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生态市建设实施方案(2005—2007)》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05年09月0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滨州生态市建设规划》已经颁布实施。为更好地推进生态市建设工作,全面完成《生态省建设市长目标责任书》的各项任务指标,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生态市建设实施方案(2005—2007)》(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确定的任务和责任分工,紧密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切实把生态市建设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担负着生态县(区)建设的重要职责,事关生态市建设的成败。因此,在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的同时,第一阶段应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搞好生态县(区)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要依据《滨州生态市建设规划》,按照《生态市、生态县(市)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指导意见》(鲁环发〔2003〕265号),将原来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修编为《生态县(区)建设规划》,2005年底完成规划编制及论证工作,2006年3月底前经同级人大审议,由政府颁布实施。二、突出抓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是生态建设重要的组成部分,各县(区)要高度重视,选择条件比较好的乡镇,创建国家级和省级环境优美乡镇。按照申报要求,从现在开始2006年创建工作的申报表、环境规划等文字材料的准备工作,明年6月底前上报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统一组织评审,月底前上报省环保局。三、积极稳妥地开展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生态示范区建设是生态县(区)建设的初级阶段,各县(区)务必高度重视,凡列入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的县(区),要按要求完成建设和验收工作。列入省级生态示范区建设的县(区),根据各自情况,加快建设步伐,为生态县(区)建设夯实基础。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五年九月五日生态市建设实施方案(2005—2007)一、阶段工作指标2005—2007年阶段目标是:初步形成生态市框架。生态区划基本完成;生态市基本形态和发展模式、生态群体、城市功能区域与建筑群体设计风格基本确定;交通网络和绿化、碧水网络全面构筑;功能区和景观区逐步建设;各城区的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2个乡镇通过国家级、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的审批;生态城市初级目标——构建“山、水、田、城、海”生态市的格局开始形成。(一)建设指标序号名称单位指标2004年2007年1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元燉人14192167002人均地方财政收入元燉人6017403农民人均纯收入元燉人337835704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元燉人9009103405单位GDP能耗吨标煤燉万元1.761.36单位GDP水耗立方米燉万元225.2210.07实施清洁生产企业的比例%101008规模化企业通过ISO-14000认证比率%1.849森林覆盖率%16.92010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8.78911退化土地恢复率%51.168.112城市空气质量好于或等于2级标准的天数标准的天数天数燉年26026013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地表水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达标率%8010014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SO2COD克燉万元(GDP)16.29.418.655.515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10010016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456017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8085901009010018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23519化肥使用强度(折纯)千克燉公顷56042020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综合利用率秸秆综合利用率%4090688021无公害食品基地面积绿色食品基地面积有机食品基地面积公顷258206000077001333313320022绿色社区数绿色学校数生态居住小区面积个万平方米054100-23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1060城市燃气普及率%979924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8285(二)重点生态建设项目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万元)主要内容实施进度1“四环五海”工程100000“四环”总长度52Km,“五海”蓄水量1.5亿立方,速生林、枣林1.1万亩05年完成2黄河三角洲滨州沿海(盐碱型)生态科技产业开发带18000开发利用盐碱地和沿海滩涂资源,建成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一体的现代化生态科技产业示范带07年完成一期工程3无棣、阳信、滨北、沾化、惠民污水处理厂建设;滨州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34804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无棣污水处理30000吨燉日,阳信30000吨燉日,沾化30000吨燉日,惠民30000吨燉日,滨北20000吨燉日。05年全部完成4滨州市、邹平县垃圾处理厂建设14800卫生填埋方式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将垃圾发酵堆肥,逐步达到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06年完成5滨州市文蛤滩涂生态养殖与护养基地建设1850滩涂养殖与护养场26万亩;苗种繁育室1000m3;吐沙池1000m3;配套设备及辅助生产设施建设期五年;05年完成一期工程6海岸带防护林工程18000海岸带生态林和经济林建设07年达到50万亩7山区水土保持林工程3000山区防护林和经济林建设07年达到5万亩8农田防护林工程6900建设农田林网07年达到250万亩9秸秆养牛示范区3000秸秆青贮,养牛07年完成10黄河三角洲无规定动植物疫病区建设2000建立健全动植物防、检、测体系,预防国际上统一规定的19种动植物疫病05年完成11土地整理复垦工程6500对废弃窑厂及其他工矿等用地进行土地复垦,对村庄和其他零星土地进行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总面积114万亩,预计2010年完成12绿色通道工程700河流、道路两侧林带建设07年达到2000公里此表是《生态省建设市长责任书》附表,其内容已经按照各部门职责分解到部门。二、部门分工市委组织部:把生态市建设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及企业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之中;在各级党校进行生态环境建设培训。市委宣传部:配合组织开展生态市建设的宣传活动;将生态市建设的相应指标、要求,作为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村镇创建条件之一,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整体规划。市发改委:将生态市建设的阶段目标、重点建设领域、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会同市环保局履行好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负责生态市建设各阶段重大项目计划的编制、实施和监督。市经贸委:组织实施工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组织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及节能、节水等资源节约工作;负责贯彻《清洁生产促进法》,推进清洁生产,推广清洁能源,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确保2007年实施清洁生产企业的比例达到100%;开展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及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推进环保产业的发展。到2007年,确保规模化企业通过ISO14000认证比率达到4%;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发展;研究建立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开展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和推广工作。