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质量兴市战略的实施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04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质量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意见》(鲁政发〔2007〕4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落实质量兴市战略的重要意义近年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质量振兴纲要(1996-2010)》,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提升突破一批、成长壮大一批、发展储备一批”的总体思路,深入开展质量兴市(县、区)、质量兴企、质量兴业活动,全面实施名牌战略和标准战略,着力强抓质量法制建设、质量技术基础建设、质量信用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产品质量水平,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质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落实质量兴市战略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举措,是提高全市综合竞争实力,进一步改善民生,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把质量问题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切实把质量兴市战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工程和战略任务来抓,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任务目标(一)提升支柱产业素质。加快信息化建设,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提升家纺、化工、机械、食品加工、特色农业等传统产业水平,发展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培育一批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大力扶持电子信息产业、生物技术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产业、海洋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六大潜力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开展创建优质产品生产基地活动,形成一批特色产业,吸引相关生产要素向特色产业聚集,延伸产业链条,增强整体实力,发展壮大区域经济。(二)提高主要产品质量。农产品、食品、医药等产品全部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出口商品按照进口国标准组织生产,90%以上重要工业产品按照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实物质量达到国际水平,形成规范的售后服务网络。到2010年,全市主要农产品80%以上实行标准化生产,50%以上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力争中国名牌产品达到18个,山东名牌产品达到85个,省政府质量奖达到5个;国家级免检产品达到25个;中国驰名商标达到7件,山东省著名商标达到60件;列入商务部重点培育发展的出口名牌3个、山东省重点培育发展的出口名牌5个。(三)抓好建设工程质量。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和行业规范,严格控制建设工程设计质量和施工质量。认真贯彻工程招标、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在全市逐步建立和推行工程责任保险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竣工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力争到2010年,共实现2项国家鲁班奖工程或国家优质工程,实现3项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2008年-2010年再获得省“泰山杯”奖工程20项,达到68项。(四)提高服务质量。现代服务业要大力推行现代化经营方式和先进的服务技术、服务标准,逐步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实现服务质量的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引导企业以质量体系建设为纽带,采用配送、连锁、加盟等方式,切实改进服务质量,大力提高企业的用户满意度、美誉度,努力培育一批大型服务企业,创建一批优秀服务品牌。(五)改善生态与环境质量。加大污染防治力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产生,有效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工业和生态服务业,建设结构协调、布局合理、产业链条完整和生产效率高、经济效益好的生态产业体系,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突出抓好节能降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自然资源的消耗。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利用各种废弃物和再生资源。积极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行节能环保认证。三、主要工作任务(一)大力推进名牌战略。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国名牌产品“十一五”重点培育指导目录》(2007-2010),做好全市名牌战略的规划和名牌产品(服务、工程)的扶持、培育工作,搭建争创国内外知名品牌的平台,培育后备资源。引导广大企业争创中国名牌、山东名牌、服务名牌、工程质量奖、质量管理奖以及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和出口名牌。建立滨州“名(品)牌创建评价体系”,筛选一批产品成长性好、质量管理规范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产品龙头企业,培植后备资源。根据我市产业特点,开展创建优质产品生产基地活动,积极培育区域性品牌和名牌产品,以创建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发展壮大产业集群、积极培育区域品牌为载体,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全面提高区域产业集群的产品质量、品牌价值和区域竞争力。(二)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按照《山东省“十一五”标准化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将食品安全、自主创新、节能降耗、循环经济、环境保护作为工作重点,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有条件的企业要积极争取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制定,努力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和发明及时转化为标准。引导广大企业尤其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组织生产,改造传统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增加产品附加值。推广出口农产品区域化管理经验,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示范基地建设,重点抓好6667公顷无公害冬枣产业基地、26667公顷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1333公顷有机蔬菜基地和高酸苹果等基地建设,壮大提升特色产业。(三)搞好节能减排与资源综合利用。抓好节能减排工作,促进资源集约利用和环境保护,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和绿色生产,充分利用资源,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通过改进工艺、完善管理、采用先进技术和装备等措施,使每个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废物最小化、资源化、无害化,减少过度包装。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利用资源和能源,减少废品和不合格品的数量,提高资源和能源利用率。加大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力度,强化对重点流域、区域和重点污染源的监管治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全面实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四)积极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六西格玛管理、零缺陷管理、精益生产等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方法,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大中型骨干企业和有条件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要积极推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和使用过程对环境产生危害的企业要尽快取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生产过程产生对职工身体健康安全危害的企业,要尽快取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全部食品生产企业都必须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加贴质量安全(QS)标志;全市企业尤其是争创山东名牌产品、中国名牌产品、省政府质量管理奖和国家质量管理奖的重点骨干企业,要积极推行实施《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对企业的组织、战略、资源、顾客、市场、过程等实行科学管理,为企业生产经营和参与市场竞争提供质量保证。