资1500万美元,分别增长15%。五、市教育局1.搞好形成本行业增加值构成要素相关财务指标的统计,确保增加值增速和对GDP增长的贡献率高于上年。2.结合全市教育发展实际,研究提出教育行业增加投入的对策措施,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和家庭贫困学生资助机制,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确保全市教育行业投资额逐年提高。3.围绕服务业各相关产业,协调各中等专业学校加大学科、专业调整和服务业各类人才的教育力度,力争在服务业各产业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上取得新进展。六、市科技局1.搞好形成本行业增加值构成要素相关财务指标的统计,科技服务业增加值增速和对GDP增长的贡献率高于上年。2.研究提出科技服务业增加投入的对策措施,确保全市科技服务业投资额逐年提高;增加对科技服务业的投入,科技成果、科技项目、专利申请等方面优先向符合条件的服务业项目倾斜,并加大服务业项目向上争取工作力度。3.加快推进全市科技服务创新体系建设,逐步提高全市服务业的科技含量和信息化水平。七、市民政局1.搞好形成本行业增加值构成要素相关财务指标的统计,全市社会福利业增加值增速和对GDP增长贡献率高于上年。2.研究提出社会福利业增加投入的对策措施,确保全市社会福利业投资额逐年提高。3.落实《山东省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关于社会福利机构审批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的要求,积极做好协调争取工作,切实将福利机构享有的土地、建设、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4.积极培育发展各类社会团体,建立健全覆盖服务业各领域的行业协会,并充分发挥其行业自律、行业服务的功能作用。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搞好形成本行业增加值构成要素相关财务指标的统计,确保增加值增速和对GDP增长的贡献率高于上年。2.研究提出社会保障业增加投入的对策措施,确保全市社会保障业投资额逐年提高。3.围绕促进服务业发展,加强服务业发展急需的各类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培训。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搞好形成本行业增加值构成要素相关财务指标的统计,确保增加值增长速度和对GDP增长的贡献率高于上年。2.研究提出房地产业增加投入的对策措施,确保2010年全市房地产业完成投资较上年有大幅提高。3.落实国家、省、市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各项政策,降低开发成本,促进住房消费,努力保持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平稳适度增长。4.积极为房地产企业搞好协调服务,精简审批事项,提高办事效率,对重大事项实行“特事特办”。执行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财综〔2008〕78号文件,取消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等六项行政收费,其他行政规费在确保上交省收部分的前提下,对市收部分最大限度地给予减免优惠。5.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查处和打击房地产领域的违法违纪行为,强化开发、交易全程监督。加强房地产运行情况调度和市场监测分析。通过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有效期到期审查和信用档案管理,扶持一批实力强、规模大、信誉好、经营管理规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6.会同有关单位搞好中心商务区和重点功能区的规划与建设,力争把楼宇经济培植成服务业新的增长点。十、市交通运输局1.搞好形成本行业增加值构成要素相关财务指标的统计,确保增加值增速和对GDP增长的贡献率高于上年。2.研究提出道路交通运输业增加投入的对策措施,确保全市道路交通运输业投资额逐年提高。3.加大交通运输重点企业、集团的培育扶持工作力度,促进重点交通运输企业上规模、上水平,创新品牌效应,增强竞争能力。十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1.搞好形成本行业增加值构成要素相关财务指标的统计,确保增加值增速和对GDP增长的贡献率高于上年。2.研究提出本行业增加投入的对策措施,确保全市文化艺术业、娱乐业、广播电视业、新闻出版业投资额逐年提高。3.加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的综合执法工作力度,研究制定促进相关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为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十二、市卫生局1.搞好形成本行业增加值构成要素相关财务指标的统计,确保全市卫生行业增加值增速和对GDP增长的贡献率高于上年。2.研究提出卫生行业增加投入的对策措施,确保全市卫生行业投资额逐年提高。3.紧抓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发展机遇,积极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应急救治、医疗服务、基层卫生服务、卫生科技人才支撑、督导考核保障”六大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卫生综合能力。十三、市旅游局1.搞好全市旅游业收入、入境旅客人数等情况的统计,力争2010年接待国内外游客650万人次,增长25%;实现旅游总收入42亿元,增长27%,旅游业增加值增速和对服务业增长的贡献率高于上年。2.围绕“孙子故里、生态滨州”品牌建设,打造以孙子文化为核心的历史人文旅游线、以“文化采摘”为核心的生态休闲旅游,大力推介和发展红色、民俗、工业旅游线路。3.加强县、乡旅游目的地建设,继续做好A级景区、旅游强县、旅游强乡镇、旅游特色村、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的创建工作。4.研究制定旅游业增加投入的对策措施,确保全市旅游业投资额逐年提高。搞好旅游资源整合和精品项目建设,做大做强一批旅游企业。十四、市体育局1.搞好形成本行业增加值构成要素相关财务指标的统计,确保全市体育服务业增加值增速和对GDP增长的贡献率高于上年。2.研究提出体育服务业增加投入的对策措施,确保全市体育服务业投资额逐年提高。3.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开展办体育经营项目,促进职业俱乐部、体育中介等的发展。4.加强对体育经纪人、体育市场策划人才、体育产品研发人才、体育健身教练等的培养和引进,提高体育服务业整体水平。