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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推进夜间经济繁荣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4日
有效性: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关于推进夜间经济繁荣发展的十条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4月13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推进夜间经济繁荣发展的十条措施为进一步繁荣聊城夜间经济,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品质化、多元化、便利化的夜间消费需求,激发新一轮消费升级潜力,促进服务业加快复苏,充分提升城市魅力,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快推进夜间经济发展制定以下措施。一、塑强夜间经济特色品牌(一)优化发展格局,打造夜间特色场景以打造“夜享水城”城市品牌为目标,培育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高品质夜市和多业态融合发展的夜经济场景。利用2年时间,将聊城市区夜间经济打造形成“一核六圈多点”的发展格局,即“1个夜间经济核心地标+6个夜间经济商圈+N个夜间经济集聚点”。1.“1个夜间经济核心地标”,即围绕东昌湖区块,全力打造“夜享水城”城市地标。2.“6个夜间经济商圈”,即围绕市中心商圈、古城商圈、铁塔商圈、万达广场商圈、振华-当代商圈、月季里商圈,配套各类设施,完善服务功能。3.“N个夜间经济集聚点”,即在主城区依托现有的夜间特色街、夜间生活点,通过改造提升,发展多个夜间经济集聚点。每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根据文化特色与资源优势,建设1-2个集旅游、餐饮、购物、娱乐、商业等多业态于一体的夜间消费集聚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旅游发展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二)建设特色街区,培育夜间经济载体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立足存量、提档升级、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规划建设一批与区域商圈发展相融合的夜间特色消费街区,培育一批体现聊城历史风貌和特色的夜间经济载体。1.利用3年时间,每个县(市、区)、市属开发区重点建设改造1-2条夜间特色商业街区,全市重点培育3-5个市级夜间经济特色街区。打造京东“聊·胜一筹!”智慧街区,优化街区业态布局,推动产品创新和产业升级,促进“夜游、夜购、夜品、夜娱”等消费业态融合发展,满足消费者夜间消费需求。2.大力推动现有街区改造提升,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围绕古城四条大街、东关街、万达欢乐小镇、月季里等街区,紧跟年轻群体消费热点,推动酒吧、咖啡店、书吧、电竞馆、轻餐饮等新兴业态复合集成。3.规范提质“当街”“米市街”“朱雀街”等主题美食街,建设打造主城区新的夜宵集聚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旅游发展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三)丰富消费业态,完善夜间产品供给1.“夜购”,引导万达广场、百货大楼、五星百货、大润发、亿沣等大型商超延长营业时间,举办夜间推广、打折让利等活动,鼓励品牌商超建立24小时便利店。2.“夜食”,突出聊城特色,挖掘地方食材品牌价值,完善菜系标准,引导菜品创新。鼓励举办各类美食节、小吃节、啤酒节、餐饮嘉年华活动,依托东昌湖风景区、运河古城历史文化长廊和铁塔商圈,积极推动运河清真餐饮文化不夜城项目建设,打造聊城夜间特色美食集聚区。引进国内外知名小吃,咖啡馆、酒吧、茶馆等休闲餐饮业的知名连锁企业,进一步丰富聊城饮食产品。3.“夜游”,将聊城历史文化充分植入夜间经济,全面做强古城之旅,建设高品质步行街,推出一批夜间游玩项目。创新推动光岳楼、古城墙与角楼、山陕会馆、古运河等历史文化地标与现代新兴文化、数字技术的融合发展,打造一批“网红打卡地”。结合微演艺、沉浸式体验、互联网经济等,推出一批夜间文化旅游体验项目,整合我市国有院团资源,对接水城明珠大剧场等平台,创作多模式、多主题的专业演艺产品,打造夜间演艺高地,建设一批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4.“夜读”,鼓励聊城市图书馆、新华书店及“网红书店”丰富服务手段,延长营业时间,定期举办夜间读书派对、书友会等主题活动。5.“夜健”,发展夜间体育健身服务,适当延长公共体育设施夜间开放时间,满足市民日常健身需求。积极引进国内外夜间体育赛事项目,发展夜间体育产业链条。依托东昌湖、望岳湖、徒骇河、大运河,开发夜游水城、环湖健身娱乐等旅游产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旅游发展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四)培育产业基础,优化夜间消费服务1.加大引进国内外知名商业综合体、品牌酒店集团和连锁酒店的工作力度,建成吸附能力强、档次水平高的大型商业综合体、高星级饭店、高端度假酒店和知名连锁酒店,形成布局结构合理,主题特色鲜明的酒店产业发展体系。2.大力发展夜宿经济,加快引进培育一批特色精品民宿、主题文化酒店,提升服务品质和酒店文化内涵,发展汽车营地、特色农家小院等多种形式的住宿设施,丰富住宿旅游载体,提高游客参与度、延长游览时间,提升夜宿服务水平。3.引进培育高水平运营主体,规范化经营,专业化运作,形成特色突出、业态丰富、深受市民和游客欢迎的夜间经济新亮点。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二、完善夜间经济服务配套功能(五)优化公共配套设施完善全市移动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夜间经济特色街区、景区、酒店等重点场所的5G网络覆盖率。充分考虑夜间经济特点,加强水电气供给、生活垃圾清运及处理、公共厕所及休息座椅改造提升等配套设施建设。对夜间经济重点区域、特色街区进行不同主题风格的集中亮化美化,全面提升主要街道夜景灯光亮化效果,烘托城市夜间消费氛围。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国网聊城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六)优化夜间出行服务指导改善提升景区景点周边停车场条件,完善交通安全设施,设立临时停车区域,灵活采取限时禁停措施或限时停车措施。拓展完善夜间经济重点街区、停车点位的地图导航服务,为群众夜间择路出行、停车提供引导服务。完善提升火车站、汽车站和入城口等重要节点交通指引标识引导服务功能,促进夜间特色景区多语种标识系统的规范化建设。坚持“柔性执法”,适当放宽通行政策。根据夜间经济特色街区及主要旅游景点的实际客流情况调整延长城市公交线路和运营时间。积极探索公交夜间服务新模式,开通围绕夜间经济重点商圈、主要街区的定制公交。鼓励规范“网约车”发展,加强出租车管理,依法打击和取缔“黑出租”。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七)优化管理服务环境构建科学的夜间经济治理体系,建立居民、游客、政府共管机制,鼓励成立各类街区管理机构,规范本区域夜间经济发展。