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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市化发展检测评价工作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06年03月1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为及时科学地监测我市城市化发展进程,全面系统地反映我市城市化发展水平,根据省政府的部署,经研究,自2006年起在全市建立城市化监测评价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城市化监测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快城市化发展,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四大发展战略之一,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城乡统筹,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途径。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化水平逐年提高,同时在发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通过建立城市化监测评价制度,定期定量地反映我市城市化发展状况,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有利于建立起城市化发展的长效机制和激励机制,促进我市城市化健康有序发展。二、监测评价的范围、对象和内容城市化监测评价的范围为全市各县(区)和建制镇,监测内容涉及人口与就业、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社会发展、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六大领域的诸多方面。监测评价采用总指数及分层监测分析法,对我市城市化发展水平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监测和综合分析评价,并定期发布《滨州市城市化发展报告》。城市化监测评价作为一项制度,每年进行一次。三、加强对监测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城市化监测评价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级、各部门必须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市政府决定成立滨州市城市化监测评价协调小组,统一研究协调全市城市化监测评价工作。此项工作具体由市建设局和统计局牵头,市统计局负责城市化监测数据的收集汇总工作,市建设局负责城市化工作的政策调研和综合分析,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各县(区)都要建立城市化监测评价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加强领导与组织协调,确保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客观性、准确性。市有关部门要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做好这项工作,严禁搞检查评比活动。四、落实监测经费,完善监测评价制度城市化监测评价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各级城市化监测评价主管部门要按时上报城市化监测资料,定期提供本地区的城市化发展调研报告,进一步完善城市化监测评价制度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方法措施,确保城市化监测评价工作顺利进行。附件:1.滨州市城市化监测评价协调小组成员名单2.滨州市城市化监测评价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六年三月十五日附件1滨州市城市化监测评价协调小组成员名单组长:燕钦国(副市长)副组长:李金华(市政府副秘书长)朱兴新(市统计局局长)刘来河(市建设局副局长)成员:高玉华(市发改委副主任)李泽岭(市经贸委副主任)舒大广(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李建军(市人事局纪检组长)孙玉军(市公安局副局长)傅成栋(市财政局副局长)王京生(市交通局副局长)逯相斌(市民政局副局长)李峰(市环保局副局长)王世祥(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曲振江(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崔利中(市卫生局副局长)曹玉斌(市科技局副局长)刘庆敖(市教育局副局长)薄纯一(市工商局副局长)张春晓(人民银行滨州市中心支行副行长)张新颖(市统计局副局长)张海(市建设局副局长)滨州市城市化监测评价协调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刘来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新颖、张海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附件2滨州市城市化监测评价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1.市建设局:与市统计局共同牵头组织开展城市化监测评价,负责城市化监测评价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主持编写《滨州市城市化发展报告》;参与制定城市化监测评价方案;负责提供城建统计资料。2.市统计局:与市建设局共同组织开展城市化监测评价;负责制定城市化监测评价方案;负责城乡区域划分和搜集、审核、整理各级、各部门的城市化监测数据;参与编写《滨州市城市化发展报告》。3.市发改委:负责提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资料;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政策措施。4.市经贸委:负责提供国民经济运行的监测、分析资料及能源节约等相关数据资料。5.市人口计生委:负责提供有关人口统计的数据资料。6.市人事局:负责提供人事、人才有关的数据资料。7.市公安局:负责协调下属机构向当地统计部门提供本级户籍人口、流动人口数据资料。8.市财政局:负责审定城市化监测评价市级财政预算,为市城市化监测评价提供经费保障。9.市交通局:负责提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数据资料。10.市民政局:负责提供区划变动、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相关数据资料。11.市环保局:负责提供环境监测、生态环保等城市化监测评价相关数据资料。12.市科技局:负责提供科技事业相关的数据资料。13.市教育局:负责提供教育事业相关的数据资料。14.市卫生局:负责提供卫生事业相关的数据资料。15.市工商局:负责提供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数以及从业人员结构情况等相关数据资料。16.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土地统计相关数据资料。17.市劳动保障局:负责提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外出务工人数等相关数据资料。18.人民银行滨州市中心支行:负责提供城镇居民储蓄、金融机构存贷款数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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