十五、人行滨州市中心支行1.搞好形成本行业增加值构成要素相关财务指标的统计,确保金融业增加值增速和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从业人员数高于上年。2.贯彻执行国发〔2007〕7号、鲁发〔2006〕14号和滨发〔2009〕15号等文件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对服务业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3.制定优惠扶持政策,创新金融服务形式和金融产品,积极吸引证券、期货、信托、担保机构落户我市,构建与服务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十六、市统计局1.建立和完善全行业部门统计调查制度,保障调查数据对各县区(含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的代表性,强化审核和评估工作,不断提高数据质量,调查结果审核无误后,及时报送政府统计部门备案使用。2.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各部门服务业发展现状进行评估考核,加强对部门服务业统计的督促检查,对各部门统计报表进行审核评估,以考核促进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服务业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十七、市财政局1.落实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高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额度的意见,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2.充分发挥财税政策的支持保障作用,全面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推动服务业及相关产业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十八、市国土资源局1.落实鲁发〔2006〕14号和滨发〔2009〕15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服务业发展的实际要求,合理调整用地结构,科学合理安排用地布局,切实保障服务业发展用地需求。2.每年拿出一定用地指标,专项用于服务业项目;对纳入省、市“三大载体”培育建设的重点服务业项目,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对列入国家和省鼓励类的服务业项目,在供地安排上予以倾斜。3.对在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服务业项目用地,采取特事特办的原则,开辟“绿色通道”,从预审、计划指标分配、用地审批、供地等程序上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十九、市地税局1.贯彻落实国发〔2007〕7号、鲁发〔2006〕14号、滨发〔2009〕15号等文件规定,全面落实促进现代物流、商贸流通、信息服务、科技服务、软件研发、工业设计、信息技术研发与外包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2.根据服务业发展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纳税服务,不断提高纳税服务质量,为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3.积极搞好二、三产业分离工作,进一步优化服务业产业结构,膨胀服务业经济总量。二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降低服务业准入门槛、优化投资环境,努力做好保增长、扩内需、促发展各项工作。2.加强对服务业企业及市场经济秩序的监督、规范和管理,从严查处各种妨碍服务业发展的违法行为,保护服务业企业的合法权益。3.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通过登记、监管、服务等手段,支持引导企业实施内部二、三产业分离,优化服务业市场主体组织形式,促进服务业发展。4.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支持帮助企业有关应对当前因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种种困难和挑战,积极深入企业开展“助企解困大走访”活动,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二十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1.做好服务业标准化推进工作。会同主管部门抓好服务业地方标准规划的编制与修订,做好服务业标准的宣传、贯彻培训,积极推进在商贸物流、住宿、餐饮、金融保险等领域服务标准化试点的工作,并抓好服务业标准的实施与监督。2.推进服务业名牌战略的组织实施,健全完善服务品牌培育机制,在现代物流、商贸流通、住宿餐饮、金融保险、旅游会展、房产物业等品牌培育方面取得新进展,力争2010年争创3个山东省服务名牌。二十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快药品流通企业整合,大力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培植一批现代药品物流企业。2.积极运用监管手段引导企业发展先进流通方式,加快药品物流信息化、网络化建设。二十三、市公安局1.贯彻执行国发〔2007〕7号、鲁发〔2006〕14号、滨发〔2006〕15号等文件要求,落实市场准入、综合管理与指导、税费减免等方面的政策措施。2.加大治安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涉及服务业产业、企业的违法犯罪活动,为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治安环境。二十四、市物价局1.贯彻执行国发〔2007〕7号、鲁发〔2006〕14号、滨发〔2006〕15号、滨发〔2009〕15号等文件要求,推进服务价格改革,对服务业用电、用水、用气、用热等价格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确保落实到位。2.积极鼓励外商(市外)投资建设服务业项目及配套设施,依法减免涉及的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3.编印《滨州市现行收费项目标准汇编》,在全市范围内实行收费项目标准公示,实现“阳光收费”。二十五、市国税局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出台的扶持服务业发展政策规定,落实促进现代物流、商贸流通、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社会服务、软件研发、技术开发、工业设计、信息技术研发与外包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2.