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8日
政策文号:聊政发〔2011〕35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国有资产监管,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步伐,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鲁政发〔2011〕10号),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一五二”产业基地建设和“4455”工程的全面实施,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做大做优做强国有企业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机制,着力增强国有企业竞争力,不断提高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水平,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引领作用,为生态型强市名城建设做出新的贡献。二、基本原则(一)坚持科学发展。遵循市场经济和企业发展规律,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科学发展、持续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二)坚持依法规范。把握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正确方向,按照国家所有、分级代表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依法健全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以下简称“三统一、三结合”)的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三)坚持结构调整。充分利用国有企业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优势,大力培育发展高端产业、高端产品、高端技术,加快推动国有经济转型升级。(四)坚持创新驱动。加大体制、机制、管理和技术创新力度,推动国有企业科学发展再上新台阶。(五)坚持扩大开放。强化竞争意识,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科学配置生产要素,促进全市国有企业快速发展。三、主要目标到十二五末,力争实现以下阶段性目标:一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全市国有资产监管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基本形成覆盖全面、权责明确、规范高效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运营新格局。二是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不断优化。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成效显著,战略新兴产业形成一定规模,现代服务业比重得到较大提升,引进外资和对外合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力打造鲁西化工、东阿阿胶、中通汽车三大现代产业园区,着力培植精细化工、生物制药、新能源客车等三大新兴产业。三是国有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发展动力明显增强。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逐步形成,各种创新要素在企业集聚,贡献率显著提高。公司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公司治理结构逐步规范,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完善。股份制改革实现新突破,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结构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证券化水平显著提高。四是国有经济发展步伐明显加快,运行质量大幅提升。全市国有企业主要质量效益指标明显好于全市平均水平,重点骨干企业在全国同行业中的位次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国内领先、能够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的国有大企业、大集团。四、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一)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一是认真贯彻中央、省关于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明确国有资产的监管责任主体,落实国资监管机构和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要按规定将经营性国有企业纳入国资监管机构统一监管。坚持统一授权、统一规则、分类监管原则,探索推进国资监管机构授权、委托监管模式。健全国有资产监管组织体系,依法落实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的各项职权,确保实现“三统一、三结合”。各县(市、区)要按照“三统一、三结合”的原则,完善国资监管机构的职责,明确国有资产监管的责任主体和工作机构。经营性国有资产规模较大的县(市、区),要明确国资监管机构。依法规范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与监管企业、监管企业与所出资企业的关系。进一步完善上级国资监管机构对下级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指导监督制度。二是加强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以产权管理为核心、以业绩考核为重点,资产评估转让处置较为规范、企业改制制度较为健全、财务监管较为全面的国资管理制度体系。同时,要加强对企业贯彻落实法规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高制度建设水平。三是加强对县级国资监管工作的指导监督,健全指导监督组织体系和工作制度,完善上下协调联动机制,建立沟通交流平台,坚持专项指导监督与日常指导监督相结合、政策指导与工作指导相结合,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及时帮助解决县级国资监管机构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切实提高指导监督工作水平。(二)加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全面实施《企业国有资产法》,扎实做好产权登记、产权界定、清产核资、资产统计、资产评估监管、产权转让、综合评价等工作,突出加强国有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的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提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实现动态、全过程监管。建立完善企业章程管理办法,规范国资监管机构和国有企业的行为,加强国有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管理。全面落实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制度,积极推动国有企业重大资产处置和“公有资产、公共资源、公共产品”进场交易。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在市属国有企业全面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合理确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比例,不断完善国有资本收益支出结构,重点用于国有企业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高端服务业以及重大技术项目研发、人才引进等,发挥预算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促进作用。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公开制度,加强对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国有企业要依法履行上缴国有资本收益的义务。(三)严格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建立健全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一是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体系,确保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层层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全面推行对标考核、经济增加值考核,完善分类考核,加强对企业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工作的考核。加大对国有资产安全保障工作的考核力度,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探索建立企业负责人岗位评估和业绩评价制度。坚持把业绩考核评价结果作为确定企业负责人薪酬和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薪酬管理,统筹处理好企业负责人年薪与职工收入分配的关系,建立企业工资分配效益导向与市场化原则相结合、出资人依法调控与企业自主相结合、注重效率与促进公平相结合的收入分配机制,保障职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探索中长期激励办法,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严格企业负责人年薪管理,加强监督检查,杜绝非法和制度外收入。二是建立健全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国有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完善企业内部审计制度,促进企业负责人廉洁从业,对违反法律法规、制度、程序或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追究相关领导人员责任。(四)加大对企业重大事项的监管力度。加强对企业合并、分立、上市、增减注册资本、改革改制、产权转让、战略规划、财务预决算、发行债券、重大投资、担保、大额资金运作等重大事项的监管,严控企业经营风险。建立健全国资监管机构审批企业年度投资计划、监督投资项目决策及实施、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后评价的投资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的各项规定,依法维护出资人、债权人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采取协议方式转让国有产权的,严格按规定报省国资委审批。