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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关于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进程清理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02年04月12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了确保我市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进程,清理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中央、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这次清理工作实行市委、市政府负责制,因此,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班子,制定工作计划,确保清理工作于2002年2月中旬完成。各县(区)党委、政府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对规范性文件和本级党委、政府及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组织清理,并认真做好以下党委、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的指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委、市政府成立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局。市政府法制局会同市外经贸委对清理工作加强指导,提供服务。同时,由市政府法制局牵头组织抽调有关部门人员,具体负责清理工作。二、严格标准,确保质量清理工作专业性强,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研究、理解和把握WTO协定及我国所作承诺的相关内容,严格按照原则和标准,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逐一对照检查,认真进行清理,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绝不能因为我市的工作疏漏而引发国际贸易争端,损害我国政府在国际上的形象和利益。根据中央和省里要求,清理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法制统一原则。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是我国宪法确定的一项基本原则。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不得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需要改变或者撤销地方性法规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决定;需要改变或者撤销部门规章,由国务院依法决定;政府规章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由国务院裁决。对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专属立法权和其他属于中央立法的事项,包括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地方不得制定地方性法规或者政府规章。随着形势发展,凡是法律、行政法规为适应加入WTO进程的需要已经做出修改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应当做出相应修改。按照WTO协定的要求,中央政府负有保证WTO协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的责任,特殊经济区(包括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等)也不能例外。在特殊经济区实行的特殊政策由中央规定,有关地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不得违反WTO协定和我国所做承诺。(二)非歧视原则。非歧视地进行市场经济活动,既是WTO协定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打破地方封锁和行业垄断,建立全国统一市场的客观要求。必须严格遵守非歧视原则(包括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对进口商品以及外国人的知识产权与本国商品以及本国人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对国内其他地方的商品或者服务与本地商品或者服务一视同仁;根据我国所作承诺,给与外国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相应的待遇;对来自WTO不同成员的商品、服务、投资或者知识产权要同等对待。在清理工作中,要严格按照非歧视原则的要求,修改或者废止不符合该原则、阻碍全国统一市场形成的规定。(三)公开透明原则。公开透明是WTO协定的一项重要规则。它要求所有有关贸易的法律、法规和其他政策措施必须公开,并且在公布和施行之间一般要有一段时间间隔。我国现行法律对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制定过程中征求意见及公布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地方必须严格执行这方面的规定。在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其他政策措施过程中,要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各方面包括被规范对象的意见;除了涉及国家安全、外汇汇率和货币政策的确定以及一经提前公布将有碍其实施的规定(一般有中央制定)之外,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的公布与施行之间都要有一段时间间隔,不能一公布就施行。所有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都要统一在当地地方人大常委会公报或者政府公报上公开刊登。在清理过程中,对修改后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以及以前没有公开但仍需要执行的政策措施,都要及时在当地地方人大常委会公报或者政府公报上公布。凡是内部掌握或者带有密级,但属于普遍使用的文件,有符合WTO协定和我国对外承诺的,必须按要求公布后再执行;对不完全符合WTO协定和我国对外承诺,仍需要继续执行的内部文件,先修改后公布执行。根据我国宪法、立法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只能由中央规定的事项,如外汇、进出口、关税、海关估价、贸易救济措施等,地方不得作出规定,已经作了规定的一律废止;凡是按照WTO协定不能做出限制性规定的事项,地方也不得做出规定;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地方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做出规定的事项也应当符合WTO协定和我国所作承诺。