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滨城区彭李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05年11月22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根据《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滨州市部分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通知》(鲁政土字〔2005〕1155号)要求,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彭李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具体为:将彭李办事处南石、于庙两个村土地1.2公顷,其中农用地0.0097公顷调整为建设用地,用于滨州市人防指挥所项目建设。二、规划修改要严格按照批准的范围和数量进行,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做到耕地和基本农田占补平衡,保证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耕地面积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并将涉及的主要指标和土地利用分区一并修改落实到实地和图上,报市政府备案。三、非农业建设用地要严格按规划进行,项目选址必须符合要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从严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注意节约和集约用地,对耕地实行特别保护。二00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山东滨州滨城区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山东滨州滨城区产业园区

山东滨州滨城区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山东滨州滨城区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园区招商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img_loading
智能检测中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
  • 其他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