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05年07月20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滨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五年七月十八日滨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滨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04〕26号)和中共滨州市委、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滨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滨发〔2004〕28号),保留滨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贸委),加挂市民营经济委员会、市中小企业局、市乡镇企业局牌子。市经贸委是主管全市工业和内贸、负责调节和管理全市近期国民经济运行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一、职责调整(一)划出的职责1.将指导国有企业管理和改革的职责、市委企业工作委员会的职责交给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将需报国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管理职责交给市发展和改革委。3.将编报和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的职责交给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二)划入的职责1.原市中小企业局承担的职责。2.原市财贸办公室承担的除国有资产监管职责之外的其他职责。3.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4.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职责。5.全市煤炭行业管理职责。6.原市机械工业办公室、市石油化学工业办公室、市轻工业办公室、市纺织工业办公室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责。二、主要职责根据以上职责调整,市经贸委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经济发展和宏观调控的方针、政策;参与制定全市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及中长期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监测、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态势,调节日常经济运行;组织协调煤电油运等重要生产要素、原材料的产运需衔接和紧急调度;负责全市煤炭经营监督管理;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二)拟定全市工业、商贸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多种所有制企业的法制工作,负责多种所有制企业内部法律顾问的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和发布经济信息。(三)贯彻实施国家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进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升级,提出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组织推进多种所有制大企业大集团发展;组织实施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四)负责全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并组织实施鼓励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负责由省、市核准和备案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指导企业、金融机构及社会资金的投资方向;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五)研究提出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规划,指导和推进制造业发展;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国产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组织协调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及企业技术开发中心建设。(六)负责多种所有制企业的宏观管理和指导,研究制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进企业管理现代化,协调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组织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七)指导流通体制改革,研究拟订规范市场运行和打破市场垄断的政策措施,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组织协调生产与流通的衔接,指导企业市场营销工作;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研究提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建议,协调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推进全市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政策法规,推进“诚信滨州”建设;指导全市广告业的发展。(八)编制实施机电产品进出口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指导机电产品出口生产体系建设和结构调整,维护机电产品进出口秩序;协调、管理和监督机电产品进口招标工作;负责产业损害调查工作,建立产业损害预警机制,保障产业安全;负责全市茧丝绸管理和协调工作。(九)研究提出循环经济和节约型社会建设的政策措施,研究解决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拟订和实施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规划、政策和措施;负责新能源推广发展工作;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协调环保产业有关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和推进清洁生产,指导和管理散装水泥推广工作。(十)参与制定全市运输、邮政、电信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协调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综合运输;指导和协调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负责全市口岸综合管理。(十一)研究提出工业行业规划,组织实施行业法规和规章、技术规范及标准,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年度发用电量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医药工业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的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管理药品储备;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十二)组织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乡镇企业法》,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中小企业发展规划,提出扶持和加快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健全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保障中小企业的正当权益,指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对外合作、人才培训、技术信息和创业服务等工作。(十三)管理市机械工业协会、市石油化学工业协会、市轻工业协会、市纺织工业协会,联系工商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和调整。(十四)负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市经贸委内设10个职能科室。(一)办公室(离退休干部科与其合署)协助委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督查督办、信访、接待、保密、信息、财务、会议安排、宣传、电子政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国有资产管理及行政经费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委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二)人事科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职工教育和培训工作;会同本委有关单位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按有关规定管理和指导委管理机构和单位的干部人事工作。