加强企业财务预决算管理,建立健全国资监管机构对企业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审批制度。加强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监督检查,促进企业提高财务信息质量。进一步加强企业财务和资金监管,完善财务风险监管体系。强化对国有企业重要子企业重大事项和境外资产的监管,规范母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切实维护出资人权益。整合各类监督资源,探索监事会监督、审计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有机结合的有效途径。积极推行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五、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一)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推动国有企业转型升级。按照突出重点、有进有退的原则,推动国有资本向公共服务领域、资源性基础性行业、传统优势产业、地方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加快改造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适度超前发展公共行业。对一般竞争性领域中缺乏技术、人才支撑和长期亏损的国有中小企业,采取改制、出售、破产、注销等多种方式,加快国有资本退出步伐。着力建设鲁西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加快由原料化工向精细化工转变,拉长煤化工、盐化工、氟硅化工产业链;建设东阿阿胶生物制药工业园,发挥东阿阿胶的名牌优势,延伸产业链条,大力发展生物制药业,研制适应国际医药保健主流市场的现代阿胶新产品,打造世界著名的阿胶生产基地;建设中通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加快推进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专用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的产业化;加快推动鑫亚公司产品的升级换代,重点发展多缸泵和电控油泵,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扩大产能。加快公益性企业的发展,不断增强公益性企业承担城市和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提供公共服务等任务的能力,努力提高城市公共交通、供排水、供热、供气等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充分发挥保障民生的作用。不断拓宽融资渠道,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资金支持。进一步争取金融部门的支持,采取多种方式多渠道融资,加快资本证券化步伐,积极利用资本市场募集资金。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充分利用国有资本收益支持企业新兴产业建设,促进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二)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增强国有企业的发展活力。一是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加快全市国有企业对外合资合作步伐。借鉴我市部分国有企业与央企合作的经验,进一步加快与国内外大公司、大集团的合作步伐,借助其资金、技术、人才等优势,促进国有企业快速发展。二是加快资本证券化步伐。对创新能力强、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的国有企业,要重点培养,加快推进资本证券化步伐,争取更多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对已上市的国有企业,鼓励进行整体上市或主营业务整体上市。三是积极推进公司治理结构建设。指导企业以制度建设为先导,进一步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的权责边界,加快形成权责清晰、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治理结构,确保各方依法依规、按制度行权履责。加大规范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建设力度,积极推行外部董事制度。理顺国资监管机构与董事会之间的运作关系,建立健全董事会向国资监管机构报告年度工作制度,健全董事会、董事与国资监管机构沟通和交流机制。进一步加强监事会建设,增强监事会监督的权威性、时效性和有效性。继续推行财务总监委派制度。(三)积极推进企业技术、管理和制度创新,努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借鉴国内外知名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加大管理理念、管理内容和管理方法的创新力度,进一步强化生产、成本、质量、品牌等基础管理工作,加快形成以战略管理为先导,以对标管理为手段,以全面预算管理、全面风险管理和全员业绩考核为重点,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的现代化管理体系。大力提高战略管理水平,建立与企业发展战略相适应的产业体系、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保障规划落实的考核监督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强集团公司管控,创新管控手段,加快子公司的重组整合和管理制度改革,压缩管理层级,实现扁平化管理,充分发挥集团协同效应,逐步形成以产权为纽带,合理有效、协调有序、控制有力的集团公司管控体系。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建立健全自主创新激励机制,推进高端创新平台和技术联盟建设,增加企业科研投入,加强产学研联合攻关,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力度,提升企业装备技术水平。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品牌战略,加强知识产权的运用、保护和管理,实现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的良性互动,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优势企业。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严格落实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各级要把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监督机制和协调机制,依法履行好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要加大对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指导协调力度,推动国有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提升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国资监管机构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依法行权履职,规范行权履职行为,充分发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职能作用。(二)努力营造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各相关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协调配合,扎实推进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各项政策,进一步完善产业、财政、劳动保障、土地、工商管理等相关配套措施,积极营造国有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要逐步加大对公益性企业的支持力度,不断增加公共财政支出,加大对公益性企业的政策扶持。加大对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典型经验、重要情况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为国有企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严肃查处各种向国有企业乱摊派、拉赞助的行为。(三)加强国有企业党建、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为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组织和人才保障。一是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途径和方式,大力推进党建工作与企业改革发展相融合,努力把企业党组织的政治优势转化为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继续深化“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把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的坚强领导集体,不断增强企业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进一步提高企业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二是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以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工作机制为动力,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为主线,以培养选拔高层次人才为重点,以强化人才激励约束为突破口,加快推进层级结构分明、年龄结构合理、专业结构配套、数量满足需求的“五支人才队伍”建设,为国有企业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三是切实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全面落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抓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严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以权谋私,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亲属或特定关系人非法谋利,侵害出资人、企业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行为,坚决制止与企业经营无关的职务消费,严肃查办各种违纪违法案件,保证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聊城市人民政府聊城市人民政府2011年5月18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