引导企业开展包括夜间经济商品质量、服务水平、购物环境等内容的消费体验评价并公开评价结果,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完善“谁监管、谁受理、谁维权”的消费维权机制。维护夜间市场经营秩序,依法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加强指导服务,放宽夜间特定时段相关摆卖管制,促使有序经营。建立审批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降低夜间经济街区经营主体准入门槛。经审批许可,沿街商户可利用街面开展形象展示推广活动。完善疫情防控、食品安全、治安、消防等配套管理措施和服务功能,健全夜间公共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三、建立夜间经济工作推进机制(八)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聊城市推进夜间经济发展工作专班,负责全市夜间经济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成员单位负责相关夜间经济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夜间经济项目建设、改造、业态引进等工作。将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夜间经济发展情况纳入重点工作或重点项目观摩。有关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尽快制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的配套政策。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要制订本地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的细化方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旅游发展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九)加强政策扶持从2023年到2025年,市级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夜间经济发展,用于对认定的特色街区、文旅消费集聚示范区等管理机构和夜间经济重点项目的奖励,以及环境卫生保洁、管理补助、冬季补贴等,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每年安排相应的配套奖补资金。夜间经济街区运行管理原则上实行“以市养市”,对发展夜间经济的市场主体根据需求适当给予财政补助。支持运营商集中结算、统一核算、完善会计资料,对纳入统计部门限上统计的给予一定资金扶持。为美化街景设置的公共照明和装饰照明设施等非经营性用电可接入市公共配电网,相关费用由各级财政承担。积极构建政府主导的投资平台,大力吸引社会资本,培育优选高水平运营主体,招引扶持特色商户。研究制定夜间经济特色街区标准,并适时开展评定工作,对符合标准且排名前3-5位的街区授予“夜间经济特色街区”称号,对投资主体按照总投资额的1%-5%给予财政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统计局、国网聊城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十)加大宣传力度聚焦我市夜间经济核心产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官方网站等传统媒体,广泛开展夜间经济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微信、微博、抖音等社交新媒体作用,讲好夜间经济故事、做好个性化包装。大力引进第三方专业商业运营策划公司,提升夜间商业活动营销水平。注重对青年群体的精准性营销,强化网红式、直播式营销宣传,进一步提升聊城夜间经济知名度、美誉度。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附件:聊城市推进夜间经济发展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附件聊城市推进夜间经济发展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组长:刘文强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组长:马卫红副市长王刚副市长成员:侯德功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潘玉峰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广奎市政府办公室一级调研员王亚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主任,市新闻办主任宋风河市公安局二级警务专员盛强市商务局局长周江涛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王伟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魏发奎市财政局副局长栾振波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闵杰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陈鹏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侯森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翟荣忠市应急局副局长申磊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冯子峰市商务局副局长刘艾新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张宏图市教育考试与教学研究院院长李光市服务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王泽军市统计局普查中心主任张玉芝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袁纯霞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冯磊市行政审批局四级调研员赵雷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主任张妍东昌府区委常委,副区长刘田茌平区副区长王庆瑞临清市政府二级调研员贾国顺莘县副县长张琪冠县副县长陈峰阳谷县委常委,副县长季立飞东阿县委常委,副县长张婷婷高唐县副县长范志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徐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崔跃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服务中心主任张官庆市旅发集团董事长刘德善国网聊城供电公司副总经理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盛强、周江涛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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