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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农业产业化第一批市重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05年12月20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农业产业化“双十佳”及市重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评选认定实施方案〉的通知》(滨政办字〔2005〕52号)精神,经评选认定,并经市政府同意,确定山东省滨州市冬枣协会等10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第一批农业产业化市重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现予以公布。希望评出的农业产业化市重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进一步发挥好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努力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整体素质、增加农民收入作出新的贡献。农业产业化市重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实行动态管理。凡监测不合格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一律取消市重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资格。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通知》(滨政办发〔2005〕47号)精神,加大扶持力度,努力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附件:第一批农业产业化市重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名单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附件:第一批农业产业化市重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名单山东省滨州市冬枣协会博兴县养鸭协会沾化县沾化冬枣协会滨城区鸭业协会无棣县信阳肉鸡养殖协会阳信鲁北肉牛产销合作社惠民县大年陈林果协会邹平众康肉鸭生产合作社邹平县绿春元果蔬生产合作社滨州市食用菌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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