市教育局:将有关生态市建设的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纳入各级教育计划;会同市环保局组织绿色学校的创建工作,搞好生态教育试点和基地建设。07年建成绿色学校10所。市科技局:负责生态市建设重大科技项目的专项研究和管理工作;在科技发展计划中,重点支持生态建设与保护、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项目,负责生态市建设先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市监察局:按照《山东省环境污染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各级领导干部贯彻执行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与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市财政局:逐步建立健全生态公益工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和相关政策,制定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投资计划,制定生态破坏的资金补偿机制;设立生态市建设专项资金,将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的重点项目纳入财政专项预算。市人事局:制定政策吸引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方面的人才,培育高素质的环境管理人员队伍和环保企业家队伍;负责国外智力引进和赴国(境)外的生态保护和建设的培训工作;加大对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支持力度。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国土、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负责对废弃窑厂及其他工矿用地进行土地复垦,对村庄周围和其他零星土地进行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2010年完成。综合整治矿区生态地质环境,积极开展矿山生态环境的恢复与整治,增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资源保障能力。做好地质公园和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工作,增加保护区面积。市建设局:负责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努力改善城乡环境。重点是城市供水、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燃气供热、公共交通等城乡建设中的有关问题。抓好无棣、阳信、滨北、沾化、惠民污水处理厂和滨州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2007年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稳定在10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60%。与有关部门一同完成“四环五海”建设工作。市交通局:负责交通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和生态恢复工作,搞好绿色通道建设,在重要的交通设施建设中防止生态环境的破坏。2007年完成二级以上公路两侧林带建设。市水利局:统一管理水资源,对水资源实行合理开发、高效利用、综合治理。科学配置水资源,负责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的实施;建立综合防护体系和水土流失监测网络,负责对公路、铁路、开矿等工程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监督管理。到2007年新增蓄水能力2亿立方米。市农业局:负责指导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积极推动生态农业发展;组织农业面源污染调查与防治;负责无公害、绿色食品基地的建设;组织生态农业县建设;抓好大中型沼气工程及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区的建设。到2007年确保化肥使用强度(折纯)达到420千克燉公顷以下;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无公害食品基地面积达到60000公顷;绿色食品基地面积达到13333公顷;有机食品基地面积达到200公顷。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生态市建设的海洋生态建设工作;组织海洋生态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评价;定期发布《海洋生态环境质量公报》;负责与“海上山东”建设相关项目的生态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海洋农牧化工程建设,建立滩涂、浅海无公害高效优质生态养殖带;负责海洋生态建设和生态整治;负责渔业生态养殖模式的推广应用;加强海洋开发和水产生物资源的生态环境保护。到2007年建设滩涂养殖与养护场26万亩;苗种繁育室1000平方米;吐沙池1000平方米。市文化局:培育生态文化理念;创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生态建设的文化氛围;针对生态市建设和循环经济,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市环保局:履行好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指导协调生态县(区)的创建工作;负责组织对生态市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负责推进环保模范城市、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和环境优美乡镇的创建工作;负责推进生态示范区、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的建设工作;负责有机食品示范基地的建设工作;负责推进生态居住小区的建设工作。协助市经贸委开展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及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推进环保产业的发展。到2007年,确保规模化企业通过ISO14000认证比率达到4%;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9%;城市空气质量好于或等于2级标准的天数大于260天;地表水和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达标率分别达到80%和100%;主要污染物SO2、COD排放强度控制在9.41和5.5千克燉万元(GDP)以下;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分别达到100%;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达到85%以上。市林业局:积极推进国土绿化进程;负责生态公益林、森林植被的保护,提高林木覆盖率和蓄积量,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功能,防止水土流失;负责组织湿地保护政策的制定,积极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搞好森林环境监测体系的建设。到2007年,确保森林覆盖率达到20%;农田林网面积达到250万亩;山区水土保持林达到5万亩;海岸带防护林达到50万亩;完成河流两侧林带建设任务。市畜牧局:负责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综合防治和秸秆综合利用推广工作。提高畜禽养殖场污染处理率和秸秆综合利用率。确保到2007年,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完成秸秆养牛示范区建设任务。市旅游局:负责制定生态旅游总体规划;在旅游从业人员中加强生态保护知识的培训;积极开展生态旅游示范区的推广工作;防止旅游设施建设和旅游活动中的生态破坏。市气象局:完善立体气候生态监测网络的建设,综合分析评价气象因素的变化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编制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完善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服务系统和人工影响天气的工程系统建设。三、考核(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对本行政辖区的生态市建设情况和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调度,每年向县(区)人大或其常务委员会以及市政府报告本行政区域的生态市建设情况。(二)市政府每年对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抽查。2006年6月底进行中期检查,2007年底或2008年初对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三)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县(区)政府(管委会)工作、考核县(区)长、管委会主任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四)考核意见将根据省政府制定的考核办法,结合滨州实际,另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