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4日 政策文号:梁政办发〔2020〕4号 有效性:有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及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的总要求,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聚力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落实国家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推进生态脆弱区的修复治理,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格局,统筹全域要素配置,发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整体谋划新时代梁山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推动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安全和谐、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实现我县高质量发展和转型升级,绘制梁山未来美丽国土蓝图。二、工作原则(一)坚持生态优先,底线管控。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约束,坚持底线思维,优先布局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空间,统筹落实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二)坚持以人为本,提升品质。科学配置各类要素资源,注重人居环境改善,完善全覆盖与均衡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强化全过程公众参与,把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规划编制实施水平的标准,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实现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三)坚持统筹协调,突出特色。根据全县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结合我县实际,落实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统筹考虑区域协调、城乡融合、可持续发展等需求,合理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保持规划前瞻性,突出地方特色。(四)坚持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坚持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压茬推进,加强城乡“一盘棋”统筹,明确城乡主要约束性指标和空间管控要求。建立部门协作、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三、工作内容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县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做出的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既是落实省市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细化落实和具体安排,也是编制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的依据,是从战略性规划到实施性规划的重要节点,在空间规划体系中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根据《山东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任务要求,结合梁山县实际,主要有十大工作内容:(一)开展“双评价”和规划评估。围绕我县自然环境、资源条件、经济发展、公共服务设施等开展基础资料收集和分析,进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工作,客观全面评价资源环境本底状况,明确空间发展潜力规模及分布范围;对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其他空间类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识别各类空间规划的矛盾冲突。(二)建立基础数据一张图。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基准,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以地理国情普查、地质环境调查和森林、草原、湿地、矿产等专项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规划成果为补充,分析比较各类数据口径差异。充分融合现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等空间规划,形成工作底图。(三)落实国家和区域重大战略,明确战略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省赋予梁山的责任和使命,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提出2035年县域国土空间发展目标,明确各项约束性和引导性指标。(四)明确空间格局,划定“三线”。确定梁山县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总体格局;明确全域城镇体系,确定全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及其准入规则,统筹、优化和确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控制线,明确管控要求,合理控制整体开发强度;确定城镇开发边界内集中建设区的功能布局,明确城市主要发展方向、空间形态和用地结构。(五)落实要素配置,提升城市品质。落实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提出的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资源保护、利用要求,明确约束性指标;统筹安排县域交通等基础设施布局和廊道控制要求,明确重要交通枢纽地区选址和轨道交通走向;提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和布局要求;对城乡风貌特色、历史文脉传承、城市更新、社区生活圈、绿地水系建设等提出原则要求。(六)强化国土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明确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目标、任务和重点区域,安排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工程的规模、布局和时序;明确各类自然保护地范围边界,提出生态保护修复要求,提高生态空间完整性和网络化。(七)推进乡村振兴。促进乡村地区一二三产融合,推动产业发展;切实落实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控制目标和任务要求,落实上位规划与农业发展有关的重点项目区范围;优化乡村空间布局,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引导乡村地区有序发展。(八)明确规划内容传导要求。提出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实施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对乡镇(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相关要求。按照编审结合、利于实施的原则,研究规划成果和报批成果的体系构成以及数据库标准等,探索建立常态化评估和动态调整完善机制。(九)开展重大专题研究。坚持政策导向、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围绕空间发展战略、经济发展战略、国土空间格局优化、生态保护修复、国土综合整治、城镇体系构建、基础设施布局、城市更新、乡村振兴和配套政策创新等关键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为规划编制提供强有力支撑。(十)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为基础,利用大数据和新技术,推进国土空间全域全要素的数字化和信息化,确保“发展目标、用地指标、空间坐标”一致,支撑国土空间规划评估、编制和实施管理,实现国土空间治理的现代化。四、主要工作任务(一)战略目标板块。研究制定梁山县2035年发展目标,展望远景2050年发展目标;制定各项约束性和引导性指标。(二)空间格局板块。研究制定全域城镇体系;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应性评价”研究等。(三)要素配置板块。研究落实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提出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资源保护修复要求;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评估;统筹资源压覆与城乡发展的关系;确定县域交通等基础设施和廊道控制要求等内容。(四)生态修复板块。研究安排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工程的规模、布局和时序;明确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范围边界,提出生态保护修复要求。(五)乡村振兴板块。研究探索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落实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控制目标和任务要求;优化乡村空间布局,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六)分解落实板块。研究提出分阶段规划实施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下位规划、专项规划需要落实的约束性指标、管控边界和要求;提出对功能区规划、详细规划的分解落实要求。(七)政策措施板块。研究建立城乡体征指标体系;健全规划传导机制,规划实施措施。(八)其他板块。基于国土“三调”,构建县域现状数字化一张图;开展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评估等。五、规划范围和期限国土空间规划范围为梁山县行政管辖区内的全部国土空间。规划期限至2035年。其中,规划基期为2019年,近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六、工作计划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推进、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方式,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县人民政府要求,建立协调机制,在规划编制各环节充分征求政府、专家、公众和驻地军事机关的意见,倒排工作计划,紧扣启动部署、规划编制、审查审批三个阶段工作,全面开展规划编制工作,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一)启动部署阶段(2020年3月底前)。组建规划编制工作专班,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建立组织领导机制,组建规划编制工作组、专家组,制定议事规则和相关制度,开展规划编制调研、编制经费预算申请、技术单位招标等工作。召开部署动员会议,先期开展“双评价”、“双评估”编制研究工作,全面开展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二)规划编制阶段(2020年4月—8月)。收集梳理有关基础资料,同步开展相关调研,全面推进评估评价、专题研究、规划编制等工作,形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具体安排如下:2020年3月—4月,启动空间类规划实施评估,开展重大专题和支撑专题研究,形成研究报告。2020年4月—6月,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初稿,形成规划文本、图集和数据库。2020年7月—8月,对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征求意见、论证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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