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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财政局人行滨州市中心支行滨州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05年07月2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进一步推进财政改革,建立与公共财政相适应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国库管理改革试点方案》(财库〔2001〕24号)和《山东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鲁财库〔2002〕24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建立现代国库管理制度的必要性现行的财政性资金缴库和拨付方式,是通过征收机关和预算单位设立多重账户分散进行的,收支环节过多。这种传统的运作方式导致财政资金活动透明度差,不利于对其实行有效的监督管理,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截留、挪用财政资金问题时有发生,也极容易产生腐败现象。实践证明,这种方式已越来越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必须进行改革。中央、省对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十分重视,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了“推行和完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制度”的要求。中纪委把这几项改革作为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是对财政资金管理方式的根本性变革,是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的重大制度创新。各县(区)、开发区、各部门、各单位不仅要从加强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而且要从讲政治和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高度,充分认识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各县(区)、开发区财政部门要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尽快建立健全财政国库管理机构,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积极支持改革,逐步实现预期的改革目标。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我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依据中央和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逐步建立起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按照上述指导思想,我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遵循以下原则:(一)规范操作。改革目标是使所有财政性收支都按规范的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使收入缴库和支出拨付的整个过程都处于有效的监督之下,增强财政收支活动的透明度。(二)明确职责。要合理确定财政部门、征收单位、预算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及代理银行的职责范围,不改变预算单位的资金使用权限,也不改变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权限和会计主体法律责任。(三)方便用款。改革中既要加强管理,又要减少资金的申请和拨付环节,尽可能使预算单位用款更加及时和便利。(四)分步实施。实现财政收支按规范的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需要相关配套措施,在此之前,可以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积极进行试点,也可采取一些过渡性办法分步实施,逐步向规范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过渡。三、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我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一)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1.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构成。(1)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开设国库单一账户,按收入和支出设置分类账,收入账按预算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支出账按资金使用性质设立分账册。(2)财政部门在代理商业银行(以下简称代理银行)开设财政零余额账户;在代理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由会计核算中心集中进行管理。(3)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开设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按收入和支出设置分类账。(4)经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批准或授权财政部门开设特殊过渡性专户(以下简称特设专户)。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后,相应取消各类收入过渡性账户。预算单位的财政性资金逐步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2.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各类账户的功能。(1)国库单一账户为国库存款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与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2)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和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零余额账户的资金支付由代理银行先垫付,每日营业终了前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当日余额为零。(3)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外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预算外资金日常收支清算。(4)特设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单位的特殊专项支出活动,并用于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二)规范收入收缴程序1.收缴方式。适应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改革要求,将财政收入的收缴分为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1)直接缴库是由缴款单位或缴款人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将应缴收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2)集中汇缴是由征收机关(或有关法定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直接征收的应缴收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2.收缴程序。(1)直接缴库程序。直接缴库的税收收入,由纳税人或税务代理人提出纳税申报,经征收机关审核无误后,由纳税人通过开户银行将税款缴入国库单一账户。直接缴库的其他收入,比照上述程序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2)集中汇缴程序。小额零散税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应缴收入,由征收机关于收缴收入的当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非税收入中的现金缴款,比照本程序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实行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方式后,征收机关不得再设置收入过渡户。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的收缴,继续实行“票款分离”办法。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执行。(三)规范支出拨付程序1.支付方式。按照不同类型的支出,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1)财政直接支付。由财政部门向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开具支付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和劳务供应者,下同)。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包括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物品和服务采购支出等。(2)财政授权支付。财政授权支付是指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的授权,通过会计核算中心向代理银行开具支付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令,在财政部门批准的用款额度内,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的支出包括未实行直接支付的购买支出、零星支出。财政授权支付方式包括转账支付和现金支付。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具体支出项目,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规定。2.支付程序。(1)财政直接支付程序。预算单位通过会计核算中心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在发生实际支出时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对支付申请审核确认后,向代理银行开具支付令,并通知人民银行国库部门。代理银行根据支付令及时将资金支付给收款人,并将当日实际支付的资金,按各预算用款单位分预算科目进行汇总,附实际支付清单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资金清算。(2)财政授权支付程序。预算单位通过会计核算中心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和分月用款计划向财政部门申请月度授权支付额度,财政部门将批准的月度授权支付额度通知会计核算中心、预算单位、代理银行和人民银行国库部门。预算单位在月度授权支付额度内通过核算中心向代理银行开具支付令,代理银行据此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办理资金支付,并与国库单一账户。对预算外资金,也要按照上述程序支付。四、改革的配套措施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是对财政性资金的账户设置和收支缴拨方式的重大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切实做好各项配套工作,确保改革顺利进行。(一)明确各部门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中的职责财政部门:组织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制定国库集中收付的有关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审批单位报送的分月用款计划;审核批复单位零余额账户的月度授权支付额度和现金支付额度,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和划拨资金事项;办理财政直接支付和监督授权支付业务;管理和监督零余额账户等。人民银行:配合财政部门管理和监督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的实施;会同财政部门制定财政性资金支付银行清算业务的制度规定;办理国库单一账户与代理银行的收支清算业务;监督代理银行代理财政性资金收付的有关业务;定期向财政部门提供国库单一账户的收支情况。代理银行: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便捷、高效、安全地办理零余额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的财政性资金收支、清算业务;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支付令和财政授权额度支付资金;及时向财政、清算银行和预算单位反馈财政支付信息;接受财政部门和人民银行的管理监督。预算单位:负责组织和汇总编制本部门和所属单位的分月用款计划;通过会计核算中心网上提报财政直接支付的申请,并保证所提供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根据财政授权支付管理规定,通过会计核算中心支配使用额度内财政性资金;配合财政部门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执行、资金申请与拨付和账户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会计核算中心:负责对纳入会计集中核算单位的分月用款计划、直接支付申请、授权支付额度等会计核算信息进行初审;为纳入会计集中核算单位办理网络用款计划报送、直接支付申请、授权支付等业务,集中管理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向所核算单位传递有关国库集中支付信息,进行会计核算。财政部门、人民银行、预算单位、代理银行、清算银行应当加强账务管理,按规定及时对账。(二)制定相关的配套管理办法。根据中央、省关于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配套管理办法,结合滨州实际,制定《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办法》、《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银行清算办法》等一系列的配套制度和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市级财政收支对账制度和报表体系,保障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三)不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编制部门预算是实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基础,按照内容完整、项目明细、定额科学、程序规范的原则,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编制,为全面推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改革打下良好的基础。(四)建立健全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和现代化支付清算系统。财政国库管理信息系统是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重要技术支撑,要抓紧建设适应我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需要的现代化计算机网络系统,使各类财政性资金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高效、安全运行。五、实施步骤和时间2005年10月1日前,由市财政局负责,选择部分市直部门和滨城区、无棣县进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在总结经验,优化和完善制度办法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其他县、开发区可结合本地情况,自行决定改革试点时间、步骤。暂未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的部门和县(区),可以对统发工资以及包括政府采购资金在内的一些专项支出实行财政直接支付。争取到2007年在全市建立起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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