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台县企业优惠政策

鱼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鱼台县焦化企业产能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鱼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2日 政策文号:鱼政办字〔2022〕6号 有效性:有效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鱼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部门:《鱼台县焦化企业产能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鱼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3月12日鱼台县焦化企业产能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为贯彻落实省、市相关决策部署,坚决完成我县焦化企业焦化产能压减和产量控制目标,扛牢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促进焦化行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组织领导成立鱼台县焦化企业产能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李长英同志任组长,县发改、工信、生态环境、统计、审计、税务、公安、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经济开发区、供电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全县焦化企业产能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导调度。二、工作任务对焦化企业按照省下发年度焦炭产量控制目标严格落实各项限产监管措施,确保全年焦炭产量不超控制目标。在年度内暂未出台当年产量控制目标之前,按照2021年省定控制目标执行生产计划,省、市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三、工作措施1、建立日报告制度。指导监督企业制订生产计划并严格落实,保持年度内生产计划均衡。每日调度上报企业焦炭生产量、煤炭消耗量、煤炭采购入厂量、焦炭销售出厂量等指标。同时,建立生产运行各项要素相互匹配的指标体系,定期对企业生产所需的用电、用水、用煤以及货物运输量等指标进行分析,与日报台账进行核对印证。2、建立联合督导检查制度。县里成立焦化企业联合督导检查组,每10天到焦炭生产企业全面核查焦炭产量、煤炭消耗量等指标情况,按照《关于成立鱼台县焦化企业联合督导检查组的通知》(鱼发改〔2022〕2号)要求现场核查,检查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留存核查凭证,核查结果上报县委、县政府。一旦发现企业瞒报焦炭产量或者未按期完成焦化产能控制任务时,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并联合相关部门对企业采取预警提醒或者强制措施,使之不具备超认定合规产能的生产能力,并视情况对企业实施高限处罚。3、开展月度财务审核。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焦化企业进行月度财务审核,充分比对货物运输量、税务发票、用电用水量、企业生产销售台账之间的匹配性,对生产环节流转凭证和财务票据进行核查,形成生产运行情况专项审核报告,报送县委、县政府。4、建立数据会商机制。每月10日前,县税务局、统计局、生态环境局和供电公司等单位向领导小组上报焦化企业有关生产数据,并提出分析研判意见;通过监管APP等平台实时监测焦化企业水、电、气等指标数据;定期组织比对研判相关数据,及时掌握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5、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由县发改、工信、生态环境、公安、市场监管、经济开发区等单位成立鱼台县焦化企业联合执法工作组,对企业出现产能压减工作未按照计划严格落实或未按期完成焦化产能压减任务时,对企业采取预警提醒或强制措施,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依法依规采取限制原辅料入厂、限制工业用水、采取部分拆除或封堵炉孔、局部(磅房、供备煤、相应机电等)断电等技术手段,使之不具备超认定合规产能的生产能力,并对企业实施高限处罚,达到年度控制目标时,要立即停产。对产能压减过程中企业出现的拒不配合、阻挠工作,乃至煽动职工群众负面情绪、进行聚集等违法行为,由公安部门依法依规实施果断措施。6、加强风险防范。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能,建立防范产能压减过程中环保、安全、社会稳定等重大风险发生的应对机制。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突出对重大危险源、危险工艺装置和高风险检维修作业活动的安全管理,加密安全检查巡查频次,确保限产实施安全。四、有关工作要求1、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各有关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统一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压减焦化产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完善工作机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产能监管工作稳步推进。2、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树立产能监管工作“一盘棋”思想,对照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各项配套措施,加强协调配合,做好信息共享。3、强化宣传,正面引导。各有关部门要主动与企业对接,做好政策的宣传引导工作,为产能监管工作提供良好的氛围。对工作推进中存在的舆论关切,要积极予以回应,正确进行引导,确保各项工作稳步开展。附件:1.鱼台县焦化企业产能监管工作领导小组2.焦化企业产能监管工作责任清单附件1鱼台县焦化企业产能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长英县委常委、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副组长:张辉县发改局局长贾存旭县工信局局长成员:宋广伟县工信局副局长刘成祥县公安局政委杜传伟县审计局副局长张衍涛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赵群县统计局党组成员翟宏野市生态环境局鱼台县分局副局长王厚福国家税务总局鱼台县税务局副局长康增军县大数据中心副主任陈保营县经济开发区经发部部长刘伟县能源服务中心副主任刘涛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宋广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县化安转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附件2焦化企业产能监管责任清单序号责任单位任务内容1县发改局负责煤炭消费压减,组织煤炭消费核查工作。2县工信局负责焦炭产能产量控制,组织焦炭产量核查工作。3县审计局负责协助产能和煤炭消费检查工作。4县统计局负责核实相关统计数据并做好企业直报数据审查工作,按要求向专班提供核查数据。5县税务局负责核查企业每月焦炭销售量、煤炭购进量,按要求向专班提供核查数据。6县生态环境局负责企业环保整治,指导督促企业做好停、限产期间的环保工作,做好有关数据核查工作。7县供电公司做好企业用电数据统计分析,按要求提供相关用电数据。8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参与联合执法,保障落实停、限产相关措施。9县经济开发区县经济开发区履行属地责任,配合有关职能部门监管服务企业合规生产及联合执法停、限产强制措施执行。10县大数据中心组织开展焦化企业水、电、气大数据分析。

山东济宁鱼台县产业园区

山东济宁鱼台县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山东济宁鱼台县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