搞好对国税系统落实服务业发展相关政策的督促检查,积极促进服务业税收政策的完善与创新。二十六、市规划局1.围绕打造黄河三角洲商贸中心城市,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实施好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打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城乡布局。2.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滨州市市区商业网点规划》的贯彻执行,严格规范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建设和改造,打造合理有序的发展格局。3.与有关部门共同抓好服务业发展各类规划的贯彻落实,为服务业持续发展提供保障。二十七、市招商局1.搞好服务业招商引资情况统计考核,激发调动各县(区)、各部门工作积极性。2.加大服务业项目招商引资力度,确保服务业项目利用市外资金较上年有较大提高。二十八、市供销社1.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三农”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为“三农”服务的农村流通体系功能。2.配合相关部门搞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推进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化进程,引导城镇商业网点向农村延伸。3.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和农业专业合作社、农村经济协会等服务组织建设,逐步完善服务居民、服务群众的功能。二十九、市银监局1.加强对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金融违法、违规行为。2.推进“诚信滨州、诚信企业”建设步伐,优化金融投资环境建设;加强银政企联席会议制度建设,保持政府与金融的密切沟通,协调解决金融业发展存在的各类问题,形成地方政府与银行、企业互相支持、携手发展的良性机制。3.完善我市银行业组织体系,积极引进市外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发展小企业贷款,确保全年小企业贷款增长率不低于全部贷款增幅。引导各银行金融机构积极发展消费贷款,确保上述贷款增幅不低于全部贷款增幅。三十、市法制办公室1.着眼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对相关部门制定的涉及服务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审查。2.清理市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对制约阻碍服务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修订。三十一、市铁路局1.抓好滨港铁路一期运营管理,对滨港铁路一期项目铁路货运装备进行提升和完善,为发展“铁路物流”、“港口物流”奠定基础。2.做好滨港铁路二期项目前期工作,积极配合省、市有关部门争取将该项目列入我省与铁道部“省部纪要”范围,推动整个项目在国家层面建设。3.规划建设物流园区、铁路枢纽工作,重点做好滨州客站、广场和滨州北站货场的规划,规划以德大铁路、滨港铁路、黄大铁路为主体的铁路枢纽和滨州北铁路物流园区。主题词:服务业考核通知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滨州军分区。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3月24日印发
山东滨州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沾化区古城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2024-12-30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沾化区下河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2024-12-30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沾化区海防办事处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2024-12-30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沾化区黄升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2024-12-30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沾化区泊头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2024-12-30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博兴县湖滨镇柳桥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拆旧安置实施方案的批复
2024-12-24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惠民县辛店镇三堡联村等2联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实施方案的批复
2024-11-11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滨州市滨城区GY01(工业)-02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2024-07-11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滨城区秦皇台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2024-07-03
山东滨州产业园区
-
滨州工业园
山东-滨州-滨城区
-
滨州工业园区
山东-滨州-滨城区
-
滨州华盟汽车产业园
山东-滨州-滨城区
-
滨州市滨城区尚集现代农业示范园
山东-滨州-滨城区
-
滨州市滨新文化产业园
山东-滨州-博兴县
-
滨州市沾化区鼎丰农业产业园
山东-滨州-沾化区
山东滨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山东滨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立即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