为此,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涉及以下内容的,应当修改或者废止:1.规定对进口产品征收的直接或者间接国内税、费高于国内同类产品的,或者对来自不同成员的同类产品征收不同税、费的。2.规定给与进口产品在国内销售、运输、购买或者使用等方面的待遇低于国内同类产品的,或者对来自不同成员的同类产品给与不同待遇的。3.规定给与外商投资企业在国内采购原料和零部件的待遇,或者给与其在国内外销售自产产品的待遇低于国内的企业的。4.规定给与外商投资企业在本地区使用交通、能源、基础设施、其它公共设施以及获得生产要素方面的待遇低于国内企业的。5.规定对进出口产品征收超出相应服务成本的进出口规费的。或者对来自不同成员的进口产品征收不同标准的进出口规费的。6.规定对进出口产品设定数量限制、补贴等非关税措施或者实施相关的非关税措施程序的。7.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来自不同成员的产品使用不同的采购条件或者采购程序的。8.规定与国家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措施不同的措施的。9.规定进口产品适用的标准高于当地产品的,或者对来自不同成员的进口产品适用不同标准的,或者地方标准构成对贸易的不合理限制的。10.规定以出口实绩或者以使用国产货物作为条件给与生产者补贴的。11.规定对农产品出口给与补贴的。12.对有关产品进出口做出下列规定的:(1)要求企业购买或者使用特定种类、数量、价值的本国产品或者在当地生产中按数量或者价值的一定比例使用国内产品的;(2)要求企业购买或者使用进口产品的数量或者价值与企业出口本地产品的数量或者价值挂钩的;(3)通过将企业的外汇支出与企业从境外获得的外汇收入挂钩,限制企业进口直接或者间接用于生产所需要的产品的。13.规定外商投资审批以国内是否有同类产品的生产者或者以出口实绩、当地含量、技术转让等为条件的。14.对服务业作出下列规定的:(1)规定给与来自某一成员的服务或者服务提供者的待遇低于给与来自其他成员的服务或者服务提供者的;(2)对服务提供者的资格和能力的要求超出为保证该服务的质量所必需的限度的,或者这些要求缺乏公开、明确、客观的标准的。(3)许可程序本身构成对服务贸易限制的。15.对我国在加入WTO谈判中作出具体承诺的有关服务业,在下列方面作出规定的:(1)以数量配额、垄断、专营等方式,对服务提供者的数量加以限制的;(2)以数量配额方式或者根据经济需求状况对服务总营业额或者服务资产总值加以限制的;(3)以数量配额方式或者根据经济需求状况对服务网点总数或者服务产出的总量加以限制的;(4)以数量配额方式或者根据经济需求状况对特定服务行业或者服务提供者雇用的人员总数加以限制的;(5)规定服务提供者需要以特定组织形式提供服务的;(6)规定外方股权比例或者外方投资总额以限制外资进入的。16.对我国在加入WTO谈判中作出具体承诺的有关服务业违反我国所作承诺给予来自其他成员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低于国内同类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17.规定影响知识产权的获得、范围、维持、使用、丧失等知识产权保护实体标准的。18.规定获得知识产权的行政程序和收费标准超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或者在法律、行政法规未作规定的情况下,对中外当事人或者不同成员的当事人规定不同程序和收费标准的。19.规定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的行政救济程序和收费标准超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或者对中外当事人或者不同成员的当事人申请救济规定不同程序和收费标准的。20.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有与WTO协定和我国对外承诺不一致的其他内容的。三、积极稳妥,按时完成清理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1991—2001年行署、市政府文件(含党委、政府联合发文)由市法制局负责。1985—1990年底行署文件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1985—2001年底的地委、市委文件,由市委办公室负责。1985年以前所有党委、政府文件原则上一律废止,确实需要继续执行的文件可另行制定。时间界限,重点是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85年以来,党委、政府文件,特别是涉及对外经济贸易有关政策和加入WTO不一致的文件一律清理。市委、市政府决定,全市的清理工作春节前即2002年2月中旬基本完成,明年3月底前彻底完成清理任务。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及有关材料,明确清理工作的原则、范围和标准,组织成立领导班子,拟定工作方案,搞好清理工作部署。市政府各部门经原行署和市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保留、修改、废止情况于2月底前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法规科。市政府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全市清理情况进行检查指导。2002年3月底前,根据清理进展情况,各级党委、政府要及时对需要废止和修改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进行审议,并将审议结果在本级政府公报上公布。附件:滨州市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件滨州市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赵怀明副市长副组长:朱伟市委副秘书长杨光军市政府副秘书长张金华市政府法制局局长李慎猛市外经贸委主任成员:皮台田市经贸委副主任韩杰市计委纪检组长黎民市外经贸委副主任李文柳市科委副主任赵吉岭市公安局副局长朱桂臻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侯友新市人事局副局长李玉泉市文化局副局长杜建民市农业局副局长张海市建委副主任冯艳霞市财政局副局长武建国市交通委副主任王乃霞市教委纪检书记房延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张兆光市林业局副局长张明市工商局副局长韩智勇市国税局副局长王志云市地税局副局长郭瑞庆市新闻出版局副局长朱立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局,由张金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景杰、黎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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