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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05年07月1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2005年,我市经济体制改革的任务艰巨而繁重。以改革为动力,用改革的方法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和问题,积极推进体制和机制创新,对于我市经济超常规跨越式发展和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至关重要。根据《国务院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5〕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鲁政发〔2005〕7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影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把深化改革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提高我市经济综合竞争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密结合起来,突破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力争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实质性进展和阶段性成果。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务求实效;坚持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立足当前、兼顾长远;坚持制度创新、机制转换,规范完善、不留后遗症;坚持统筹协调、各负其责,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坚持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调动干部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二、继续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一)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认真落实农业税减免政策及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制度,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积极探索建立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长效机制,巩固改革成果。加强财务公开和民主监督,规范完善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农村财务管理水平。(二)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稳定和规范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切实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所有权和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规范流转程序和行为。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查处机制。制定中长期农民培训计划,积极开展各种类型的农民培训。加大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力度,以劳务输出为重点,引导农民由从事种植业向二、三产业转移,由农村向小城镇、县市区、外地区转移。切实维护农民进城的劳动报酬权,继续做好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三)深化粮食、棉花流通体制改革。全面放开粮食收购、价格和市场,鼓励多种所有制市场主体参与粮食流通;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粮食市场监督和管理;完善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办法,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加强地方储备粮管理工作,出台《滨州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步伐。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方案》搞好试点,完善改革方案。加大棉花购销市场管理力度,坚决打击取缔无证收购和无照经营活动,规范棉花流通企业竞争和市场秩序。加快棉花流通企业改制步伐,积极发展跨地区、跨所有制、贸工农一体化的棉花企业集团。积极探索棉花产业化经营的有效形式,提高棉花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充分发挥棉花行业协会的作用,不断提高滨州棉花的品牌知名度。(四)积极推动县域经济改革和发展。认真落实省市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各项放权扶持政策和《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省直有关部门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意见的通知》(滨政办发明电〔2005〕46号)精神,进一步明确牵头协调部门,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市直有关部门、县(区)要按照工作目标,分解任务,逐项落实到人。邹平、惠民、阳信、无棣四县及市里确定的20个经济强乡镇和20个经济弱乡镇,要创新思路、完善机制,加大与省市部门和经济强市、强乡镇的结对帮扶力度,实现我市县域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新突破。(五)加快农村金融、供销社改革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实施博兴、惠民、阳信、无棣、沾化、滨城区六家农村信用社联社的县级一级法人制改造,加快邹平县合作银行改造步伐。加大信贷支农力度,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积极推进农村供销社企业深化改革。继续加强小城镇建设和村镇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扶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全面提升我市农业产业化水平。三、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一)加快国有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步伐。研究制定国有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指导意见,按照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原则,以市场化运作方式,推动国有资本向优势产业和重点领域集中,提升国有资本的引导、调控和带动能力,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二)进一步加大国有企业改革力度。继续推进优势企业改制上市、做大做强。加快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步伐,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采取多种形式,放开搞活中小企业。对劣势企业依法实施破产,尽快退出市场。全面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继续改革和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和任用方式。(三)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在组建市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基础上,整合分散在县(区)和有关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职能,确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主体。完善管理体制和监管方式,健全法规制度和监管体系。稳妥推进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工作。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建立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立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大投融资项目后评估制度和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研究制定全市统一的产权交易规则、流程、监管和交易信息报告制度,规范企业产权有序流转,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四)深化交通、港口、电力、水利、建设等垄断行业和公用事业改革。积极推进交通体制改革,放开限制和范围,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参与我市交通建设,形成多元化投资、多层次发展、立体化管理的交通发展模式。按照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的要求,调动市县两级建港的积极性,形成定位合理、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竞争有序的发展框架。认真贯彻实施全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进一步加快电力体制改革,实行厂网分开,打破既是电管部门又是发电部门的格局;地方电厂电价实行政府指导下的供发双方协商价,推行向大用户直供电,发挥电力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支撑作用。确立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水资源和城乡水务一体化的体制,保证我市水资源的整合、优化配置、综合利用及保护。逐步建立适应市场化和专业化要求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农业供水推行分级分步计量收费,城市用水继续实行阶梯式水价和超计划加价方式。深化建筑行业管理体制改革,加快事转企、企改制步伐,转变主管部门行业管理方式。