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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关于印发滨州市2002年度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02年10月24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主要依据,评价指标分为基础指标与附加指标两大部分,基础指标适用于所有城市,附加指标适用于对应类型城市。评价结果同时考虑工作进展和效果。各指标的定义、计算方法、指标值参照两部《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2002年版)及《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说明》。五、实施步骤(一)动员宣传阶段(2002年7-9月)。市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召开全市畅通工程工作会议,总结2001年实施畅通工程取得的成绩,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部署今年实施畅通工程工作任务。(二)实施阶段(2002年8月-12月)。将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纳入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及公民道德教育工作中,广泛深入开展“交通安全进社区”、“市民学校”等活动;多方开拓渠道,积极落实资金;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目标考核;解决突出问题,巩固深化成果;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达到预期目标。(三)评价阶段(2003年1月-2月)。市实施畅通工程办公室对市区、各县城区进行自评,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工作。(四)总结阶段(2003年3-4月)。对2002年我市实施畅通工程工作进行总结,并着手制订2003年工作意见。市政府将对整体工作进步明显、解决突出问题成绩显著的县区、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六、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综合协调机构。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将实施畅通工程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做好协调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改善交通环境、维护交通秩序的良好局面。市政府成立实施“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副市长赵怀明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李金华、市公安局局长毕宝文、市建委主任隆方同、市交通局局长王洪昌、滨城区常务副区长顾清森同志任副组长,市计委、经贸委、教育局、综治办、文明办、财政局、纠风办、广播电视局、工商局、公路局、妇联、滨州军分区、市武警支队、市安监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杨万信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建委城建处主任马良德同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马和滨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全市畅通工程的组织、协调和信息反馈工作,同时指导、督促各县实施工作。各县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县畅通工程实施工作。市及各县(区)实施“畅通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例会,提高组织协调和综合指导能力,及时总结经验,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并制定对策。要经常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和评价,督促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二)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推动交通管理社会化进程。要本着以教育为主导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的原则,充分认识到宣传的重要性,将交通安全宣传、交通法制教育与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同步实施。同时要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开展交通安全进社区和少年儿童平安回家活动,普及交通安全法制教育;通过宣传,教育广大市民学会安全走路、安全行车、安全乘车、规范停车;要强调宣传方式的多样性,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开展宣传活动;要广辟宣传阵地,扩大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使交通法规家喻户晓,普遍提高市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意识,使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三)加大资金投入,完善道路基础设施。要广开渠道,确保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及交通管理设施资金到位,进一步扩大建设规模,保证建设质量,提高路网密度,完善路网结构。要坚持道路建设与交通管理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投入使用。新建、改建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交通隔离设施以及各类公共设施要一次到位,避免重复开挖影响道路交通,损坏路面。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科学设置和施划交通标志、标线,合理渠化交通。完善行人过街设施,增设交通隔离护栏,根据交通流的特性和交通秩序状况,安装多相位信号灯和电子警察,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明确路权、规范交通行为的原则。(四)完善指挥中心建设,加快交通管理科学化、现代化步伐。要认真组织居民出行、公共交通、交通流特性等基础调查,开展交通影响分析,掌握城市交通现状。在科学、系统地分析交通调查数据的基础上,根据城市功能定位和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完善包括道路交通规划、公共交通规划、停车场规划、交通需求管理规划等内容的综合交通规划以及交通管理规划,并组织专家评审,报政府批准实施。要深挖道路资源,科学组织交通,广泛运用交通工程理论,根据道路的类型,采取相应的组织优化措施,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能力。要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成立我市畅通工程专家组,就全市交通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开展专业培训。要升级扩充交通管理信息系统,提供快速的信息查询和传递服务。根据两部考核评价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加强交通指挥中心建设,扩大功能和监控范围,开发推广交通诱导系统,提高交通流组织能力。改善公路巡警执勤技术装备,推行勤务新机制,提高管理效率。(五)实行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解决影响城市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各县及市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排查当前影响交通安全和交通畅通的严重违章行为,对秩序混乱、事故多发、经常发生交通堵塞的区段,协调有关部门集中开展整治。对市区、城区出入干道、快速干道上机动车超速、超载、强行超车、疲劳驾驶、闯信号、争道抢行、乱停乱放等违章要重点整治。要把治理非机动车、行人交通秩序作为交通管理工作上等级、上台阶的重要突破口,对行人、非机动车闯信号、过街不走人行横道等违章要加大管理力度,要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其除进行依法处罚外,还要通过组织学习交通法规、观看事故录像等方式,教育他们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六)以点带面,狠抓交通示范街(区)的建设。要把交通示范街(区)作为城市交通建设和管理的试验基地,通过创建交通示范街(区),不断总结提炼新经验、新方式、新机制,归纳形成日常工作规范,运用于整个管理工作,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带动城市交通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要选择具有代表性、管理难度大、秩序混乱的区段作为交通示范街(区),在资金投入、管理力量、交通基础设施方面向其倾斜,重点加强建设和管理。(七)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加强日常考核。各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城市交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按照《方案》规定的目标和要求,制定详尽的工作方案,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单位、个人,主要负责人要对实施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及时纠正、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到位,取得实效。各县要认真对照评价指标体系,注意资料整理和积累,建立基础工作台帐,今年我市对实施畅通工程工作进行两次自评,各县(区)自评结果分别于10月30日、12月15日前上报市公安局、市建委。市公安局、建委将不定期对市区、各县城区实施畅通工程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对组织不力、工作没有起色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组织各县公安、城建等部门开展畅通工程互查、赴先进城市考察,学习借鉴成功经验,取长补短,提高我市实施畅通工程的工作水平。主题词:公安交通方案通知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滨州军分区。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2年10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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