(五)夯实企业计量管理基础。强化计量管理工作,建立并完善计量检测管理体系,科学监控生产经营和服务全过程中涉及管理、质量、资源、材料、能源等方面的参量指标,增加企业经济效益。要利用计量数据挖掘技术潜力,寻求最佳工艺参量,探索最佳原料、物料、能源、装备等相匹配的生产组织结构,掌握物料、能源消耗规律,减少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实现生产过程的精准化控制。(六)进一步强化技术创新。坚持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相结合,努力将全市企业已取得的专利技术、革新、发明等科研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加强企业之间、企业与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之间的合作,建立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有条件的企业,要建立自己的研发中心或工程技术中心,加强产业核心技术、自有技术的研发,积极开发和申报发明专利。重视国内外科技合作和科技招商,把自主研究开发和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结合起来,加大科技投入,加大核心技术、高新技术特别是集成技术的研发力度,争取在产业链条的部分环节上拥有自己的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打造“滨州制造”品牌。(七)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以培育服务业重点城区、重点园区和重点企业“三大载体”为总抓手,加快推进服务业产业链延伸步伐。运用先进的技术改造传统服务业,探索服务业运行的新机制。推行服务业管理的新方法,强化服务业的集约化,增强服务业的整合力和市场竞争力。加快金融、保险、证券、电子商务、交通运输、技术咨询服务、中介服务等新型服务业的发展,加大政策支持,加强行业监管,提高从业者素质,努力提高全市服务业的市场化、社会化和对外开放的程度。加强山东服务名牌的争创工作,力争全市争创服务业名牌工作有新的突破。(八)加强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加强检测和校准实验室建设,加强计量基础建设,进一步完善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体系,形成为全市经济建设服务的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围绕我市支柱产业、重点产品,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实验室的设立和建设。加强产业检测体系建设,建立以社会法定检测机构为中心,以社会中介检测机构为辅助,以企业实验室为基础的覆盖全市各相关产业的质量检测体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强化食品、农产品、药品等产品的检测体系建设,提升监督检验和技术保障能力。加强检验检测技术人员的培训,为全市企业的产品研发、技术推广和产业升级提供技术支撑。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质量兴市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滨州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扎实推进质量兴市工作。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制订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具体督查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质量兴市战略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建立质量兴市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及时通报、协调、研究、督查全市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工作。(二)提高全社会质量法制意识。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宣传《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质量兴市”、“品牌立市”的观念,广泛普及质量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质量认知程度。以产品质量信用记录为重点,搭建质量信用信息化平台,逐步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质量信用制度,构建全市质量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新闻媒体要加强质量兴市战略的宣传报道,形成人人关心、社会关注的良好工作氛围。广大企业要加强对员工尤其是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质量意识和质量知识的培训,为全市产业发展培养高素质的企业家队伍、职业经理人队伍、企业职工队伍。(三)加强质量监管执法。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产品、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居民住房质量、进出口商品质量和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食品、“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产品、强制性认证产品(3C)、生产许可证产品的监督管理,强化区域性质量问题专项治理,严厉惩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加强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的监管,经常性地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排除事故隐患,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加强食品、农业投入品、建材、药品、电器、音像制品等产品的打假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四)设立“市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是对我市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最高评价。通过设置“市长质量奖”,引导企业追求卓越的经营管理,打造知名品牌,推动卓越绩效模式在广大企业的实践和应用,提高企业综合素质,增强自我完善意识和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促进名牌战略进一步深化。(五)建立政府奖励和扶持机制。制定奖励政策,完善质量奖励制度。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国家质量管理奖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获得山东名牌产品、山东省著名商标、省政府质量管理奖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获得国家免检产品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同一企业获多项品牌或同一产品获多项品牌均按最高项奖励,不重复奖励。对于在品牌争创过程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部门,每新增1个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奖励2万元;每新增1个国家免检产品、省政府质量管理奖奖励1.5万元;每新增1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山东名牌产品、山东省著名商标、山东省服务名牌奖励1万元。同一企业获多项品牌或同一产品获多项品牌均按最高项奖励,不重复奖励。奖励资金均由地方财政列支,按隶属关系分级负担。制定扶持政策,筛选一批创建品牌的企业,在金融、信贷、税收、证券、用地、进出口等方面给予倾斜。附件:滨州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滨州市人民政府二○○八年八月四日附件滨州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张光峰(市委副书记、市长)副组长:孙承志(市委常委、副市长)成员:韩吉顺(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高发明(市长助理、市交通局局长)王博(市政府副秘书长、调研室主任)徐玉民(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局长)路军(市发改委主任)耿同庆(市经贸委主任)高中兴(市教育局局长)邵振魁(市科技局局长)王秀夫(市财政局局长)刘来河(市建设局局长)张炳宣(市农业局局长)张秀淼(市林业局局长)马明德(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赵景杰(市外经贸局局长)边茂田(市文化局局长)赵玉德(市卫生局局长)王惠军(市环保局局长)朱兴新(市统计局局长)吕迎春(市畜牧兽医局局长)李军(市旅游局局长)刘希安(市信息产业局局长)王春山(市广电局局长)杨焕清(市发改委副主任、服务业办公室主任)张庆升(市工商局局长)张毅(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苟学敏(滨州检验检疫局局长)李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赵云勇(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张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云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调整由各成员单位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