(三)综合与产业政策科综合分析全市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参与全市经济发展战略的研究和中长期规划的编制,提出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对经贸工作中涉及财政、金融等政策性问题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并提出建议;负责全市典当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综合材料的起草,收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组织实施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研究拟订全市工商领域产业政策,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提出工商领域产业发展的方向和布局建议,拟订重点行业发展规划;推动多种所有制大企业大集团的发展;负责汽车行业规划和行业管理,组织对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审核;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研究起草综合性和规范性文件,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经贸系统普法工作;指导多种所有制企业的法制工作,负责多种所有制企业内部法律顾问的管理工作;协调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四)企业与行业发展科(挂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对多种所有制企业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推进企业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多种所有制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企业规模划型工作;组织协调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企业管理创新工作,推进企业管理现代化;组织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研究提出全市重点企业名单并进行指导管理;研究提出重点企业体制改革方案;组织实施企业资产重组、调整工作。组织协调工业行业规划的制订,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行业法规和规章、技术规范及标准;联系工商领域的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中介组织,指导其改革和调整;依法负责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预审工作;管理药品储备;指导和管理散装水泥推广工作,推进新型建材及制品的开发和推广应用;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五)技术进步与装备科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战略、规划,负责加快制造业发展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国产化项目管理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研究提出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引进和重大装备国产化的政策,组织推动企业的技术创新工作,指导和协调重点技术创新、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等项目的实施;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及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组织实施企业知名品牌战略;负责企业工程技术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管理工作。(六)交通电力科参与制定全市运输、邮政、电信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协调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综合运输;组织协调重要物资和商品的紧急调运及集装箱运输工作;负责全市铁路道口监护管理、专用线共用及联运等工作;协调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负责全市口岸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电力产业发展政策;制定下达全市年度发用电量计划并监督执行;制定电力保障预案;平衡电力资源;负责电力需求侧管理。(七)技术改造与融资科负责全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重点行业和产品结构调整方案;研究提出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总量和资金筹措建议,监测分析投资运行状况及趋势;负责由省、市核准和备案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管理;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引进设备免税和国产设备抵免所得税确认工作;依法对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国内设备招标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企业、金融机构及社会资金的投资方向;对经贸工作中涉及工商领域财税、金融等政策性问题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并提出建议;研究搞活金融和启动民间资本的办法、措施;研究制定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政策措施,负责经贸系统推进“诚信滨州”建设工作。(八)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科组织协调循环经济和节约型社会建设工作,研究解决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实施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法规、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规范性文件;负责新能源推广发展工作;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协调环保产业有关工作;依法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组织实施节能、节水、节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等示范推广项目。(九)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依据国家和省产业政策调整机电产品进出口结构,推动机电产品出口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新产品研发项目管理;指导协调大型成套设备出口,开拓国际机电产品市场,维护机电产品进出口秩序;负责机电产品进出口申报、审核和管理工作,对机电产品进出口情况进行监控;协调机电产品进出口的招标工作。(十)市场营销与产业损害调查科(挂市茧丝绸协调办公室牌子)组织拟订市场体系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生产和流通,促进工贸结合,研究提出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的政策措施;组织和指导企业市场营销工作,研究推进营销方式改革;拟订开拓市场、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组织企业参加产品展销活动;监督管理成品油流通;指导广告业的发展。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损害调查与产业安全维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进口倾销案件的产业损害调查和产业恢复发展情况跟踪与评估;负责建立区域性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指导企业做好产业损害申诉和立案前的准备工作;组织产业国际竞争力调查与评价;指导协调有关部门、企业和中介组织开展产业安全维护工作;负责茧丝绸行业管理和协调工作。滨州市中小企业办公室市经贸委内设机构,规格为副县级,承担原市中小企业局的职责。滨州市贸易办公室市经贸委内设机构,规格为副县级,承担原市财贸办公室除国有资产监管之外的其他职责。滨州市技术创新办公室原机构规格、主要职能、领导职数等不变。滨州市经济运行办公室(挂市煤电运联合办公室牌子)将原滨州市经贸委工交生产总调度室更名为滨州市经济运行办公室,其机构规格、领导职数、人员编制不变。主要职责是: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近期经济运行调控方案,建立经济运行预测预警机制,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指导企业扭亏增盈工作,审核管理生产调度专项资金;组织协调煤电油运等重要生产要素、原材料的产运需衔接和紧急调度,负责工业领域应急及救灾物资保障协调工作,提出动用储备物资的建议;负责清理整顿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负责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炭经营市场准入工作;监测分析煤电运供需动态,提出煤电运供需紧急调度措施。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市经贸委机关行政编制32名,离退休工作人员编制1名,工勤人员编制4名,编制总额37名。可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3名,科级领导职数13名。市中小企业办公室、市贸易办公室行政编制各4名,各配主任1名(由市经贸委副主任兼任)、副主任1名(正科级)。纪检、监察机构和编制按滨编〔2002〕6号文件执行。党务干部和人武部干部的配备按有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