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关于印发聊城市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6日 政策文号:聊政办发〔2019〕14号 有效性:有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方案》(鲁政发〔2018〕2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主要目标加快建立统一管理、共同实施、权威公信、通用互认的质量认证体系,经过3-5年努力,质量认证在工业、农业、服务业、社会治理领域得到广泛实施,各类企业组织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质量管理能力明显增强,主要产品、工程、服务尤其是消费品、食品农产品的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形成一批竞争力较强的质量品牌。二、主要任务(一)推广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鼓励企业运用质量认证方式加强质量管理,推动质量管理先进标准、方法向一二三产业和社会治理等领域全面延伸。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推动质量管理通用要求与行业特殊要求相结合,建立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到2020年,组织1000家以上企业开展质量管理标准培训,新培育一批质量标杆企业,推动60家以上大中型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任务措施均需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二)转变政府质量治理方式。切实增强各级政府的质量意识,加强质量基础建设,推广质量管理标准和质量认证手段,提升质量治理能力,推动各个行业抓质量提升。在农业生产领域重点推行“三品”认证;在化工、冶金等高耗能行业重点推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在建材、造纸等高污染行业重点推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在危化品等高危作业行业重点推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在食品安全领域重点推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认证;在信息技术领域重点推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重点推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在文化、教育、旅游、养老、物流等服务业领域重点推行服务认证。到2020年,全市各类认证有效证书增加至4600张。(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三)以质量认证促进乡村振兴。积极推进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大幅度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培育打造一批高端农产品认证品牌,以认证推动农产品质量分级管理。在美丽乡村、田园综合体、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领域,积极推行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促进农业“新六产”发展。到2020年,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认证证书达到500张。(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四)以质量认证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大力推行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汽车行业管理体系认证和节能节水产品认证,形成质量效益发展新动能。推动全市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换版升级,支持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等社会组织开展质量服务活动,引导推动各类企业尤其是服务性企业、中小微企业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实施国有大中型企业质量管理“领跑者”行动,带动各行业质量管理水平整体跃升。到2020年,工业生产领域各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达到1200张左右。(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五)以质量认证带动对外经贸发展。深化质量认证国际合作互认,指导和推动我市出口企业开展国际标准管理体系认证和主要贸易国产品认证,加强区域性技术标准与认证合作,推动我市产品、技术、装备、工程、服务“走出去”。鼓励外资品牌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进入我市检验检测认证市场,支持市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拓展国际业务、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对外贸易重大项目,开展检验检测认证机构间结果互认,研究应对合格评定类技术性贸易壁垒。到2020年,我市主要出口企业国际标准管理体系认证覆盖率达到90%以上。(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聊城海关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六)以质量认证助力环境保护和质量安全。围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四减四增”三年行动,积极推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低碳产品认证和绿色产品认证。推动水泥、铝合金型材、平板玻璃等生产企业积极开展低碳产品认证。在一定规模建材产品领域先行先试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和标识体系,鼓励重点工程优先采用获得绿色产品认证的建材产品,逐步向其他产品推广,不断扩大绿色产品的有效供给。鼓励引导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等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规范。到2020年,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达到580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七)积极参与“泰山品质”高端认证。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泰山品质”高端认证,运用认证手段推进区域品牌建设,推动我市产品、服务品牌高端化。(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八)深化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发挥强制性认证“保底线”作用,对列入国家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依法实施强制性认证管理,严禁未获强制性认证的产品进入市场。定期开展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督检查,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九)简化规范检验检测资质行政许可。深化“一次办好”改革,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按照上级有关部署,建立“互联网+”资质认定管理模式,推广电子证书、网上办理、网上查询,缩短行政审批时间,建立资质证书一般性变更办理快速通道。(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健全质量认证监管体系。建立县级日常监管、市级监督抽查机制,推动部门联动监管。推行“互联网+认证监管”,加强信息化监管系统应用,提高监管信息可追溯性。对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领域认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加大质量认证监管力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组织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和获证企业、产品的联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检验检测认证活动和出具虚假数据或检验报告,伪造、冒用、买卖认证证书或者认证标志等行为,坚决整治各类“认证乱象”。对主观故意、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列入质量严重失信“黑名单”,实行“一次失信、永久退出、终身禁入”。(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二)优化行业发展环境。打破部门垄断和行业壁垒,强化认证活动第三方属性,健全市场化运行机制。将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和人才纳入“双招双引”计划,支持实力雄厚、国际影响力强、国际互认度高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落户聊城,鼓励社会力量开展检验检测认证业务。对符合条件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给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推动在政府采购、行业管理、行政监管、社会治理等领域广泛采信第三方认证结果,推动实施质量认证责任保险、获证企业授信等政策。加大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商标和品牌保护力度,鼓励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申报省长、市长质量奖。(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投资促进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促进行业改革发展。加强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建设和统一管理,保持质量基础设施系统完整。明确功能定位,加快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推动社会化、市场化程度高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转企改制。今后,除特别需要外,政府部门原则上不再直接举办一般性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四)打造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平台。推进检验检测产业规模化发展,建设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聚焦区。以国家级铜铝冶炼及加工产品、轴承产品、输配电及控制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为重点,建设公共研发和检验检测认证技术服务平台。全面建成鲁西质检中心,打造冀鲁豫三省交界地区技术领先、全国一流的高水平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检验检测认证“一体化”解决方案和“一站式”服务。(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五)提升行业综合服务能力。支持在基础条件好的检验检测机构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推动检验检测机构参与全省重大基础研究、核心技术研究、技术标准研究以及重大科技专项攻关,解决产业发展关键技术问题。支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开展基于大数据的统计调查分析,为政府决策和企业质量提升提供技术支撑,积极拓展电子商务和跨境贸易领域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市统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三、保障措施(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将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工作方案,完善配套政策,建立健全相应议事协调机构和工作机制,全面加强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分工职责和工作任务,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加强政策衔接,落实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机制,提高协作效率。(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聊城海关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七)加强综合保障。各级政府要将质量认证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制定财政支持和激励政策。在省级财政给予支持的基础上,对新确定的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对获批国家质检中心、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国家检测重点实验室以及对通过“泰山品质”认证的,经认定后,市财政给予一定的贴息、奖补或股权投入。推动和支持高等学校加强质量认证学科教育建设,落实认证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加强基层质量认证监管力量。(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聊城海关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八)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弘扬质量文化,传播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普及质量认证知识,宣传推广获得质量认证的产品和服务,科学引导生产消费,激发质量提升动能。(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聊城海关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九)加强督促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质量认证工作作为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重要举措,加强督促检查,抓好试点示范,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切实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局面。(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抄送:市委有关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察委,市法院,市检察院,聊城军分区。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2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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