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招商引资

山东青岛文化产业新政:社会资本与外资获准控股国有影视机构

文化产业 外商投资
所属地区:山东-青岛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1日
近日,山东省出台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系列举措,其中明确鼓励社会资本和外资参与文化领域投资,允许以控股形式介入国有影视制作机构及文艺院团改制。这一政策被视为山东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扩大招商引资的重要突破,旨在通过市场化运作激发产业活力,培育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文化战略投资者。
一、打破行业壁垒推动资源整合
新政策强调消除区域限制和行业分割,支持国有文化企业通过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优化资源配置。青岛西海岸新区作为试点区域,已率先探索社会资本参与影视基地运营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模式,为全省提供可复制的经验。
二、社会资本准入范围显著扩大
除传统出版、广电领域外,政策明确开放演艺、动漫、数字文化等细分市场。在确保内容导向正确的前提下,民营资本可控股国有文艺院团,外资可在限定比例内投资文化科技融合项目。济南、烟台等地同步推出配套税收优惠,降低社会资本进入门槛。
三、强化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平衡
文件要求所有改制项目需建立双重效益评估机制,原创舞台艺术作品将获得专项扶持资金。潍坊国际风筝节、曲阜孔子文化节等品牌活动被列为重点招商项目,吸引资本投入文化IP开发。
四、构建全链条产业扶持体系
从创作孵化到市场推广,山东计划建立省级文化产业投资基金,联合金融机构开发版权质押等新型融资产品。临沂书圣文化城、淄博陶瓷琉璃产业园等园区将优先享受土地、人才政策倾斜。
五、建立风险防控与动态监管制度
针对外资进入敏感领域,政策设定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明确禁止投资范畴。省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文化安全底线不受冲击。该系列措施的实施细则预计年内陆续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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