市政公用事业建设项目要全面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放开供水、供气、供热、公交、垃圾污水处理等垄断性行业,放开市政设施维护、绿化养护和环卫保洁作业市场,以市场化运作方式确定作业人,签订作业合同和综合承包合同。合理确定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垃圾污水处理等行业的产品服务价格。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协调推进电信、邮政、烟草、丝绸等垄断行业体制改革。四、进一步创造和改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一)加大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研究制定和完善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等相关具体措施和配套办法。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进入法律法规允许的行业和领域,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规范指导和政策协调,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及职工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政府鼓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民众自主创业的良好氛围和环境。积极吸引国内优势民营企业投资落户滨州。(二)建立健全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服务体系。继续实施“滨州市民营企业信用建设工程”,建立健全面向全社会的,以信用征集、信用评价、信用发布、信用监督和信用奖惩为主要内容的中小企业诚信评价服务体系。落实促进担保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整合全市担保资源,逐步创造条件,成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发展机会均等的全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联合体。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投入比重,制定和实行适应民营经济特点的授信制度,推进适应民营经济需求的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拓宽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五、深化投资、财税、金融、物价领域的体制改革(一)积极推进投资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进一步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扩大企业投资决策权。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改进政府投资管理方式,尽快出台《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稽查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探索建立风险投资投入退出机制,重点支持电子信息、生物制药、新型材料、精细化工、环保产品等领域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二)稳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坚持公共财政改革取向,合理界定财政支出范围及各级政府收支范围。坚持以优化财税结构导向经济结构调整,努力提高“三个比重”。深化部门预算、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改进和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土地经营收益等管理,切实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试行“乡财县管乡用”改革,规范乡镇财政管理,研究制定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有效措施。深化税收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出口退税改革措施,落实国家税制改革的各项工作。(三)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强对金融安全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考核机制,落实奖惩措施,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金融环境。进一步整合地方金融资源,强化竞争机制,加大对县域经济、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支持商业银行创新对小企业的服务方式,引导每家银行选择一家支行在县域内开办特色银行业务。优化金融发展环境,放宽政策限制,引导资产结构和业务范围调整,增强银行业的自身创新能力,防范市场风险。(四)继续深化价格改革。完善建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政府宏观调控的价格机制。认真贯彻国家煤电价格联动政策。严格控制政府提价项目,保持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改革完善价格检测方法,建立价格异常波动应急处理机制和市场价格巡查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对关系国计民生的价格和收费调整实行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加强对教育、医疗、药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收费的监管。开展对垄断行业及部门收费的专项检查和治理。认真实施《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健全制度,规范程序,畅通渠道,巩固12358价格维权的品牌形象。六、深化资本、土地、劳动力和人才等市场体制改革(一)大力发展资本市场。认真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05〕12号),围绕全市经济发展战略,培植上市后备资源,大力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坚持境内上市和境外上市并举,主板和二板上市并重,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积极探索海外上市。落实市委、市政府鼓励、支持企业上市的优惠政策,为企业改制上市创造宽松环境。鼓励支持已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债券等方式进行再融资。探索股权分置改革,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提高上市公司市场竞争力。积极推动市内外产权交易机构联网交易,拓展业务空间,促进企业产权合理流动和优化重组。(二)扎实推进土地体制改革。继续加大对农村集体经济建设用地流转的推进力度,搞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试点工作。加强对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居住用地的供应总量管理。强化耕地保护机制,加强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进一步加大深化土地市场制度改革的力度,实现土地的优化配置,促进土地资源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合理流动和产权结构的优化。经营性用地全面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业用地等一般竞争性用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试点。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促进土地集约利用。规范国有企业改革中土地资产评估与土地资产处置。积极推进土地征用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土地征收和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公平定价机制和合理补偿机制,探索建立征收土地补偿安置争议的协调和裁决机制。完善土地调查和等级制度,建立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三)加强劳动力和人才市场建设。加大对现有公共劳动力市场的规划指导力度,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强化乡镇、街道(社区)劳动就业服务平台,为城乡劳动者提供求职登记、政策咨询、技能培训、劳务输出等服务。实现市、县、乡镇三级就业信息联网,加快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相互连接的劳务输出组织和信息网络。加强人才市场监管与调控,推进人才市场管理体制创新。充分发挥滨州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核心作用,聚集高层次人才,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服务、科技攻关、科技合作,推动科研成果转化。依托山东纺织专业人才市场,聚集省内外纺织专业人才,建设滨州纺织工业基地。继续坚持走“走西闯北”揽才路子,办好各类人才大会,为滨州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智力保障。(四)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打破行业垄断、地区封锁和部门分割,促进商品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进一步加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依法打击各种商业欺诈行为。深入开展诚信滨州创建活动,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体制改革,切实搞好行业自律,维护正常的商品流通秩序。七、深化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收入分配体制改革(一)继续深化劳动就业体制改革。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抓好《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等各项政策的落实。