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产业园区

山东聊城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山东聊城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山东聊城关于公布和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可另收费的一次性耗材目录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聊城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8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度假区社保中心,市属公立医疗机构:根据省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情况和我市实际,为做好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同省级衔接,我市在专家论证的基础上,按照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鲁医保发〔2020〕62号)精神,现就我市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可另收费的一次性耗材目录通知如下:一、修订价格项目内容:(一)修订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磁共振平扫(1.0T-1.5T以下)项目暂按1.0T以下平扫价格收取,不纳入新项目管理。(见附件1)。(二)对可另收费的一次性耗材目录进行补充(见附件2)。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三)重新公布部分新增项目90项(见附件3)。有效期至2023年10月30日。(四)重新公布康复项目29项(见附件4)。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二、有关工作要求:市医保经办机构要及时做好系统更新维护,确保政策顺利实施;各县(市、区)医疗保障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规定,指导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做好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公布工作;各公立医疗机构应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做好价格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本通知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如遇上级政策文件调整,从其规定。聊城市医保局2022年09月08日(此件公开发布)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img_loading
智能检测中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
  • 其他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