依托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企业、服务业和民营经济的发展,积极拓宽就业和再就业渠道。大力推行非全日制工作、弹性工时、家庭工、阶段就业等灵活就业形式,吸纳更多的城乡劳动力就业。逐步推进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加大失业保险基金征缴力度。(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逐步扩大做实个人帐户试点,积极促进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依法扩大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提高个体私营和外资企业的参保率,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办法。建立健全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出台《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探索建立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符合农民要求的,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三)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实行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职工持股、技术和知识入股、股票期权等分配制度。建立激励与约束双重机制并行的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经营管理者收入分配的监管和调节。研究建立公务员工资和补贴增长机制。以搞活内部分配为重点,推进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整顿和规范分配秩序,加大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防止收入差距过分悬殊。八、积极推进社会领域体制改革(一)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鲁发〔2004〕15号)和全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统筹规划、配套进行管理体制、用人制度、分配制度改革与社会保障、财政和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根据职能任务、经费来源和今后发展方向,把全部事业单位划分为行政支持类、社会公益类和经营开发类三种类型,分别采取不同的改革措施和管理办法,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进—全面推开”的工作步骤,确保改革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二)继续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旅游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科技创新体系。积极稳妥推进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的改革,逐步建立起以企业研发为主体、国有民营齐发展的现代新型科技体制。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加快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咨询与评估中心、技术市场、信用担保中心等科技中介机构为主体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民营科技企业的产业化、规模化、国际化,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创建民营科技园。尽快组建高新技术风险投资机构,建立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基金。建立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监控考核体系,确保“以县为主”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真正落实到位。放宽教育准入领域,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鼓励支持并依法规范社会力量办学。大力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加快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步伐。对国有文化单位分类、分步推进改革,推进文化产业化发展。鼓励支持民办文化产业,加强城乡文化市场的开发培育。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建立由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构成的城市双层卫生服务体系。稳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扎实做好邹平县、滨城区、博兴县的试点工作。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在县级以上医院推行合理用药、评价监控公示制度。大力推行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不断改善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全面完成疾病预防、医疗救治“两个体系”建设任务。加快体育社会化和产业化改革步伐,建立符合现代体育运动规律的体制和机制。鼓励支持群众体育发展,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增强体育自我创新能力和发展能力。深化旅游管理体制改革,增强旅游事业自身发展能力。搞好市内旅游资源整合,积极推进旅游产业化发展,加快我市旅游企业改制步伐。逐步建立旅游、文化、园林、餐饮、娱乐、商贸业统一协调机制。九、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一)积极推进大外经贸发展战略,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高质量的对外贸易体系。积极推进外贸经营资格管理方式改革,放开范围,增强我市外经贸企业的整体竞争力。加快市属国有外经贸企业改制步伐。支持发展专业化的涉外中介服务组织。积极发挥贸促会、商会联系协调的纽带作用。积极推进外贸代理制。(二)完善利用外资政策。研究制定外商参与我市国有企业改制,投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制造业、旅游、文化、医疗、教育、体育等产业的支持政策。(三)完善涉外经济体制。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制定与重点国家经贸合作的指导意见及重点产业“走出去”的指导目录。建立完善支持“走出去”的政策体系,重点支持境外资源类项目、境外加工贸易项目、承包工程项目和外派劳务培训基地建设。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一)进一步规范政府职能。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履行好政府宏观调控、市场监管职责,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提高处理公共危机和社会风险的能力。(二)继续推进行政机构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权责一致的原则,进一步调整政府机构设置,理顺部门职责分工,合理核定编制,优化组织结构,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扩大县(区)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管理的权限,细化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及社区的管理职责。积极推进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界定职能,精简机构,减少财政供养人员。(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精神,加大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力度。建立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建立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建立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及行政考核和奖惩机制。十一、加强对经济体制改革的组织领导(一)强化领导,认真组织。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重点,制订方案,分解任务,抓好落实。要根据不同情况确定落实时限。已经出台的改革方案要精心组织实施,力求取得实效。已启动的改革项目,要在年内完成或基本完成确定的任务。跨年度的改革,要明确阶段目标,搞好衔接,实施到位。各县(区)、各部门在推进改革过程中既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又要趋利避害,防范风险,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握好改革措施出台的时机、力度和节奏,推动整个改革工作协调平稳健康发展。(二)加强指导,统筹协调。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推进改革的工作机制。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沟通信息、交流经验、形成合力。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当好本级政府的参谋和助手。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实施经济体制改革年度意见和重大改革方案,研究制定改革政策措施,组织好、指导好、协调好各方面的改革。要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综合协调,跟踪调度各项改革进展情况,督促检查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及时将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上报市政府。滨州市人民政府二○○五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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